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公司关于
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2012年7月
晶鑫煤业公司关于
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县两级关于开展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努力实现煤矿劳动用工规范、合理,保证劳动用工“六个百分之百”目标,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和素质的全面提升,根据公司统一安排部署,特将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公司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组 长: 杨哲峰 矿 长
副组长: 张青社 副总经理 王胜利 后勤经理 赵学强 安全副矿长 陈斌琦 工会主席 成 员: 郑国社 生产副矿长 张启林 机电副矿长 梁小龙 总 工 郭建军 通风区队长 张锦红 地测副总
崔立军 通风副总
各科室科长:吉保善、王虎旦、王江富、鞠方圆、张建光、李斗善、张鹏鹏、崔向东、宋伟峰、刘随昌
公司成立劳动用工科,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劳动用工科,负责劳动用工和职业卫生检查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学强兼任。
二、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劳动用工科负责以下工作) (1)第一阶段:安排布置工作阶段(7月15日—7月20日) 公司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召开组织动员大会、布置专项工作;张贴宣传标语,印发专项刊物;建立专门档案;大力营造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活动浓郁氛围。
由培训办负责制定公司专项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细则,于7月30日报送县局相关部门。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1、 对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关于启用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文本的通知》,结合省厅劳动用工培训内容,对所属从业人员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和保险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
2、 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文件所认定的14种非法违法煤矿用工行为和此次专项检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3、 按照新出台的职业卫生政策法规规定,对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治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4、 按照省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中各类人员学历提升和职业资格准入标准,对所属煤矿各类从业人员是否达到岗位准入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5、 按照《阳城县煤矿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和《阳城县煤矿企业劳动用工录用暂行标准》对本单位5月份以来新增、新进或新招从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并清理整顿。
6、 按照省厅劳动用工管理培训要求,对本单位所有与煤矿法定代表人签定行业合同但未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委派取得从业派遣文件的从业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自纠自查。
7、 按照《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对本单位劳动定额定岗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制定本矿2012-2013年度劳动定额定岗定员标准报县局。
8、 对本单位从业人员持证证载单位与服务单位不一致的证件类别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持证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在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将各自工作总结和填写的相关表格,收集相关资料后,由劳动用工科负责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于8月5日前报送县局劳动用工科。
职工收入分配工作
1、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实行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或安全结构工资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