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培训手册 下载本文

M.V.“ 国兴1 ”消防安全培训手册

1.4. 1.4.1. 2. 2.1. 2.2. 2.3. 2.4.

2.5. 2.6. 2.7.

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船舶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应按《船舶装运危险品、大件、特殊货物操作须知》的规定进行。 消防演习与训练

船舶由三副负责,在开航前编妥“货船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卡”,经船长签名批准后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厅等场所。

船舶应制定船岸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所涉及的船岸通讯用的电话、电传、传真应及时更新。

船舶消防器材、设备实际位置应与防火控制图相符,防火控制图应在公共场所张贴并在舷梯附近专用水密筒内存放。

船长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船舶灭火预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记入《航海日志》。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持即刻可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

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消防职责及操作,熟悉使用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

船舶每个月1次,2个月为1期应对船员进行包括本船全部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及知识培训。

船长应通过培训和演习对船员所担任的消防工作胜任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一步改进,确保船员具有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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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

1. 1.1. 1.2. 1.3. 1.4. 2.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机舱发生火灾时的指挥与报警

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

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值班人员必需首先击发火警报警装置并立即报告轮机长、驾驶室或船长。

机舱值班人员应迅速在火场附近使用适宜的消防器材灭火,不得擅离机舱。 机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消防部署到达各自岗位。 机舱灭火、探火

轮机长应立即行使机舱应急消防指挥职责,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水枪待命。 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轮机长应迅速作出趋势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务监督、船公司,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尽力保持发电机正常供电,必要时启动应急发电机。必要时切断火场电源,防止引发电气火蔓延。

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报告船长,以正确操纵船舶,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按照船长的指示轮机长下达灭火命令。

采用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使火势减小至最低程度直至熄灭。 隔离火场并保护好机电设备。

对邻近舱室采取冷却措施。同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轮机长下令操纵机舱应急消防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到保持动力供应的可能性和人员安全,及时控制下列设备: 停止机舱风机、燃油泵运转;

关闭火场附近燃油舱柜速闭阀、滑油柜速闭阀; 关闭机舱天窗和风道挡板。

确保人员安全撤离机舱后关闭轴隧水密门和脱险通道水密门。 救援

随时准备进入火场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质。 船长指派专人组成抢救组。

抢救组人员进入火场须穿着消防员装备。

应做好进入火场抢救人员的支援、通信联络工作。 必要时做好救助和补充抢救人员的工作。

确认机舱必须释放二氧化碳(含规范允许的其他灭火剂)灭火

船长发出释放二氧化碳的警报和命令前,须通知进入机舱的所有人员撤离机舱,轮机长应携带轮机日志及重要文件撤离。 清点船员人数,确认机舱无人。

确认主机、发电机、锅炉及其他辅机停止运转,切断电源。

用机舱外部遥控释放设施关闭机舱所有燃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 确认机舱风机停止运转。 确认机舱已被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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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3. 3.1. 3.2. 3.3. 3.4. 3.5. 4. 4.1. 4.2. 4.3. 4.4. 4.5.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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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4.8. 4.9. 4.10. 5. 5.1. 5.2. 5.3. 5.4. 5.5. 5.6. 6. 6.1. 6.2. 6.3. 7. 7.1.

1) 2)

7.2.

1) 2) 3)

7.3.

1) 2) 3)

7.4.

1) 2) 3)

8. 8.1. 8.2.

确认二氧化碳系统转换阀通至机舱。

确认需要向机舱释放的瓶(组)数后,向机舱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 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

应将向机舱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的时间、容量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机舱火灾扑灭后的处理工作

轮机长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记入轮机日志。

封舱灭火后,组织探火员组对机舱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彻底熄灭,严防死灰复燃。

机舱应彻底通风,防止进入机舱人员窒息或烫伤。 及时清点施救人员并救护伤员。 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象带等有效证据。

尽快恢复供电,检查设备的损坏情况。 他船配合

如需他船救助,船长应及时发出救助请求。

救助人员登船后,船方应介绍火情、火场位置,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接近火场的行动路线,以便使其救助设备和人员尽快进入现场。 应将救助人员下机舱的人数和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机舱火灾事故报告

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 火灾的时间、处所与情况。 已采取的应急灭火措施。

轮机长应将探火及灭火情况报告船长,报告内容: 灭火人员的分配,抢救组和后备人员的分工。 灭火措施与效果。 所需的支援与要求。

船长向港务监督、船公司报告的内容: 机舱火灾的发生时间、船位、海况。 应急灭火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所请求的救助要求。

机舱火灾事故处理后,应向港务监督和公司报告,报告的内容: 火灾的原因与性质。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

火灾对船舶营运的影响及损失估计等。 弃船

一旦机舱灭火失败,船舶陷入危险状态必须弃船时,听候船长命令,实施弃船。

轮机长应按弃船应变部署协助船长指挥机舱人员,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及其他重要文件,最后撤出机舱,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进入弃船应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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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船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

一、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本船配有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每瓶二氧化碳净重45千克,共有14瓶。用于扑灭发生在机舱的火灾。二氧化碳的释放可以在位于上甲板生活区后部的二氧化碳间现场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

机舱发生火灾 在CO2间施放:

1)打开火警区域选择阀手柄的盖子;

2)关闭门、舱盖、通风口和其它开口;关闭油路阀门,关闭油泵; 3)打开选择阀的红色手柄;

4)拨掉保险销。扳下把手。施放CO2。

二、水灭火系统

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具有良好的冷却作用,灭火时产生的水蒸气具有窒息效果,灭火性能良好。

但水灭火会造成水渍损失。水不能用于扑灭遇水爆炸物质的火灾,使用水扑救电器火灾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水灭火形成的自由液面会影响船舶稳性,应立即排水。 水灭火系统由消防泵、应急消防泵、消防水管、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组成。通过管系,可将水喷射到船舶任何部位灭火。 本船共有消防水栓 个,其中机舱 个,甲板 个(包括上层建筑外部各层甲板消防水栓),生活区内 个。

1、消防泵:本船的消防泵有主消防泵、压载消防污水泵(通用泵)、应急消防泵 台。平时压载消防污水泵只用于打入或排除压载水,但通过阀门转换,也可以使用此泵供应消防水。 1)主消防泵:

主消防泵位于机舱舱底左侧。可以在驾驶台、消防控制站、现场、集控室和配电间启动和关闭,通常操作在驾驶台和消防控制站进行。当压头为 m时出水量为 m3/小时;当压头为 m时出水量为 m3/小时。

A.在驾驶台启动:按下消防泵“RUN”(启动)按扭,绿色指示灯亮,表示消防泵已启动。

在驾驶台关闭:按下消防泵“STOP”(停止)按扭,绿色指示灯会熄灭,表示消防泵已停止。

B.在消防控制站启动:按下通用消防泵“RUN”(启动)按扭,绿色指示灯亮,表示消防泵已启动。

在消防控制站关闭:按下消防泵“STOP”(停止)按扭,绿色指示灯会熄灭,表示消防泵已停止。

2)应急消防泵:

本船应急消防泵位于 。可以在货舱前部的应急消防泵间启动。当压头为 m时出水量为 m3/小时。

A. 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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