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矿具体实施方案,规划逐年达标情况;
24、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全部达到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达到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5、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将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列为矿井投产验收和复工复产验收前置条件的通知》对本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进行专项整治;
26、变招工为招生情况。各煤矿新增、新进、新招从业人员中直接从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生比例达到2012年规定的35%目标;
27、开展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和职业技能提升、事业教育活动,相关记录齐全;
28、按省厅、市局要求积极开展井上下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比例达到逐年规划指标;
三、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程序及相关配合工作
1、县局将于8月1日—8月30日进行此项工作情况验收,专项工作办公室将负责进行专项工作的汇报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配合,并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检查。
2、市局、省局将分别于9月1日—9月30日、10月1日—10月20日对专项工作进行抽检及专项督察。对省、市、县的检查
验收工作由此次专项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科室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此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各相关职能人员必须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抓细管,集中力量搞好本次专项工作,保证各项要求达标合格。
晶鑫煤业
201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