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市政定额说明 下载本文

K 拱矢度 K 0.393 0.298 0.241 0.203 0.172 0.154 0.138 0.125 1/6 1/6.5 1/7 1/7.5 1/8 1/9 1/10 0113 0.104 0.096 0.090 0.084 0.076 0.067 F=K×净跨平方 拱盔立方体=K×净跨平方×(桥宽+2m)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

1.嵌石砼(毛石砼)的块石含量是按15%计取,如与设计不符时,

按下列数量调整,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块石掺量(%) 每立方米砼片石0.159 掺量(m) 注: 1.块石掺量另加损耗率2%。

2.砼用量扣除嵌石含量百分数后,加损耗率1.5%。

2.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

4.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册有关项目。

5.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6.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310 15 0.238 20 0.318 25 0.397 7.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8.本定额与模板分别列项,模板消耗量根据接触面积以“m2”计算。附录一含量表仅供编制概予算及招投标书时参考使用。 9.本定额砼半成品运输采用1t翻斗车,已包括在定额内。使用其他运输方式,不予调整。 三、预制混凝土工程。

1.本定额不包括地模、胎模费用,需要时可按本册有关定额计算。胎、地模的占用面积由建设单位提供。

2.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3.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4. 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5.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6.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型梁、I型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7.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8.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9.预制构件预制、运输、安装损耗按总说明规定执行。拱波损耗率按图示工程量乘以1.05系数。

10.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11.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

12.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13.安装预制构件以“m3”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14.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发生时按实计算。 四、砌筑工程。

1.本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2.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可套用有关定额。

3.拱圈地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

4.本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5.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6.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五、挡土墙、护坡工程。

1.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挡土墙和护坡工程。 2.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套用脚手架定额。

3.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4.块石护底、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按“m3”计算。

5.浆砌料石现浇混凝土、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6.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7.砂石滤沟设计尺寸以“m3”计算。

8.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六、立交箱涵工程。

1.立交箱涵顶进土质按Ⅰ、Ⅱ类土考虑,若遇Ⅲ类土时,人工、机械乘以1.33系数。

2.本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3.本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 4.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5.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0.3m2以下的预留空洞体积。 6.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

7.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的按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8.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板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定额时乘以0.7系数。 七、钢结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