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1投资估算依据
9.1.1估算依据
⑴国家计委颁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⑵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计价格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⑶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⑷建设单位提供的部分主要设备供货厂家询价资料,详见工艺设备表。
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等参照当地建筑工程造价,根据工艺要求估算。
⑹建筑工程依据行业和张掖市建筑工程概算的有关规定进行估算。
⑺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规定。 ⑻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9.1.2估算说明
⑴建筑工程按当地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⑵设备根据生产厂家现行报价并考虑了运输等各项费用; ⑶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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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的5%估算; ⑸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颁发《张掖市2015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Ⅰ类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 9.2建设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主要由建设安装工程费及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组成。根据甘肃省张掖市建筑工程造价及同类工程类比法、设备询价及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进行估算。经估算,本项目资产总投资为84.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73万元,占总投资的83.29%;其它费用10.6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4%;基本预备费3.54元,占总投资的4.16%。
⑴建筑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70.73万元的构成为:建筑工程56.39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16.61万元。
⑵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10.65万元的构成为:工程勘察费0.56万元,工程设计费1.4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06元,工程监理费1.17万元,工程交易费0.16万元,招投标代理费0.71万元,可研编制费3.50万元,环境影响咨询费1.00万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和结算编制费1.07万元。
⑶基本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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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基本预备费为3.54万元。 9.3投资估算表
详见投资估算汇总表。 9.4资金筹措
9.4.1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筹措方案: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0万元;自筹14.92万元。
9.4.2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实项目所需要资金在建设工期1年内全部投入,投资管理部门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分批拨到建设单位专户,并及时向施工单位给付款项,以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地方配套资金在项目开工建设后一次性进入项目建设单位专户,与财政配套建设资金共同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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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工程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3号令,2000年5月1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9号令,2001年6月18日)、《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2005年1月18日)要求,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如下招标内容:
按规定本工程各项资金招标情况说明如下:
1、勘察费:0.56万元<30万元(第3号委令第七条第三款),故可以不采用招标;
2、设计费:1.42万元<30万元(第3号委令第七条第三款),故可以不采用招标;
3、工程监理费:1.17万元<30万元(第3号委令第七条第三款),故可以不采用招标;
4、建筑工程费:56.39万元>50万元(第3号委令第七条第一款),必须进行招标;
5、设备购置安装工程费:16.61万元<30万元(第3号委令第七条第三款),故可以不采用招标;
其中4条必须公开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委托当地建设工程招标部门进行招投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6、其他费:10.65万元,其资金构成均为国家定额取费标准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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