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及精度要求 - 图文 下载本文

①准平原化低山-丘陵荒漠区

采样介质为岩屑,采样粒级为-4~+20目,采样密度8~10个点/平方千米。

②山间盆地和冲洪积倾斜平原

在纸房凹陷和克希萨尔布拉克-沃依希盆地的第四系分布区进行深穿透地球化学勘查试验,采样介质为土壤,采样粒级-40目,采样密度1个点/平方千米。

高分辨率航天遥感影像图较清晰地显示,在凹陷、盆地的边缘地带和投标区东北部的北东走向河床,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物覆盖很浅,有不少基岩出露。这些地区通过移动点位或者加大采样深度可以采集到基岩岩屑并达到8~10个点/平方千米的采样密度。因此,在这些第四系分布区依然采用岩屑测量,以尽可能多的获取地球化学找矿信息。

(二)采样布局 1、采样点布臵原则

(1)采用南北走向(投标区主体地质构造走向为近东西向)的矩形规则测网,线距500米,点距250米。

(2)均匀分布样品,所有采样大格均有样品分布。除第四系分布区外,不出现连续空白采样小格。

(3)投标区外缘不完整采样网格中面积小于0.125平方千米的采样小格不布臵样品。

(4)采样密度:一般地区为8个点/平方千米;在1:20万化探异常区、已知矿点外围等找矿有利地段,加密至10~12个点/平方千米;为便于地球化学研究和与邻区接图,在深穿透地球化学理论支撑下,在投标区纸房凹陷和克希萨尔布拉克-沃依希盆地第四系分布区进行

深穿透地球化学试验,采样密度为1个点/平方千米,其他第四系分布区8个点/平方千米。

(5)以7个采样大格的大约60~80个样品为一个分析批次(《地球化学普查规范》(DZ/T0011-91)中对重复样和监控样没有具体规定),插入3个重复分析样和4个二级标准样以监控样品之间和不同分析批次之间的分析误差和采样误差,重复样布臵按地质单元面积比重分配。

投标区面积1470平方千米,共布设12379个采样点,平均8.42个点/平方千米。总样品数13627个,其中岩屑样12233个,土壤样146个,重复样624个,二级标准样624个。

2、采样网敷设与样品编号 (1)采样网敷设

投标区主体地质构造走向为近东西向,故采用南北向测网(附图5)。

以1:5万地形图的方里网格作为采样网格,每方格面积为1平方千米。在每个采样大格中划出四个长宽各为0.5千米,面积为0.25平方千米的方格作为采样小格。

(2)样品编号

为防止样品重号,采样大格按从左至右、自上而下顺序统一编号。图幅边缘小于0.5平方千米的不完整方里网格不作为采样格,也不编号;大于0.5平方千米的不完整方里网格作为采样格参与大格编号并采样。

采样小格编号顺序从左至右,自上而下,标号a、b、c、d。 小格内样品编号以小格号+数字表示,如a1、a2。一个样品完整编号为大格号+小格号+数字,如346a1、532a2等。

重复分析样和二级标准样,以插入位臵前一采样小格增加一个样品编号作为某个重复分析样或二级标准样的编号。如插入位臵前的a小格已有87a1和87a2两个样品,则87a3是插入的这个重复分析样或二级标准样的编号。

(三)野外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 1、采样方法 (1)采样定点

采样点采用GPS定位。定点误差在地形图上不大于1毫米。为便于质量检查和异常查证,每个采样点都以小红旗和其他明显标记作为采样标志,并且保留全部航迹。

如果设计点位不符合采样要求,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将点位移动到合理位臵,但点位移动率不得超过3%,并将移动点位原因记录在案。

(2)采样方法

①在设计采样点周围100米范围内多点采集,一般不少于5个采样点。当测线基本垂直地质体走向线时,沿线多点采集样品(图4-7A);当测线与地质体走向线交角小于60°时,则垂直地质体走向线方向多点采集样品(图4-7B)。

图4—7(满篇)

②采样深度以穿透地表结皮层和盐积层为准,一般大于30厘米。残积物采样尽可能的在结皮和盐积层不发育的地形高处采集;坡积物则要在坡积扇的上方,以避开盐积层可能发育部位。

③采样物质首选残积物和坡积物。在残、坡积物不发育或者盐渍层很厚无法人工穿透地段,可以采集一、二级水系中的沉积物,但不得在三级及以上水系中采集长距运积物(图4—8)。

④采样时必须对风成物质的成分、形状、分布进行实时观察,避开风成砂和风成黄土堆积部位。

图4—8

⑤避免在盐碱类矿物容易结晶堆积部位采样,样品中盐碱物质等混入物不得超过1%。

⑥位于三级及以上水系中、露头零星的冲洪积平原与盆地边缘(图4—9A)以及风成物质分布较多的地段(图4—9B)时,可以移动点位,但总体点位移动率不得大于3%。

图4—9

⑦在盆地及边缘的大片第四系分布区,开展以寻找厚层覆盖物下的隐伏矿为目标的深穿透地球化学勘查试验。采样密度1个点/平方千米,采样深度20~40厘米,在弱胶结层中采集粉砂和粘土作为样品。

⑧重复样必须在同一点位、不同时间采集,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质量检查员在野外质量检查过程中完成。

⑨样品采集重量要保证过-20目样筛后不小于150克,重复样则不少于300克。

2、采样记录及野外资料整理

按照《地球化学普查规范》(DZ/T0011-91)对每一个采样点的各种特征进行详细记录。记录使用“1:5万化探(岩屑测量)采样记录卡”(表4—3)。

1:5万化探(岩屑测量)采样记录卡 表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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