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2、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 3、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积极组织实施;

4、存在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等情况;

5、存在拖欠工资等损害从业人员权益行为。 职业危害防治

1、对《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进行贯彻落实; 2、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劳法【2011】1499号)要求,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主题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3、按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及具体落实; 4、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履行告知义务、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5、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6、建立职业危害申报和落实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7、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进行报告和公布;

8、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按规定配置、维护和保养;

9、 对存在损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情况落实; 负责班组建设

重点对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经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提出的“五个落实”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按要求制定煤矿班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开展“人人都是班组长”创建和“争创三优”活动,要对本单位“五个落实”提交专项总结汇报。县局将同时对全县各煤矿“五个落实”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质标办要全面推动班组安全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班组安全建设更加富有活力和收到成效。

具体工作重点分解:

1、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 2、对煤矿用工管理政策进行贯彻学习;

3、明确煤矿用工主体责任,建立煤矿用工专职管理机构,相关职责制度统一划归煤矿用工专职机构同意管理;

4、配备专职用工管理人员,人员数量按要求配备; 5、按要求签订《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合同约定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领取、回收、发放建立台帐,完善签字手续;

6、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和县政府办《阳城县煤矿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以及县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县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新增、新招从

业人员实行“五个统一”的用工管理;

7、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以及超定员组织生产,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是否存在劳务承包等情况;

8、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精神,着手本单位从业人员2012年年检准备工作或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准入进行年检前的考核;

9、 煤矿企业在岗人员培训合格率、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派遣(委派)率、从业资格年检率达到“六个百分百”,存在何题,差距在哪里;

10、按阳煤发[2012]296号文件和省厅培训内容健全煤矿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各类管理制度装订成册发放至班组;

11、按要求建立煤矿(含施工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档案,各类档案按省厅培训内容要求增加完善相关内容;

12、按要求建立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档案,各类档案按照省厅培训内容要求增加完善相关内容;

13、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效益考核评价体系和实施办法; 14、制定全员培训制度、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按计划参加全员培训和年度培训,培训档案健全;全体从业人

员持证上岗;

15、地面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和班组长经任命上岗,建立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台帐;

16、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取得证件、持证名称、证件号码、有效期、轮训复训等内容建立从业资格台帐;

17、建立职工岗位安全技能考核和岗位职业教育专门账户,设立安全技能奖励基金。教育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

18、按从业岗位分别开展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档案和记录齐全;

19、对省厅《山西省现代化矿井标准》、《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和《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有关劳动用工管理内容进行贯彻学习;

20、建立工作组织,按程序按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21、按省厅规范性文件和培训重要精神,将从业岗位准入和个人素质提升限期不达标予以调离、转岗、辞退或免除的要求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22、存在其他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

23、按照省市县各级《关于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专业学历提升及“变招工为招生”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