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
XNY-A3-08
项目名称: 编号: 致 项目监理机构: 现报上我单位 工程的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请予审查。 附件:1、 工程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页。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管理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管理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本表一式 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存 份,项目监理机构存 1 份,承包单位存 份。
填写、使用说明
1、此表用于非常规施工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方案)的报审。
2、特殊施工技术方案的界定:是指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超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上述七种类型的分部分项工程规模的界定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文件执行。
3、风电工程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一般包括:
1)DL5009.2-2004第12.2.1条款规定的线路施工的特殊跨越; 2)恶劣的地形环境组立铁塔专项施工,如直升机组立等; 3)大跨越组塔、张力架线施工; 4)大型部件及风机的运输等。
4、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章第59条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对上述“重大”、“重要”、“危险”、“特殊”在第八章第85条的附录A《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范围》中有明确的界定。
5、特殊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制,承包单位公司技术部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方案应附安全验算结果。文件封面的落款应为承包单位公司名称、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加盖公司章。
施工(调试)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XNY-A3-09 项目名称: 编号: 致 项目监理机构:
现报上 工程施工(调试)进度计划/调整计划,请予审查。 附件:1、 工程施工(调试)进度计划 页; 2、 工程施工(调试)调整计划 页。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表一式 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存 份,项目监理机构存 1 份,承包单位存 份。
填写、使用说明
1、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二级网络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建设管理单位的要求,编制工程年、季、月、周进度计划或单项工程施工计划。上报的附件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等。当工期计划需要调整时,承包单位也应将调整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当报审的内容为正常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将附件2中带下划线的空格内填写“――”。当报审内容为调整计划时,也应将附件1中带下划线的空格内填写“――”。
3、二级进度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进度计划(或调整后的计划)应与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一级网络计划一致;
2)施工进度(或调整以后的计划)安排应合理、可行,应能保证均衡、有节奏的施工; 3)资源配置计划应合理(包含图纸交付、设备采购供应、调试计划),应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