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无组织颗粒物采样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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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不远,仍可按一般监控点设置监控点。

如果排放源紧靠某一侧围墙,风向朝向与其相邻或相对之围墙,且排污单位的范围很大,此时在排放源下风向设监控点已失去意义,主要的问题是考察无组织排放对其相近的围墙外是否造成污染和超过标准限值。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选择方向朝向排放源相近一侧围墙时,在近处围墙外设监控点;或于静风及准静风(风速小于1.0m/s)状态下,依靠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自然扩散,在近处围墙(单位周界)外设置监控点。

七、参照点设置方法 1、 设置参照点的原则要求

环境中的某些污染物(GB26297-1996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为该类物质)具有显著的本底(或称背景)值,因此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其中一部分由本底或(背景)值作出贡献,另一部分由被测无组织排放源作出贡献,设置参照点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本底值的大小。所以,设置参照点的目的是:参照点应不受或尽可能少受被测无组织排放源的影响,参照点要力求避开其近处的其他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源的影响,尤其是注意避开那些可能对参照点造成明显影响而同时对监控点无明显影响的排放源;参照点的设置,要以代表监控点的污染物本底浓度为原则。

2、 参照点的设置范围

按照GB16297-1996的有关规定和参照点的设置原则,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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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最好设置在被测无组织排放源的上方向,以排放源为圆心,以距排放源2m和50m为圆弧,与排放源成120°夹角所形成的扇形范围内设置。

3、平均风速等于和大于1m/s时的参照点设置

平均风速等于或大于1m/s时,由被测排放源排除的污染物一般只能影响其下方向,故参照点可在避开近处污染源影响的前提下,尽可能靠近被测无组织排放源设置,以使参照点可以较好的代表监控点的本底浓度值。

4、平均风速小于1m/s(包括静风)时参照点设置 当平均风速小于1m/s时,被测无组织排放源排除的污染物随风迁移作用减少,污染物自然扩散作用相对增强,此时污染物可能以不同程度出现在被测排放源上方向,此时设置参照点,既要注意避开近处其他污染源的影响,又要在规定的扇形范围内比较远离被测无组织排放源处设置。

八、采样时间和频次

根据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8条的要求,采样时间和频次内所测试的结果应能代表1h平均值,以便判定1h内排放污染物的平均值是否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1)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排放稳定,污染物采样测试通常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5次。

2)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排放稳定,污染物采样测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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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2天,每天3个平行样。

3)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效率和达标排放监测,随机抽样。原则抽样比例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的50%。

当采样时间和频次有所变动时,需经审核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九、采样步骤:

1、打开采样头盖,取出滤膜夹,用清洁干布擦去采样头内及滤膜的灰尘。

2、首先打开电源开关,按【数选】键,再按【移位】键选择大气压,根据气压盒的读数按【递增/温度】键修改大气压。

3、 【采时】键,根据需要按【递增/温度】修改采样时间。 4、根据需要对【定开】和【标时】进行设置。

采样完成后,打开采样头,用镊子取出滤膜,采样面向里,将滤膜对折后放入号码相同的滤膜袋中。取滤膜时,如发现损坏,或滤膜上尘的边缘轮廓不清晰,滤膜安装歪斜(说明漏气)。则本次采样作废,需要重新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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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大气无组织监测采样原始记录表

被测单位 测点概述 风速风向仪 采样仪名称 频次 项目 采样人员 采样时间 仪器编号 1 2 3 大气压(Kpa) 4 5 6 7 8 9 10 平均值 风向 风速 标况体积 (L) 样品编号 仪器编号 采样流量累计时间 平均温度(L/min) (h) (K) 累积体积(K)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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