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
第四章 试验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中心试验室和现场试验的资源配置要求 中心试验室按要求及有关规定,建立现场试验室,配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以及办公设施,满足现场试验检测需要。试验室的规模大小、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等要与承担的检测试验任务相适应。
第十二条 试验检测工作采用经铁道部认可的专业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采集、处理、汇总及上报,实现试验检测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序化,以便各类科室及时掌握试验检测工作的动态,分析试验检测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中心试验室要做好内部考勤管理工作,主要技术人员离岗要经过试验室主任审批;中心试验主任离岗应报项目部安质部审批。
第十四条 中心试验室要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报告台帐,凡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被检测工区、项目分部。 第十五条 中心试验室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资质允许的试验检测范围,出具试验报告。 (二)随意更换试验检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 (三)与被检测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四)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
(五)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
(六)其他违反国家、铁道部、建设单位规定的不良行为。 如有发生,根据情节及对项目危害情况,依照相关合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中心试验室有义务配合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现场抽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第十七条 中心试验室在现场建立试验室的设置方案(包括房间平面布置)要报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安质部批准实施。 第十八条 中心试验室外委检测试验项目的管理
(一)中心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负责。试验室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委托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认。
(二)配合监理人员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
(三)施工、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不得把同一检测项目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单位检测。
第五章 列举工程实体的检测
第十九条 路基压实质量 (一)检测内容
检测路基的填筑质量,其中:
1.基床以下路基填筑采用地基系数K30、孔隙率n、压实系数K或相对密度双项指标进行控制。
2.基床层和过渡段路基填筑采用地基系数K30、孔隙率n、压实系数K或相对密度双项指标进行控制。
(二)检测数量
按照设计文件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的要求执行。 (三)中心试验室
1.中心试验室试验室按照《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的规定进行检测。
第六章 检测试验报告
第二十条 中心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或试验报告应填写规范整洁、纸张格式和书写颜色符合存档要求;数据全面、结论准确、印章签字齐全、形式合法有效、不影响下道工序的实施,严禁篡改、编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保证已完成的检测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是一条 中心试验室应及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应在检测完成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对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中间结果报告
(一)对路基填筑等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检测项目,中心试验室应在检测完成后12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或对质量的分析判断结果按附表格式及时反馈给施工工区和监理单位,对于重大问题应在6小时内将结果上报给项目经理部。
(二)对没有时间要求的检测项目,中心试验室在检测完成后48小时内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工区和监理单位。 第二十三条 正式报告的填写要求
(一)应在单位(项)工程检测完成后的七个日历天内提交书面检测报告,未尽事宜由监理单位另行规定,报项目经理部批
准。
(二)检测报告采用统一格式,封面和正文统一采用A4纸,计算机打印成稿,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报告须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计量认证章方能生效。
(三)检测报告编写、校核、授权签字人员签字,加盖检测单位专用章和计量认证CMA章(加盖在报告的左上角)等要齐全。 (四)检测报告编号统一采用“标段名称-施工单位第一个拼音字母缩写-单位工程名称第一个拼音字母缩写-里程-编号-检测”。
第二十四条 正式报告的组装格式要求
(一)检测报告应以单位(项)工程检测完成后,组装成册,出具检测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和份数整理装订好。 (二)试验室应按以下要求对检测成果进行组册: 1.封面;
2.目录:监测情况报告等;
3.内容:至少要包括监测情况报告文字说明(依据、方案、方法、出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结论等)、检测报告和有关原始记录或图表等。
(三)建立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要签字确认。
第七章 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心试验室施工现场试验管理规定
在砼拌合站内必须设置工地试验站,工地试验站应配备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