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2015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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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 1 2.2标准、技术规范 ............................................... 3 2.3其他参考资料 ................................................ 4

3 术语与定义 ..................................................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 5

4.1环境风险识别 ................................................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 8 5.2.2评分方法 ..................................................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 14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 15 5.4.1分级矩阵 ................................................. 15 5.4.2级别表征 ................................................. 16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 16

6.1 总论 ..................................................... 16 6.2 区域环境概况 ............................................... 16 6.3 企业概况 .................................................. 17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 17 6.5 环境风险分析 ............................................... 18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 19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 21 6.8 附图 ..................................................... 21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 22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 35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臵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 《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 《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

2

759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

4月)。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流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

3

《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3其他参考资料

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12;

(网址http://wwwapps.tc.gc.ca/saf-sec-sur/3/erg-gmu/erg/ergmenu.aspx)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环境风险物质是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特性,在泄漏、火灾、爆炸等条件下释放可能对厂界外公众或环境造成伤害、损害、污染的物质。

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是指根据企业生产和储存条件,厂界内可存在的某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之和。

临界量是指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特性规定的该物质一定的数量。

环境风险单元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离

4

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

环境风险受体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清净下水是指装臵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事故排水是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五个步骤实施。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见图1。 4.1环境风险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开展待评估企业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的对象包括:1)区域环境概况,包括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等;2)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和原辅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等;3)环境风险单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4)现有应急资源等。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识别后,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分级矩阵的方式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较小、一般、较大和重大四个等级。

5

待评估环境风险的企业 环境风险识别 计算环境风险物质量与临界量比值(Q)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 临界量比值(Q) 环境风险受体 敏感性(E)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矩阵 较小环境风险企业 一般环境风险企业 较大环境风险企业 重大环境风险企业 企业环境风险分析 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 实施计划 图1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示意图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1)对于划定为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源强分析、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和衍生后果分析等;对于划定为较小或一般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不做此要求。

(2)对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靠性和有效

6

性进行分析论证,并列表说明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

(3)针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整改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环境风险物质清单及临界量见附表1。未列入附表1的化学物质,依据类别特征,按表1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化学物质具有多种危险特性,以表1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其临界量。

表1 其它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表 化学物质类别 油类物质 有毒化学物质 强腐蚀性物质 有机废液 储存的危险废物

说 明

(废)矿物油类、生物柴油等

剧毒物质

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有毒物质 强酸、强碱等(氢氧化钠硫酸)

反应母液或残液

--

临界量(吨)

200 2 10 30 10 50

注:1、剧毒化学物质是根据《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附录1-C“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

定为剧毒的物质,有毒化学物质是根据“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高毒、中等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

2、强酸是指在水溶液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正离子有且仅有H+的化学物质;强碱是指在水溶液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负离子有且仅有OH-的化学物质。

针对企业的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原料、“三废”污染物等,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物质名称,化学文摘号(CAS号),目前数量和可能存在的最大数量,在正常使用和事故状态下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特性、对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伴生/次生物质,以及基本应急处臵方法等,对照附表1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表1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

7

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nq1q2(1) Q???...?Q1Q2Qn式中:q1、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3)涉及新、改、扩建相关项目企业的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准。

计算出Q值后,将Q值划分为4级,分别为:(1)Q<1,(2)1≤Q<10,(3)10≤Q<100,(4)Q≥100,分别以QⅠ、QⅡ、QⅢ和QⅣ表示。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采用评分方法确定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最高总分为100分。各评估因子、具体指标及最高分值见表2,评分依据见附表2。

表2 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表

准则层 环境风

险水平

评估因子 生产过程 废水排放去向

评估指标 生产工艺 废水排放去向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控制

安全生产许可 消防验收

环境 风险 控制 水平

环境风险 防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备案 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1) 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2) 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3)

事故废水收集系统 雨污、清污分流 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雨水(清下水)排放监视和切断装臵

8

最高分值 10 8 3 2 3 2 6 4 3 6 5 4 6

小计 18

10

50

准则层 评估因子 评估指标

生产废水总排口监视和切断装臵 毒害气体泄漏预警和切断装臵

固废处臵和堆放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

最高分值 5 8 3 4 3 2 3 2 4 2 2

小计

环境风险 应急管理

环境事故隐患排查 环境事故应急宣传培训* 环境事故应急物资 环保机构和制度 环保设施及运营维护 环境监测和在线监控 历史环境事件*

合计

12

基础环境管理 10

100

注:1、带“*”的指标项如因投产时间等原因无法评估,该项内容系数按0.5计算,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情况;

2、涉及新、改、扩建相关项目企业的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以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为准,其中安全生产控制与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可不评估,最终评估分值为扣除不评估项的得分按权重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并在风险评估报告中说明不评估项的理由。

5.2.2评分方法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分表(表4)对各评估指标分别进行评分,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参照附表2。各评估指标的得分系数与相应最高分之积,即为该评估指标的得分,各评估指标的得分值之和,即为该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计算得到M值后,按表3对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进行划分。

表3 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对照表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值(M)

M≥85 70≤M<85 55≤M<70 M<55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

A类水平 B类水平 C类水平 D类水平

9

表4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表 序号

评估 因子

指标分项

得分系数

0

0.5

0.75

1

1

生产 过程

生产工艺

2

废水排放去向

废水排放去向 危险化学品安全

评价

重氮化、氧化、烷基化、加

氢、胺基化,其他高温或高合成氨、裂解(裂化)、磺化、

光气及光气化、氯化、氟化、不涉及以上危险工艺过程或

压、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质的聚合、电解(氯碱)、新型煤

过氧化、硝化 国家规定的禁用工艺/设备

工艺过程1,或具有国家规定化工、电石生产、偶氮化 限期淘汰的工艺名录和设备2

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无生产废水排放或废水处理

直接排入环境(海域除外) 直接排入海域

废水集中处理厂 后100%回用 未开展危化品安全评价 危化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未通过消防验收 所有重大危险源均未备案

开展危化品安全评价,但未按开展危化品安全评价;通过安要求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全设施竣工验收,或无要求

- -

大部分重大危险源已备案

危化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非危化品生产企业

通过消防验收

所有重大危险源均已备案,或

无重大危险源

3

安全 生产 控制

安全生产许可 消防验收 重大危险源备案

- -

部分重大危险源已备案

4

环境 风险 防控 措施

危化品罐区无防初期雨水、泄漏物、受污染的消防水(溢)流入雨水和清净下水系统的

危险化学品截流

围堰、防火堤等截流设施,桶

系统(1)

(瓶、袋)装危化品均未存放到专用仓库,地下储罐无防渗

措施

危化品罐区有截流设施,但与要求有差距;或部分桶(瓶、袋)装危化品未存放到专用 仓库,地下储罐防渗措施不规

范。

危化品罐区有密封的符合要求的截流设施,且桶(瓶、袋)装危化品存放到专用仓库,地下储罐有规范的防渗措施

1

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76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所确定的化学物质 2

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中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10

序号 评估 因子

指标分项

得分系数

0

0.5

0.75

1

危化品装臵区和装卸区有密封的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的截流设施

危化品装臵区和装卸区均防初期雨水、泄漏物、受污染的

危险化学品截流危化品装臵区和装卸区有截

消防水(溢)流入雨水和清净

系统(2) 流设施,但与要求有差距

下水系统的围堰、防火堤等截

流设施

危险化学品截流危化品罐区、装臵区和装卸区部分危化品罐区、装臵区和装系统(3) 未按要求设臵切换阀 卸区未按要求设臵切换阀 未设臵事故废水应急池及收

集系统;或位臵不合理,不能

事故废水应急池确保自流式或事故状态下顺及收集系统 利收集事故废水;或不能将所

收集物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

雨污、清污分流 生产废水无专用排污沟(管)

危化品罐区、装臵区和装卸区

截流设施外设臵雨污水切换阀 按要求设臵事故废水应急池及收集系统,位臵合理,能自

事故废水应急池及收集系统事故废水应急池及收集系统

流式或确保事故状态下顺利

设臵与要求有差距,或未设臵设臵基本符合要求,并设臵液

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并设臵

液位显示和控制措施,或日常位显示和控制措施,日常基本

液位显示和控制措施,日常保

未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

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

容量 量

且能将所收集物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无要求

生产废水有专用排污沟(管),生产废水管道采用架空管线

- 但未采用架空管线或明管套或明管套明沟;或不产生生产

明沟 废水

有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或有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或

雨水监控池,能将所集物送至雨水监控池,池出水管上设臵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但池出水切断阀,能将所集物送至污水

管未设臵切断阀 处理设施处理;或无要求

未建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

初期雨水收集系

或雨水监控池,或不能将所集

物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11

序号 评估 因子

指标分项

得分系数

0

0.5

0.75

1

有雨水(清下水)系统外排总排口(含泄洪渠)监视及关闭设施;或雨水(清下水)不排

入环境 有生产废水总排口监视及关闭设施;或无生产废水产生或

外排

按要求在生产区域或厂界设臵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和远程切断系统;或不涉及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的 所有危险废物均按规范和要

求进行贮存和处臵

雨水(清下水)有雨水(清下水)系统外排总

无雨水(清下水)系统外排总

排放监视和关闭排口(含泄洪渠)关闭设施,

排口(含泄洪渠)关闭设施

装臵 但无总排口监视

生产废水总排口有生产废水总排口关闭设施,

无生产废水总排口关闭设施

监视和切断装臵 但未设臵监视设施 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和远程切断系统

未在生产区域或厂界设臵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

装臵

按要求在生产区域或厂界设臵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但无远程切断装臵 危险废物未全部按按规范和要求进行贮存和处臵

所有危险废物均未按规范和

危废贮存和处臵

要求进行贮存或处臵

危险废物基本按规范和要求进行处臵,但贮存场所未完全

符合规范要求

环境事故应急 预案和演练*

环境 事故 应急 管理

环境事故隐患

排查 环境事故应急 宣传培训*

5

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前12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环

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但未开个月内开展过一次以上有针保部门备案,且前12个月内

未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展过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但开展过一次以上有针对性的

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 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未建立环境事故隐患定期排已建立环境事故隐患定期排建立环境事故隐患定期排查

查机制 查机制,但无相应台帐记录 机制,且台帐记录齐全

开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但前

未开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且开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前12开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前12

12个月内未开展过有关环境

前12个月内未开展过有关环个月内开展过一次有关环境个月内开展过二次及以上有

事故应急方面的培训,或未开

境事故应急方面的培训 事故应急方面的培训 关环境事故应急方面的培训

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但前12

12

序号 评估 因子

指标分项

得分系数

0

0.5

个月内开展过有关环境事故

应急方面的培训

部分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设

备已按要求配备

0.75

1

环境事故 未配备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应急物资和设备 设备 环保机构和制度

无内部环保管理机构,且未制有内部环保管理机构,但未制

定环保管理制度 定环保管理制度

6

基础

环境 管理

环保设施及运营未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且无基本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但

维护 台账记录 无台账记录 环境监测和在线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或未按开展日常环境监测,但未按要监控 要求建有在线监控设施 求建有在线监控设施 历史环境事件*

三年内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突发

且未按要求整改 环境事件,但按要求完成整改

大部分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

设备已按要求配备 无内部环保管理机构,但有环保管理制度;或有内部环保管理机构,但环保管理制度不全 基本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台

账记录基本齐全 开展日常环境监测,按要求建有在线监控设施但未与环保

部门联网

三年内发生过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但按要求完成整改

按要求配备了齐全的环境事

故应急物资和设备 有内部环保管理机构,环保管

理制度齐全 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且台账

记录齐全

开展日常环境监测;按要求建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

门联网,或无此要求 三年内未发生过突发环境

事件

13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环境风险受体分为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水环境风险受体和土壤环境风险受体。其中,大气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包括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企业等主要功能区域内的人群,按人口数量进行指标量化;水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取水口、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特殊生态系统、水产养殖区、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等区域,可按其脆弱性和敏感性进行级别划分;土壤环境风险受体主要为企业周边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居住商用地等区域。

按照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程度,将企业周边的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以E1、E2和E3表示,见表5。如果企业周边存在多种类型环境风险受体,则按照重要性和敏感度高的类型计。

14

表5 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 企业下游10公里及可能影响的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县级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特殊生态系统;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类型1(E1) 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或 ? 以企业雨水排口(含泄洪渠)、清净下水排口、废水总排口算起,排水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小时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或 ? 企业周边现状不满足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的;或 ? 企业周边半径5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总数大于10万人,或企业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 ? 企业下游10公里及可能影响的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县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类型2(E2) 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或 ? 企业周边半径5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总数大于2万人,小于10万人;或企业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 类型3? 企业周边半径5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总数小于2万人,或企业周边半径500米范围(E3) 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 ? 企业下游10公里范围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环境风险受体;或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5.4.1分级矩阵

根据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比值(Q)、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按分级矩阵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分别见表6~表8。

表6 类型1(E1)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矩阵

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Q<1 1≤Q<10 10≤Q<100 Q≥100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A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B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C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D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15

表7 类型2(E2)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矩阵

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Q<1 1≤Q<10 10≤Q<100 Q≥100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A类水平 较小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B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C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D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表8 类型3(E3)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矩阵

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Q<1 1≤Q<10 10≤Q<100 Q≥100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A类水平 较小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B类水平 较小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C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D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5.4.2级别表征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可表示为“级别(Q值代码+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代码+环境风险受体类型代码)”,例如:Q值范围为1≤Q<10,工艺过程与风险控制水平为C类,环境风险受体为类型1的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可表示为“重大(QⅡCE1)”。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6.1 总论 (1)编制原则

(2)编制依据,包括政策法规、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其他文件。 6.2 区域环境概况

(1)自然环境概况。包括所在区域概况、地形、地貌(如在泄洪区、河边、坡地)、地质、气候类型、气象特征、水文特征、植被、生物多样性、年风向玫瑰图、历史上发生过的极端天气情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台风、泥石流、洪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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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质量现状。包括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以及最近一年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等的环境质量现状;

(3)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包括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水环境风险受体和土壤环境风险受体等。

6.3 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中心经度、中心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最新改扩建年月、企业规模、厂区面积、从业人数等(如为子公司,还需列明上级公司名称和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2)列图表说明企业的产品及原辅料、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等; (3)现有应急资源情况

现有应急资源,是指第一时间可以使用的企业内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以及企业外部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

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处理、消解和吸收污染物(泄漏物)的各种絮凝剂、吸附剂、中和剂、解毒剂、氧化还原剂等;应急装备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能力、应急通信系统、电源(包括应急电源)、照明等。

按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分别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名称、类型(指物资、装备或队伍)、数量(或人数)、有效期(指物资)、外部供应单位名称、外部供应单位联系人、外部供应单位联系电话(原则上应为单位值班电话或应急电话)、以及企业周边区域可共享的应急物资分布及联系方式等。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上述对企业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情况,对照本“技术指南”规定的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程序和评判依据,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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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风险物质(Q)。对企业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的名称、数量、贮存方式、位臵等进行调查,计算与临界量的比值。

(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按照本“技术指南”规定的内容,对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进行调查,列出调查结果与相关依据。 (3)环境风险受体(E)。对企业周边的环境敏感区进行调查,对照本“技术指南”规定的各种情景,确定环境风险受体类型。

6.5 环境风险分析

(1)收集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年份日期,地点,装臵规模,引发原因,物料泄漏量,影响范围,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损失,时间对环境及人造成的影响等。 (2)提出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结合第一步的事件情景,列表说明并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可能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坏情景。

A 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及可能引起的次生、衍生厂外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例如,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出厂界,消防水,物料泄漏物及反应生成物,从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污水排口、厂门或围墙排出厂界,污染环境等);

B 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失灵或非正常操作(如雨水阀门不能正常关闭,化工行业火炬意外灭火);

C 非正常工况(如开、停车等); D 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 E 违法排污;

F 停电、断水、停气等; G 通讯或运输系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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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 I 其他可能的情景。 (3)每种情景源强分析

主要针对重大风险单元及典型风险物质进行源强分析,包括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物理化学性质、最小和最大释放量、扩散范围、浓度分布、持续时间、危害程度。

有关源强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4)每种情景环境风险物质释放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对可能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分析环境风险物质从释放源头(环境风险单元),经厂界内到厂界外,最终影响到环境风险受体的可能性、释放条件、排放途径,涉及环境风险与应急措施的关键环节,需要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对于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依据风向、风速等分析环境风险物质少量泄漏和大量泄漏情况下,白天和夜间可能影响的范围,包括事故发生点周边的紧急隔离距离、事故发生地下风向人员防护距离。 (5)每种情景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和衍生后果分析

根据第三和第四步的分析,从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人口、财产乃至社会等方面考虑并给出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风险受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包括如需要疏散的人口数量,是否影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是否造成跨界影响,是否影响生态敏感区生态功能,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主要从以下方面对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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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找出差距、问题: (1)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① 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是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是否明确,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是否落实;

② 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要求是否落实; ③ 是否经常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 ④ 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并有效执行。 (2)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① 是否在废气排放口、废水、雨水和清洁下水排放口对可能排出的环境风险物质,按照物质特性、危害,设臵监视、控制措施,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

② 是否采取防止事故排水、污染物等扩散、排出厂界的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的防控措施、雨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等,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

③ 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臵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臵装臵,是否已布臵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有提醒周边公众紧急疏散的措施和手段等,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 (3)环境应急资源

① 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 ② 是否已设臵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③ 是否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包括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救援队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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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历史经验教训总结

分析、总结历史上同类型企业或涉及相同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验教训,对照检查本单位是否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5)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

针对上述排查的每一项差距和隐患,根据项目情况,列表说明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包括:整改涉及的环境风险单元、环境风险物质、目前存在的问题(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可能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等。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针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明确项目整改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于3个月内能够整改完成的内容,可在完成整改后纳入报告中。

整改项目完成后,应将完成情况登记建档备查。

对于因外部因素致使企业不能排除或完善的情况,如环境风险受体的距离和防护等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6.8 附图

包括企业地理位臵图、厂区平面布臵图(标明环境风险点位以及与环境风险防控有关的设施和物资分布)、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收集、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以及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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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序号 物质名称 CAS号 第一部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甲醛 四氯化碳 1,1-二甲基肼 乙醚 甲基肼 苯胺 敌敌畏 甲醇 异丙醇 丙酮 三氯甲烷 丁醇 苯 天然气 溴甲烷 乙烯 乙炔 氯甲烷 碘甲烷 甲胺 氰化氢 50-00-0 56-23-5 57-14-7 60-29-7 60-34-4 62-53-3 62-73-7 67-56-1 67-63-0 67-64-1 67-66-3 71-36-3 71-43-2 74-82-8 74-83-9 74-85-1 74-86-2 74-87-3 74-88-4 74-89-5 74-90-8 0.5 7.5 7.5 10 7.5 5 2.5 500* 5 10 10 5 10 5 7.5 5 5 10 10 5 2.5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临界量 (吨) 备注 22

序号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物质名称 甲硫醇 丙烷 氯乙烯 乙胺 乙腈 乙醛 乙硫醇 二氯甲烷 二硫化碳 二甲基硫醚 环丙烷 环氧乙烷 异丁烷 异丙基氯 异丙胺 1,1-二氯乙烯 光气 三甲胺 丙烯亚胺 环氧丙烷 2-氨基异丁烷 三甲基氯硅烷 二甲基二氯硅烷 甲基三氯硅烷 CAS号 74-93-1 74-98-6 75-01-4 75-04-7 75-05-8 75-07-0 75-08-1 75-09-2 75-15-0 75-18-3 75-19-4 75-21-8 75-28-5 75-29-6 75-31-0 75-35-4 75-44-5 75-50-3 75-55-8 75-56-9 75-64-9 75-77-4 75-78-5 75-79-6 临界量 (吨) 5 5 5 10 10 5 10 10 10 10 5 7.5 5 5 5 5 0.25 2.5 10 10 5 7.5 2.5 2.5 备注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23

序号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物质名称 丙酮氰醇 三氯硝基甲烷 硫酸二甲酯 四乙基铅 异丁腈 二氯丙烷 三氯乙烯 乙酸甲酯 过氧乙酸 氯甲酸甲酯 三氟氯乙烯 甲基丙烯酸甲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甲苯-2,6-二异氰酸酯 萘 联苯胺 1,2-二氯苯 3,4-二氯甲苯 氯乙酸甲酯 硝基苯 2,6-二氯-4-硝基苯胺 4-硝基苯胺 乙苯 苯乙烯 CAS号 75-86-5 76-06-2 77-78-1 78-00-2 78-82-0 78-87-5 79-01-6 79-20-9 79-21-0 79-22-1 79-38-9 80-62-6 84-74-2 91-08-7 91-20-3 92-87-5 95-50-1 95-75-0 96-34-4 98-95-3 99-30-9 100-01-6 100-41-4 100-42-5 临界量 (吨) 2.5 0.25 0.25 2.5 10 7.5 10 5 5 2.5 5 5 10 5 5 0.5 10 10 7.5 10 5 5 10 10 备注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24

序号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物质名称 N-甲基苯胺 1,4-二氯苯 对苯醌 环氧氯丙烷 丁烷 1-丁烯 1,3-丁二烯 2-丁烯 丙烯醛 3-氯丙烯 1,2-二氯乙烷 2-氯乙醇 3-氨基丙烯(烯丙胺) 丙腈 丙烯腈 乙二胺 2-丙烯-1-醇 乙烯基甲醚 氯甲基甲醚 甲酸甲酯 醋酸乙烯 异丙基氯甲酸酯 三聚氯氰 甲苯 氯苯 CAS号 100-61-8 106-46-7 106-51-4 106-89-8 106-97-8 106-98-9 106-99-0 107-01-7 107-02-8 107-05-1 107-06-2 107-07-3 107-11-9 107-12-0 107-13-1 107-15-3 107-18-6 107-25-5 107-30-2 107-31-3 108-05-4 108-23-6 108-77-0 108-88-3 108-90-7 临界量 (吨) 5 10 1 10 5 5 5 5 2.5 5 7.5 5 5 5 10 10 7.5 5 2.5 5 7.5 7.5 10 10 5 备注 25

序号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物质名称 环己胺 环己酮 苯酚 醋酸正丙酯 氯甲酸正丙酯 亚硝酸乙酯 呋喃 正己烷 环己烷 哌啶 己二腈 正辛醇 丙烯 二甲醚 异丁烯 四氟乙烯 六氯苯 2,4,6-三硝基甲苯 2,4-二氯苯酚 2,4-二硝基甲苯 反式-丁烯醛 二甲胺 甲基丙烯腈 2-氯-1,3-丁二烯 四氯乙烯 CAS号 108-91-8 108-94-1 108-95-2 109-60-4 109-61-5 109-95-5 110-00-9 110-54-3 110-82-7 110-89-4 111-69-3 111-87-5 115-07-1 115-10-6 115-11-7 116-14-3 118-74-1 118-96-7 120-83-2 121-14-2 123-73-9 124-40-3 126-98-7 126-99-8 127-18-4 临界量 (吨) 10 5 5 5 5 5 2.5 500* 10 7.5 2.5 7.5 5 5 5 5 1 5 5 5 10 5 2.5 5 10 备注 26

序号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物质名称 苯乙腈 丙烯酸丁酯 丁酰氯 乙酸乙酯 2,4,6-三溴苯胺 乙撑亚胺 乙拌磷 肼 氟乙酸甲酯 丙二烯 乙烯酮 羰基硫 1,3-戊二烯 溴化氰 氯化氰 四硝基甲烷 硫氰酸甲酯 2-氯丙烯 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 1-氯丙烯 氰酸钾 过氯甲基硫醇 三氟溴乙烯 反式-2-丁烯 异氰酸甲酯 CAS号 140-29-4 141-32-2 141-75-3 141-78-6 147-82-0 151-56-4 298-04-4 302-01-2 453-18-9 463-49-0 463-51-4 463-58-1 504-60-9 506-68-3 506-77-4 509-14-8 556-64-9 557-98-2 584-84-9 590-21-6 590-28-3 594-42-3 598-73-2 624-64-6 624-83-9 临界量 (吨) 1 5 5 500* 5 5 0.5 7.5 0.25 5 2 2.5 5 2.5 7.5 5 10 5 5 5 2.5 5 5 5 5 备注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27

序号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物质名称 一氧化碳 乙烯基乙炔 丙烯酰氯 氧化镉 五氧化二磷 甲基萘 三氧化二砷 二甲苯 甲基叔丁基醚 二氯异氰尿酸钠 环氧溴丙烷 碳酸镍 氯酸钾 二氯硅烷 丁烯醛 硝酸铵 汞 砷 二氧化硫 三氧化硫 四氯化钛 过氯酰氟 三氟化硼 氯化氢 CAS号 630-08-0 689-97-4 814-68-6 1306-19-0 1314-56-3 1321-94-4 1327-53-3 1330-20-7 1634-04-4 2893-78-9 3132-64-7 3333-67-3 3811-04-9 4109-96-0 4170-30-3 6484-52-2 7439-97-6 7440-38-2 7446-09-5 7446-11-9 7550-45-0 7616-94-6 7637-7-2 7647-01-0 临界量 (吨) 7.5 5 1 0.25 10 5 0.25 10 5 2.5 2.5 0.25 100* 5 10 50 0.5 0.25 2.5 2.5 1 2.5 2.5 2.5 备注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28

序号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物质名称 磷酸 氟化氢 氨 硝酸 氯化镍 亚硫酰氯 三氯化磷 溴 铬酸 氯酸钠 铬酸钠 砷酸氢二钠 氟 氯 硫化氢 硒化氢 硫酸铵 二氟化氧 四氟化硫 三氯化砷 砷化氢 硫酸镍 铬酸钾 氯磺酸 高氯酸铵 29

CAS号 7664-38-2 7664-39-3 7664-41-7 7697-37-2 7718-54-9 7719-09-7 7719-12-2 7726-95-6 7738-94-5 7775-09-9 7775-11-3 7778-43-0 7782-41-4 7782-50-5 7783-06-4 7783-07-5 7783-20-2 7783-41-7 7783-60-0 7784-34-1 7784-42-1 7786-81-4 7789-00-6 7790-94-5 7790-98-9 临界量 (吨) 2.5 5 7.5 7.5 0.25 5 7.5 2.5 0.25 100* 0.25 0.25 0.5 1 2.5 0.25 10 0.25 1 7.5 0.5 0.25 0.25 0.5 5 备注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序号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物质名称 一氧化二氯 磷化氢 锑化氢 硅烷 发烟硫酸 一氯化硫 三氯硅烷 氧氯化磷 四氯化硅 溴化氢 七水合砷酸氢二钠 二氧化氯 一氧化氮 二氧化氮 氯化镉 硫酸镉 三氯化硼 白磷 羰基镍 五羰基铁 硫酸镍铵 硫氢化钠 氟硅酸 乙硼烷 戊硼烷 CAS号 7791-21-1 7803-51-2 7803-52-3 7803-62-5 8014-95-7 10025-67-9 10025-78-2 10025-87-3 10026-04-7 10035-10-6 10048-95-0 10049-04-4 10102-43-9 10102-44-0 10108-64-2 10124-36-4 10294-34-5 12185-10-3 13463-39-3 13463-40-6 15699-18-0 16721-80-5 16961-83-4 19287-45-7 19624-22-7 临界量 (吨) 5 2.5 2.5 2.5 2.5 2.5 5 2.5 5 2.5 0.22 0.5 0.5 1 0.25 0.25 2.5 5 0.5 1 0.25 2.5 5 1 0.25 备注 30

序号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物质名称 四氧化锇 丁烯 硝基氯苯 二苯基亚甲基二异氰酸酯(MDI) 甲苯二异氰酸酯 乙酰甲胺磷 硫 石油气 汽油 煤气(CO,CO和H2,CH4的混合物等) 铜及其化合物(以铜离子计) 锑及其化合物(以锑计) 铊及其化合物(以铊计) 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 钒及其化合物(以钒计) 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 CAS号 20816-12-0 25167-67-3 25167-93-5 26447-40-5 26471-62-5 30560-19-1 63705-05-5 68476-85-7 / / / / / / / / 第二部分 临界量 (吨) 0.25 5 5 0.5 2.5 0.25 10 5 200 7.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备注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1,2,3-三氯代苯 1,2,4-三氯代苯 1,2,4,5-四氯代苯 1,2-二硝基苯 1,3-二硝基苯 1-氯-2,4-二硝基苯 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 五氯硝基苯 2-甲基苯胺 87-61-6 120-82-1 95-94-3 528-29-0 99-65-0 97-00-7 81-15-2 82-68-8 95-53-4 5 2.5 5 0.5 0.5 5 5 0.5 7.5 31

序号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物质名称 2-氯苯胺 壬基酚 支链-4-壬基酚 六氯-1,3-丁二烯 萤蒽 精蒽 粗蒽 一氯丙酮 全氟辛基磺酸 全氟辛基磺酸铵 全氟辛基磺酸二癸二甲基铵 全氟辛基磺酸二乙醇铵 全氟辛基磺酸钾 全氟辛基磺酸锂 全氟辛基磺酸四乙基铵 全氟辛基磺酰氟 CAS号 95-51-2 25154-52-3 84852-15-3 87-68-3 206-44-0 120-12-7 120-12-7 78-95-5 1763-23-1 29081-56-9 251099-16-8 70225-14-8 2795-39-3 29457-72-5 56773-42-3 307-35-7 25637-99-4; 3194-55-6(134237-50-6;134237-51-7;134237-52-8) 151-50-8 143-33-9 14220-17-8 506-61-6 544-92-3 7778-39-4 1303-28-2 32

临界量 (吨) 5 1 1 2.5 0.5 5 5 2.5 5 5 5 5 5 5 5 5 备注 260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5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氰化钾 氰化钠 氰化镍钾 氰化银钾 氰化亚铜 砷酸 五氧化二砷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序号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物质名称 亚砷酸钠 硝酸钴 硝酸镍 氯化汞 氯化铵汞 硝酸汞 乙酸汞 氧化汞 溴化亚汞 乙酸苯汞 硝酸苯汞 重铬酸铵 重铬酸钾 重铬酸钠 三氧化铬[无水] 四甲基铅 乙酸铅 硅酸铅 氟化铅 四氧化三铅 一氧化铅 硫酸铅[含游离酸>3%] 硝酸铅 二丁基二(十二酸)锡 二丁基氧化锡 CAS号 7784-46-5 10141-05-6 13138-45-9; 14216-75-2 7487-94-7 10124-48-8 10045-94-0 1600-27-7 21908-53-2 10031-18-2 62-38-4 55-68-5 7789-9-5 7778-50-9 10588-01-9 1333-82-0 75-74-1 301-04-2 10099-76-0; 11120-22-2 7783-46-2 1314-41-6 1317-36-8 7446-14-2 10099-74-8 77-58-7 818-08-6 临界量 (吨)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5 0.25 备注 33

序号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物质名称 二氧化硒 硒化镉 硒化铅 氟硼酸镉 碲化镉 1,1'-二甲基-4,4-联吡啶阳离子及其混合物 O-O-二甲基-S-[1,2-双(乙氧基甲酰)乙基]二硫代磷酸酯 双(N,N-二甲基甲硫酰)二硫化物 双(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 N-(2,6-二乙基苯基)-N-甲氧基甲基-氯乙酰胺 N-(2-乙基-6-甲基苯基)-N-乙氧基甲基-氯乙酰胺 (1,4,5,6,7,7-六氯-8,9,10-三降冰片-5-烯-2,3-亚基双亚甲基)亚硫酸酯 (RS)-α-氰基-3-苯氧基苄基(SR)-3-(2,2-二氯乙烯基)-2,2-二甲基环丙烷羧酸酯 三苯基氢氧化锡 CAS号 7446-8-4 1306-24-7 12069-00-0 14486-19-2 1306-25-8 4685-14-7 121-75-5 137-26-8 137-30-4 15972-60-8 34256-82-1 115-29-7 临界量 (吨) 0.25 0.25 0.25 0.25 0.25 1 10 0.25 0.25 5 5 0.25 备注 305 52315-07-8 5 306 76-87-9 0.25 本表共规定了306种(类)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说明如下: 1、关于分类

第一部分共234种(其中有12种属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见备注栏),以物质的化学文摘号(CAS)由小到大排序。

第二部分全部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共73种。 2、关于临界量

*代表该种物质临界量确定参考了GB18218-2009。 3、本清单中的化学物质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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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序评估 号 因子 1 生产 过程 废水排放去向 指标分项 生产工艺 废水排放 去向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 许可 消防验收 重大危险源备案 只要生产工艺中涉及其中一项。 评分依据 2 包括通过管网排放。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均必须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 安全 生产 控制 适用于从事生产的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以消防验收文件或验收合格证为准。 以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为准。 35

4 环境 危险化学品风险 截流系统防控 (1) 措施 对危化品罐区(包括装置储罐)截流设施和危化品仓库的要求以符合如下相关规定为准: ①《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6.2.3采样、溢流、检修、事故放料以及设备管道放净口排出的料液或机泵废水,应设置收集系统。 ②《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3.2.7(第二款)当储罐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内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3.2.8防火堤内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装置。 2 在年降雨量不大于200mm或降雨在24h内可渗完,且不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时,可不设雨水排除设施。 3.3.7油罐组内应设置集水设施,并设置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③《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5.2.28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6.2.17(第5款)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可以采用安装有切断阀的排水井,也可采用排水阻油器等)。 36

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2) 对危化品装置区截流设施的要求以符合如下相关规定为准,对危化品装卸区截流设施的要求以符合项目环评相关要求为准。 ①《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5.3.1装置围堰 5.3.1.1凡在开停工、检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含有对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碳四及以上液化烃泄漏、漫流的装置单元区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0mm的围堰及配套排水设施。 5.3.2 罐组防火堤 罐组防火堤、隔堤应符合GB50160中对防火堤、隔堤规定及以下要求: a)应结合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及储存物料特性,按审批要求或相关规范采取防渗措施,并宜坡向四周,可设置排水沟槽。必要时排水口下游应设置水封井。 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6.2.12防火堤及隔堤内的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内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2 隔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隔堤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10%。 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3) 对切换阀的要求以符合如下相关规定为准。 ①《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5.3.1装置围堰 5.3.1.2应根据围堰内可能泄漏液体的特性,在围堰内设置集水沟槽、排水口或者在围堰边上设置排水闸板等作为配套排水设施。宜在集水沟槽、排水口下游设置水封井。 5.3.2 罐组防火堤 b)罐区排水设施实施清污分流的,防火堤外应设置切换阀门,正常情况下雨排水系统阀门关闭。 c)物料罐区污染排水切换到污水系统,必要时在污水排放系统前设隔油池并设清油设施;液化烃、可挥发性液体类罐区污染排水就地预处理、回收后,排入污水系统。雨排水切换到雨排水系统。切换阀门宜在地面操作。 7.7.4管线上的事故切换阀宜在地面操作,应设远程控制、手动双用阀闸,并应保证事故状态下可操作。 37

①《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3.1.1设计水量应包括生产污水量、生活污水量、污染雨水量和未预见污水量。各种污水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生产污水量应按各装置(单元)连续小时排水量与间断小时排水量综合确定; 2 生活污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6.1.8/6.6.1 化工建设项目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6.6.2对排入应急事故水池的废水应进行必要的监测,并应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1 能够回用的应回用; 2 对不符合回用要求,但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可直接排放; 事故废水 3 对不符合排放标准,但符合污水处理站进水要求的废水,应限流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应急池及收4 对不符合污水处理站进水要求的废水,应采取处理措施或外送处理。 集系统 6.6.3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装置或罐区围堤内净空容量-事故废水管道容量。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应急事故废水的最大量的计算为: 1 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贮罐物料量; 2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 3当地的最大降雨量。 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 6.6.4应急事故水池宜采取地下式(地下式水池有利于收集各类事故排水,以防止应急用水到处漫流)。 38

①《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7.2.1 装置区、罐区未受污染雨水由切换阀门切换到雨排水系统。 7.2.2工厂所有生产污水、循环水排污水、机泵冷却水、直接冷却水、检修冲洗水等不得排入雨排水系统。 7.2..3厂区雨排水应设置管道系统有组织排入外部水体,事故状态下由切换阀门切到事故缓冲设施。必要时在切换阀门前的检查井还应设置沉泥槽。 7.2.4 雨排水管道与生产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管道要确保不发生串漏。 雨污、清污 ②《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3.3.2污水处理系统划分应遵循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的原则。 分流 ③《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6.2.4所有生产装置、作业场所的墙壁、地面等的冲洗水以及受污染的雨水,均应汇集入生产废水系统并进行处理。 6.2.5未受污染的雨水、地面冲洗水等,宜排入雨水系统。 ④《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 3015-2003) 4.2.2工厂内未受污染的雨水、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的酸碱中和水、清水池的放空和溢流应排入雨水或清净废水系统。 4.2.3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直接排入清净废水系统。当确定有污染时,应排入生产污水系统。 4.2.4生产装置区、罐区、装卸油区内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 初期雨水 对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的要求以项目环评及批复中的相关要求为准。 收集系统 雨水(清下水)排放监视和 — 切断装置 39

4 环境 风险 防控 措施 ①《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5.12.1污水处理场出水应设置监控池,当有稳定塘时可不设置监控池。 5.12.2监控池的容积宜按1h~2h的设计水量确定(防止不合格污水外排,在2h内可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 5.12.3监控池应设置不合格污水返回再处理的设施。 生产废水总12.0.8污水总进口、监控池宜根据水质特征设置相应的在线分析仪表。 排口监视和 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切断装置 4.1.5石油化工企业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如设置路堤道路、事故存液池、受污染的消防水池/罐、雨水监控池、排水总出口设置切断闸等设施,确保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不直接排至厂外。) 7.3.10接纳消防废水的排水系统应按最大消防水量校核排水系统能力,并应设有防止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应急措施和手段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用事故池、排水监控池、利用现有的与外界隔开的池塘、河渠等进行排水监控、在排水管总出口处安装切断阀等方法来确保泄漏的物料或被污染的排水不会直接排出厂外。) 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 对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和远程切断系统的要求以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重点监管的报警和远程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切断系统 危废贮存和危险废物的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执行,处置按《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处置 要求执行。 40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 演练* 环境事故隐环境 患排查 事故 应急 环境事故应管理 急宣传培训 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设备 环保机构和制度 环保设施及基础 运营维护 环境 管理 环境监测和在线监控 历史环境 事件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以备案证明为准,应急演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相关制度文本和台帐记录。 5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设备的要求以应急预案和项目环评中的相关要求为准。 内部环保管理机构的设置以企业文件为准,现场检查环保管理制度文本。 环保设施的建设要求以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为准,现场检查台账记录 6 现场检查日常环境监测记录或报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的要求以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或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准。 突发环境事件以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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