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企业的产销策略; D.商场的货源情报; E.产品的设计图纸。
8.注册商标所有人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有( ) A.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B.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 C.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D.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E.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若不具有实用性,就不能取得专利权。以下诸选项中,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有实用性的有( ) A.技术方案不可再现; B.缺乏技术手段; C.违反自然规律;
D.技术方案不可复制; E.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10.以下诸对象中,属于职务作品的有( ) A.教师按照教学安排给学生出的考试试卷; B.秘书给领导人写的讲话稿;
C.公民为执行本单位的工作任何而创作的作品; D.下级单位给上级单位呈交的工作报告;
E.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三、简答题
1.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 3.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 4.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5.不正当竞争行为。 6.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7.优先权制度。
8.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争议。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 1.知识产权与物权之异同。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2.某作品原件上只有刘一守一人的署名。试分析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性。
3.天外天公司将“天外天”作为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在第11类的取暖器上。但未获核准注册。试分析“天外天”公司未获核准注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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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的作品与甲在先创作并已发表的作品基本相同。甲在某期刊上发现乙的作品后,便认为乙的作品是对其作品的抄袭,于是就此与乙交涉。请问: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5.甲于1990年始在第20类的家俱上使用“温馨”商标,但一直未申请注册。1994年9月15日,乙将其尚未使用的“温馨”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使用的商品也是第20类的家俱上。
问题一:乙的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为什么?
问题二:若乙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甲能否在家俱上继续使用其“温馨”商标?为什么? 问题三:如何协调商标的注册与使用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商标的作用?
6.甲未经专利申请人乙的许可,将其从乙处盗取的实用新型技术付诸实施,并公开在市场上销售。
问题一:乙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说明。 问题二:乙的该项技术能否取得专利权?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2.C;3.D;4.D;5.D;6.A;7.D;8.B;9.D;10.D;11.D;12.A;13.A;14.C;15.D;16.C;17.C;18.B;19.D;20.A;21.C;22.A;23.C;24.D;25.D;26.B;27.B;28.D;29.C;30.B。
二、多项选择题
1.ACD;2.ABCE;3.ABCE;4.ACE;5.ABCDE。 6.AD;7.ABCD;8.ABCDE;9.ABCDE;10.CE。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答: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作为民事权利之一类的知识产权,其保护受时间的限制,即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才能受法律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相应的知识产品就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在不侵犯其人身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之。
但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并非指知识产权中的每一类具体权利都具有这一特性。如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除发表权外)就没有保护期的限制;又如商业秘密的保护期是不确定的,可长可短;而原产地标记权和原产地名称权不受时间的限制。
2.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
答: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是相对著作权非自动取得原则而言的。具而言之,符合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产生著作权。 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原则。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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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
3.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
答: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是指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其所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请求其通过法定程序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制度。
建立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理论依据是:社会共有财富不能私有。 (1)启动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人,可以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2)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机构是专利复审委员会;(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4.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答: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各项具体行为。其中包括:(1)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管理;(2)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的管理;(3)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管理;(4)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管理。 5.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特点:(1)它发生于竞争活动中;(2)违反了诚信、公正原则;(3)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危害后果。
6.著作权合理使用。
答: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 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被使用的对象应为已发表作品;(2)使用的目的应为非营业性的;(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7.优先权。 答: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此次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以不同的标准看,它可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单项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
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得由申请人提出请求,经各国的专利主管机关审批,符合条件的,则可取得该项权利。
8.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争议。 答:注册商标的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就注册商标专用权所发生的争执;或者是指在先注册商标所有人就他人的在后注册商标就专用权问题发生的争执。 对注册商标进行争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争议人应是在先注册商标所有人;(2)提起争议的时间应在自被争议注册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3)争议理由应是:被争议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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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争议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而且被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同一种或者类似,但已经过异议程序被驳回的理由不得再作为争议理由;(4)争议请求书应当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并审查。
被争议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 1.知识产权与物权之异同。
答:知识产权与物权同属于民事权利的范围,都是一种对世权,即未经权利主体授权,任何人均不得擅自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点: (1)知识产权之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造性成果和标记性成果,而物权的客体则是有形财产; (2)知识产权之效力原则上受地域限制,而物权之效力原则上不受地域的限制; (3)知识产权之存续原则上受时间限制,而物权原则上是永久的,与其客体同生灭; (4)知识产权之内容具有双重性,而物权只是一种单纯的财产权,不包含人身权利; (5)相同的知识产品在同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一般只能由一个人一种知识产权,而相同的有形物则可由各自的主体享有各自独立的物权;
(6)知识产品能否产生相应的知识产权,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知识产品不能产生知识产权,而任何有形物均能产生相应的物权,不必由法律对其作直接具体规定。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 答案要点:
(1)阐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含义;
(2)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说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的一般指向; (3)说明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行使其专用权的有效范围; (4)说明注册商标专用权对第三人的制约作用范围。 (5)说明驰名商标的特别效力范围。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答: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 (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4)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 (5)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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