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335-1解读】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要求解读
完成耐潮湿试验后,实验员一般会通过视检来判定水迹是否会减少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但有的部位或零部件无法通过肉眼来进行判定,因此IEC 60335-1标准在防潮湿试验后设置了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试验,以此来应对无法通过视检来发现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的情况。
第16章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一、理解与实施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试验应在潮湿试验后立即进行且试验条件为:断开保护阻抗、器具处于室温条件下、器具不与电源连接。
IEC 60335-1标准的16章规定了泄漏电流的限值,这些限值与绝缘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限值是相同的,选择这些限值是为了确保在开关接通时泄漏电流不会高到引起电源电路中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在世界认证地图已经上传的第13章对工作温度下泄露电流进行了限值要求,尽管第16章的这些限值与第13章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的限值是相同的,但是在下述情况下,这些限值可以增加一倍:
(1)所有控制器在所有极上有一个断开位置;或
(2)器具除只有一个热断路器外,没有任何其它控制器;或 (3)所有的温度控制装置都没有断开位置;或 (4)器具带有无线电干扰滤波器。 为什么上述情况下电流限值会增加一倍呢?
请参考世界认证地图中已经上传的完整版的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二、 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
在IEC 60335-1第5.1版中,相对于4.2版,做了如下修改: (1)16.3条的原注4已经转成了表7中的标准正文内容。 (2)在16.2条中增加了下面一句话:
为了测量泄漏电流,可以使用能测量泄漏电流真有效值的低阻抗电流表。
(3)将II类结构与II类器具的测试方法和限值规定为相同。因此对16.2做了如下修改:
16.2 第一段替换为:
在带电部件和下述部件之间施加a.c.试验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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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I类器具和0I类器具,打算连接到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件;
? 对于0类器具、II类器具、II类结构和III类器具,与绝缘材料的易触及表面接触,面积不超过20cm×10cm的金属箔和不打算连接到保护接地的金属部件。 16.2 第四段中,将第一个破折号项替换为: 对于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部件,0.25mA
本文作者
黄文秀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法规专家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法规专家,担任全国家电标委会美容及其它器具分委会秘书长,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多项。现担任IEC/SC59L(小家电性能测试方法分技术委员会)WG6、MT3和MT4等3个标准工作组的召集人,主导制修订多项IEC标准;IEC62947(智能坐便器性能)标准起草工作组的核心成员。编撰出版多本著作,发表数十篇论文。2016年荣获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1906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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