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二》考点:简易办法计算抵免、国际税收协定 下载本文

2018税务师《税法二》考点:简易办法计算抵免、国

际税收协定

【知识点】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1)适用所得: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

(2)条件:虽有所得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或证明,但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3)简易办法: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所得来源国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规定税率50%以上的除外)。

【解释】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款在所得来源国的实际税率低于法定税率50%以上的外,才可以按12.5%计算抵免限额。我国法定税率50%=25%×50%=12.5%

可以理解为:

1. 境外实际税率高于12.5%,按12.5%计算抵免限额。

2. 境外实际税率低于12.5%,高新技术企业按15%计算抵免限额。如果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按法定税率25%计算抵免限额。

10. 境外所得税抵免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

公式中抵免优惠税额是指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截至2016年11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98个协定已生效,和中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中国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OECD税收协定范本》和《UN税收协定范本》的产生,标志着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活动进入了规范化阶段,使国际税收协定从单项向综合、从双边向多边、从随机性向模式化的方向发展,成为调节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工具之一,对那些尚无税收协定的国家之间发生的国际税务争端,也提供了一整套可供借鉴和参考的准则。

《UN税收协定范本》较之《OECD税收协定范本》强调收入来源管辖权原则,通常赋予发展中国家就外国投资享有更多的征税权,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

《OECD税收协定范本》虽在某些特殊例子中承认收入来源管辖权原则,但更强调居住管辖权原则,将更多的征税权留给投资者或交易商所在国,比较符合发达国家利益。

【多项选择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2013年)

A.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C.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

D.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支出

E.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正确答案】 A,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