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协商制度
1、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密切联系并认真听取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和社区内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工作委员会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针对居民和社区单位反映的问题、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提出的提案、社区工作委员会提出的议题和社区内的重大事务,进行调查研究和讨论协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供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社区工作委员会决策时参考。
3、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以及社区其他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政府备职能部门在社区的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社区党组织、社区工作委员会做好与社区单位的关系协调、支持、督促、协助社区单位和备类社会组织不断增加对社区的各类投入。
6、年终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7、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按楼层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负责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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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区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区自治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机制创新,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经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所辖社区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具体申报内容及要求如下:
申报内容:
1、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申报要求:
1、凡是在社区管理中出现的较为复杂、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出详细分析后上报居民科,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访、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在采取措施解决的同时立即上报居民科。能够解决的,待问题解决后将解决的办法及结果上报居民科;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定期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对于社区居委会硬件基础设施的更新或修复(如:办公用房的新建、改建),要将具体情况描述清晰。
4、认真填写《社区重大事项申报表》,将所发生问题的时间、地点、事由及采取的措施详细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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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1、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2、财务公开; 3、社区代表大会决定或通过的有关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公开; 4、社区居委会干部职责目标公开; 5、社区代表大会对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 6、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7、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9、社区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10、 11、社区服务热线公开。 二、居务公开的程序 1、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 2、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3、交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或社区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并建立居务公开档案; 5、接受居民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6、公布整改措施及效果。 三、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居务公开的内容
社区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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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委会工作那边评议情况、 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
3、居务公开方式采取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公布和召开社区代表大会公布;
四、 居务公开的管理
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领导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居务公开的各项管理工作,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监督居务公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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