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美术学”(1304)、“★设计艺术学”(130520)、教育硕士中的“学科教学(美术)”(045113)、艺术硕士中的“音乐”(135101)、“美术”(135107)、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085237)01、02、03、07、08方向”,“戏剧与影视学(1303)06、07、08方向”所有考生,科目四为术科考试,将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进行,请考生于1月11日到哈师大相应的音乐、美术、传媒学院报到,查看术科考试安排,1月12日上午进行考试。
(三)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科目二: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科目三: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科目四:业务课二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考生初试成绩将在2012年3月初予以公布。
(四)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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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试作弊的在职人员要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八、其他
(一)现有工作的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或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三)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翻译硕士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美术)外,其外语考试科目均指定为“英语二”。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http://web.hrbnu.edu.cn/yjs/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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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问 答
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按相关要求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二、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如何进行?可否在外地进行术科考试?
答:我校如下专业: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学科教学(美术)、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1、02、03、07、08方向)、戏剧与影视学(06、07、08方向)科目四为术科考试,全国各地考生均须于初试后第三日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相关学院报到并查看术科考试安排,第四日上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参加术科考试。
三、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有哪些?各类别有何区别?
答:1.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不需缴纳学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计划内定向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不需缴纳学费,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经费由考生与委托单位协议支出,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由本人自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四、研究生实行何种收费制度?
答:我校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实行公费与自费相结合的收费制度。即对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内定向,不收学费,即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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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费?。其余考生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计划外委托培养,按学校规定相应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即所谓的?自费?。
五、学校有何研究生奖励制度?
答:学校设立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励,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优秀考生奖学金,对于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计划内考生,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研究生学制如何?
答: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至五年,一般为三年,如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并在本专业有突出成果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是否允许跨学科报考?
答:我校接受考生跨学科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外;音乐、美术、体育学院各招生专业及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录取时无需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八、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九、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科学调整。
十、2011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我校近年来报考和录取人数逐年增加,2011年报考人数达到3612人,录取1110人,录取比例约为3:1。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十一、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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