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室外球场可有每公尺0.5公分的倾斜度,以便于排水。界线禁止用固体材料做成。 1.3球场界线
1.3.1所有的球场界线皆为5公分宽,且必须为浅色,并与地面及其它线条颜色不同。 1.3.2界线:
比赛球场由两条边线及两条端线所构成。边线与端线均包含在比赛球场范围内。
1.3.3中线:
中线把球场分割成每边9公尺x9公尺,此线从网下延伸至二条边线为止。 1.3.4攻击线
攻击线位于中线的中心点向后三公尺处。 1.4场区及区域 1.4.1前区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在攻击线约两侧各划五段长15公分宽5公分,间隔20公分的虚线,虚线总长为1.75公尺(含线宽)。前区延伸至边线以外至无障碍区底为止。
1.4.2发球区
发球区为一位于端线之后(不含端线)、宽9公尺的区域。此区域两侧受到两条位于端线之后20公分、长度15公分的短线,延伸至边线。两条线皆计入此区域的宽度范围内。
深度方面,发球区可延伸至场外无障碍区域尽头。 1.4.3替补区
替补区是由两条攻击线的假想延伸线至记录台问的区域。 1.4.4热身区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面积3公尺x3公尺的热身区位于无障碍区域外球队席两测的角落上 1.4.5惩罚区:
惩罚区位于两队球员席后方,面积约1公尺x1公尺见方以5公分宽红色为界线,并放二张椅子。 1.5温度
最低气温不得低于摄氏10度(华氏50度)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最高温不得超过摄氏25(华氏77度),最低温不得低于摄氏16度(华氏61度)度 1.6照明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比赛场地的照明度,自场地表面上方一公尺高度处,须有1000至1500勒克斯(LUX)的亮度。 2·球网和网柱 2.1球网高度
2.1.1球网置于中线上方,男子网高2.43公尺,女于2.24公尺。 2.1.2球网高度的测量,以测量竿自比赛球场的中央量起。
球网两端(边线上方)距地面之高度必须相等,并且不得超过规定高度2公分以上。
2.2球网构造
球网宽1公尺,长9.50公尺,垂直张挂于中线轴的上方。 网面由10公分见方的黑色网孔组成。
网顶有5公分宽的水平带子,系以自帆布对折,沿球网的全长缝住。带子的两端各有一个孔,孔中穿有绳索与网柱相系,使网顶呈拉紧状态。 带子的中间有一可弯曲的钢索,以利于将球网紧系于网住上。
在网的下方(无水平带),有一条绳子贯穿于网孔之中,以系紧两网柱,使球网下半部呈拉紧状态。 2.3标志带
两条宽5公分、长1公尺的白色带子垂直紧系于两边线上方球网上。标志带视为球网的一部份。 2.4标志竿
标志竿是一支具有弹性的竿子,长度为1.80公尺,直径为10公厘。 标志竿由玻璃纤维或类似的物质制成。
两支标志竿紧系于标志带的外缘,两边各一支标志竿上部80公分的长度超出网顶,每10公分涂以对比鲜明的颜色,以红白相间为佳。
标志竿应视为球网的一部分且作为有效穿越空间的两侧界限。规则11.1.1。 2.5网柱
2.5.1网柱为支撑球网,位于球场与边线相距0.50至1.00公尺处,其高度为2.55公尺,且最好能够调整。
2.5.2网柱为圆形且平滑,不使用金属铁索以固定网柱于场地上,其装置必须无妨碍和危险。 2.6附属设备
所有附属设备须符合FIVB的规定。 3·球
3.1球的规格
球必须为圆形,以柔软具有弹性的皮革制成,其中实以橡胶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
颜色:一致且浅色,或是由FIVB核可之组合色彩排球。 圆周:65公分到67公分。 重量:260公克到280公克。
内部气压:294.3到318.82毫巴(每平方公分0.30到0.325公斤) 3.2球规格的一致性
一场球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具有相同的特性,例如:球的圆周、重量、气压、式样等。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必须使用FIVB认可的球。 3.3三球制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可使用三个球。因此项设六名捡球员,即在无障碍区域的四个角落各站一人,两名裁判员身后各站一人。 第二章参加人员 4·球队
4.1球队的组成
4.1.1每一球队最多包含十二名球员、一名教练、一名助理教练,一名运动医护人员(trainer)及一名医师。球员之一是队长且需在记录表上注明。FlVB世界锦标赛中的医师必须事先获得FIVB的认可。
4.1.2每一球队可从12名决定名单中选出一位登记为自由防守球员。(规则8.5)
4.1.3只有登录在记录表上的球员,方可参加比赛,一经教练,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名后,既不得更换。 4.2球队的位置
4.2.1球员必须坐在球员席或者热身区(规则14.4),教练(规则5.2.3)及其它成员坐在球员席,但可以暂时离座。
球员席位于记录台旁无障碍区以外。
4.2.2只有球队之成员可以坐在球员席,比赛中球员可参予热身(规则4.1.1) 4.2.3比赛中,末上场比赛球员可在热身区徒手热身(规则1.4.4),暂停时可在他们球场后方无障碍区做热身运动。
局间休息球员可在无障碍区用球热身。 4.3装备
球员的装备包括运动衫、短裤及球鞋。
4.3.1运动衫、短裤及袜子必须全队一致,且整洁及颜色相同。(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
4.3.2球鞋必须轻便柔软,由橡胶或皮革制成。
在FIVB世界性成人组锦标赛中,鞋子的颜色也必须全队一致,但商标的颜色图样可以不同;比赛服必须符合FIVB认可的标准规格。 4.3.3球员运动衫的号码必须使用1至18号。
4.3.3.1号码位置须在胸前与背后的中央部分。号码的颜色必须与运动衫成对比。
4.3.3.2球衣胸前号码至少15公分高,背后号码至少20公分高,号码的笔划应有至少2公分的宽。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在右腿球裤上需绣上号码至少4至6公分高,宽至少l公分。
4.3.4队长的胸前号码下方应配戴一条长8公分宽2公分的带子以资识别。 4.3.5禁止穿著号码不符规定(规则4.3.3)或与同队球员不同颜色的运动衫。(规则4.3.1;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 4.4装备的更换
第一裁判可允许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球员: 4.4.1赤足比赛。
4.4.2局与局之间或替补以后,更换汗湿的运动衫。但新换的运动衫颜色、式样及号码须与原来的相同。
4.4.3天气寒冷时,第一裁判可允许球队穿著训练服装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与样式必须相同,(自由防守球员除)并佩有合法的号码经允许后球队球员都必须依照办理(规则4.3.3.i) 4.5禁止的对象
4.5.1禁止佩戴可能致使球员受伤或为球员提供人为助力的对象。
4.5.2球员可以戴眼镜,但危险须自行承担。 5·球队领导者:队长与教练均须为队中成员的行为与纪律负责。 5.1队长自由球员不得担任队长
5.1.1比赛开始前,队长应:在记录表上签字,代表球队参与掷硬币。 5.1.2在比赛时,球队队长若在场上,便成为比赛队长。
当队长未上场比赛须由教练或者队长本人指定另一位选手代替队长职务,直到队长回到场上比赛或者一局结束为止。唯有当死球时,比赛队长且唯有其本人,才有权向裁判要求:
5.1.2.1请求说明所引用规则的解释。也可将队友的要求或问题转达给裁判员。
若无法接受裁判的解释,队长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异议,保留比赛后将异议记载于记录表上以作为正式抗议的权利(规则23.2.4) 5.1.2.2请求认可
更换运动服装或配备, 确认球员的位置,
检查场地、球网、球等。
5.1.2.3依法请求比赛中止(规则16.2.1) 5.1.3比赛结束时,队长应:
5.1.3.1向裁判员致谢,并于记录表上签字以承认比赛结果。
5.1.3.2若其曾向第一裁判提出异议,可在记录表上确认抗议的记录(规则5.1.2.1)
5.2教练
5.2.1比赛时教练坐在场边指导其球队打球,教练向第二裁判提出阵容单、暂停、替补等要求。
5.2.2教练在比赛前登记或核对己方球员记录表上的姓名与号码并签字。 5.2.3比赛中
5.2.3.1每一局比赛前,教练应将填妥并已签字之球员上场阵容单交给记录员或第二裁判。
5.2.3.2在比赛进行中,他必须坐在最靠近记录员的球员席上,但可暂时离席。
5.2.3.3要求暂停或替补球员。
5.2.3.4教练可以在球员席前的无障碍区至热身区之间站立或走动进行指导,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5.3助理教练
5.3.1助理教练坐在球员席上,但无权调度比赛。
5.3.2若教练必须离队时,助理教练可在比赛队长的要求下,经第一裁判的认可执行教练的任务。 第三章比赛形式 6·得一分,胜一局,胜一场 6.1得一分
6.1.1当球队犯规时,裁判鸣笛,并依据下列规则处罚 6.1.1.1如果有二次以上连续犯规发生,只算第一次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