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新修订的《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54、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以及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品。(√)
55、经过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 56、新修订的《保密法》规定,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
57、派生定密,是指根据其他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而产生的新的国家秘密。派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要与原载体的相一致。(√)
58、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党委会议记录和民主生活会议记录是可以公开的。(×) 59、国家秘密在解密后就可以对社会完全公开。(×) 60、《保密法》规定凡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都要进行保密。(×)
61、处理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系统,应按照用户类型、信息类别进行访问控制。 (×) 62、对于涉密的机关、单位来讲,涉密载体故障导致涉密数据泄密的后果可能不仅仅限于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
63、各机关、单位销毁秘密载体,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的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进行销毁,不得向个体商贩、废品收购单位出售秘密载体。(√)
64、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65、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66、保密技术是对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所有技术手段的统称。主要分为保密防范技术和保密检查技术两大类。(√)
67、对于“情节严重的”泄密行为,若是属于故意泄密,则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若是属于过失泄密,则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而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68、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以免于行政处分。(√)
69、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70、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71、绝密级秘密载体只能通过派遣专人传递或由机要交通传递,而不能由机要通信传递。(×) 72、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应当严格遵循内紧外松,内外有别,既保守秘密,又有利于对外交往的原则。(√)
73、泄密事件已经调查清楚,已经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对泄密责任者已经作出处理,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或单位已经采取了加强保密工作的措施,即可终结该项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74、“物理隔离对涉密系统的一项基本要求,基本含义是涉密系统与公众信”是息网络之间,没有任何光、电以及实体传输通道。(√)
75、保密检查是指保密工作部门或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依据保密法规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方法,对涉密的机关、单位履行保密职责和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监督评价、指导服务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 76、政府门户网站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发布平台,对拟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登载的信息应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77、国家秘密范围是指国家秘密这一概念所确指对象的总和。(√)
78、在《保密法》颁布实施以前,我国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统一为三十年。(×) 79、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没有接到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通知,不能自行解密。(×)
80、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法》调整的范围。(×) 81、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四级。(×)
82、涉密单位的工作人员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行为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83、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如数清退。已自行销毁的,应提供两人以上的监销记录。(√)
84、国家秘密载体不需要保存的可以作为废品出售。(×)
85、涉密机关、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86、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
87、涉密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对本机关、单位执行《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88、利用必要的加密手段,可以在互联网上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89、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机关干部接触。(×) 90、国家秘密在无线通信中传递,就确保了它的安全。(×) 91、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标为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92、凡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都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93、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94、安全保密设备可以采用市场上有售的设备。(×) 95、绝密级的系统应有系统、设备等的备份和应急恢复措施,重要的数据应异地备份。(√) 96、安全域与安全域之间不必用安全保密设备进行隔离和访问控制。(×) 97、审计系统的审计不一定完整记录所有操作。(×) 98、涉密系统不直接国际互联网,但可以间接联网。(×) 99、涉密系统处理多种密级的信息时,按一般密级进行防护。(×) 100、涉密系统只要选用成熟的操作系统。(×)
101、泄露国家秘密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不再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102、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民用科学技术,一律不得定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103、为了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复制活动家的管理,国家对印刷、复印等行业实行向政府保密工作部门申请许可的制度。(×) 104、绝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在保密期限内可以申请专利或者保密专利,但须经国家科委批准。(×)
105、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或者机关、单位的范围,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106、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是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规定。(√)
107、国家秘密文件在公共场所丢失后,凡在一个月内能够找回的,就不应视为泄密。(×) 108、被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确定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非经该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作出解密的决定,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对此长期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决定解密。(√) 109、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在确定密品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同时,应当明确保密要点。(√)
110、涉密机关、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111、国防科技成果国家秘密是指以国防为目的或主要目的的科学研究和开发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国家秘密属性的科学技术成果。(√)
112、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 113、国家秘密主要产生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秘密均不属于国家秘密。(×)
114、对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当事人,海关可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5、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必须与正文分离。(×)
116、科学技术保密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重要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安全,民用科学技术不应确定为国家秘密。(×)
117、根据《保密法》和《刑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定罪应考虑主观因素,故意泄密构成犯罪,过失泄密不构成犯罪。(×)
118、因泄露国家秘密所获取的非法收入,应当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家保密局。(×) 119、接待境外人员参观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应当由接待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主管部门或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科技主管机构审查批准。(√) 120、1951年6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规范保密工作的法规。(√)
121、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122、各级机关、单位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在向其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向国家保密局报告。(√) 四.填空题
1、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 涉密计算机 和 非涉密计算机 之间交叉使用。
2、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配备、安装、使用 视频 和 音频 输入设备。 3、不得在 非涉密 办公网络和连接 互联网 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4、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 密级 标识,该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5、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单台计算机,应当根据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按照 相应 级别涉密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
6、国家秘密是关系 国家安全和利益 ,依照 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 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7、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按照“谁 主管 谁负责、谁 使用 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机关、单位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工作。
8、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选择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 承担。 9、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互联网 及其他 公共信息网络 连接,必须实行 物理隔离 。
1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 防护措施。 11、涉密信息系统应当严格设定用户权限,按照 最高 密级防护和 最小 授权管理的原则,控制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12、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采购安全保密产品应当选用经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授权检测机构 检测、符合 国家保密标准要求 的产品。
1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 本机关 内或 单位 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14、涉密信息设备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离职、离岗时,机关、单位应当 收回 其使用、管理的涉密信息设备,及时取消有关涉密信息系统的 访问授权 。 1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 安全技术检查 。 五、问答题
1、 什么是保密? 答:保密”,是指国家、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对关系自身安全和利益,公开后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的秘密信息,控制其知悉范围,对其采取保护措施,保障其安全的一种保护
行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自“秘密”产生后,就有了“保密”的行为,小至个人、家庭,大到组织、政党、国家,为了维护其秘密信息,都需要“保密”。 2、 什么是保密工作
答:保密工作是指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而进行的工作。 我们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由各级党委、党组织保密委员会实施的领导和决策工作;二是由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三是由各级党政军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的保密工作机构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四是由具体业务部门承担的、渗透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3、什么是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答:科学技术秘密是国家秘密的组成部分,是指科学技术的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科学技术成果和关键性技术。科技成果包括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成果三大类。关键性技术包括阶段的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传统工艺。 4、什么是军事秘密?
答:军事秘密,是指涉及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及其密级由中央军委做出具体规定。 5、什么是秘密情报?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司法解释,“情报应当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不应公开的我国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的秘密信息。” 6、什么是自行解密?
答:国家秘密超过保密期限或已经被合法公开,称自行解密 7、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
答: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和载体之间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国家秘密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来存储和传递。国家秘密是一种特殊的信息,载体是它的存在形式。二者不能等同。 8、国家秘密载体的销毁有哪些保密要求? 答:(1)销毁秘密载体,必须要必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私自销毁;
(2)销毁时要确定秘密载体的内容无法还原。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彻底销毁,也可采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进行;
(3)需集中销毁的密件应当送往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有关人员要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禁止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
(4)送销的密件,应当装袋、封紧,专人专车押送,防止运送途中散失。销毁工作完毕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认真清理。
对机构撤销、合并时,原单位的秘密文件,发文单位要求收回的,要如数收回清退发文单位;发文单位不收回的,要移交有关部门,或者登记销毁。 9、信息安全保密的目标是什么?
答: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保密,就是通过技术防范与管理相结合,保护系统和信息免受各种威胁,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控性,保证行为者行为的不可否认性,防止不良信息的渗透和传播。
10、什么是保密技术?
答:保密技术,是对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所有技术手段的统称。保密技术是适应保护对象的客观实际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保密技术应用面广,种类很多。按其用途及功能划分,主要分为保密防范技术和保密检查技术两大类。
11、凡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都要保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