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题库 下载本文

答: (1)浓缩液配制桶须标明容量刻度。 (2)应保持配制桶和容器清洁,定期消毒每日用透析用水清洗1 次;每周至少用消毒剂进行消毒1 次,并用测试纸确认无残 留消毒液。配制桶消毒时,须在桶外悬挂“消毒中”警示牌。 (3)浓缩液配制桶滤芯每周至少更换1 次。 17、透析液配制所需制剂的要求。

答:(1)透析液应由浓缩液(或干粉)加符合质控要求的透析用水配制。

(2)购买的浓缩液和干粉,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3)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血液透析浓缩液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后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生产。 18、透析液的主要成份是什么?

答:透析液成份与人体内环境成份相似,主要有钠、钾、钙和镁四种阳离子,氯和碱基两种阴离子,部分透析液含有葡萄糖. 19、浓缩B 液配制的注意点。

答:(1)为避免碳酸氢盐浓缩液细菌生长,降低运输和贮存价格,常以塑料袋装固体碳酸氢钠,密封,使用前,用纯水溶解。碳酸氢

盐也可装入特制罐内,透析时直接装在血透机上,由机器自动边溶解,边稀释,边透析。

(2)根据患者人数准备所需量的干粉(B 粉)。B 液配制桶用透析用水冲洗干净后,按规定的干粉(B 粉)与透析用水比例,加

入相应的干粉(B 粉)和透析用水,开启搅拌开关,至干粉(B 粉)完全融化即可。将已配制的浓缩B 液分装在清洁容器内。 (3)浓缩B 液应在配制后24 小时内使用。 20、透析液质量监控的各项指标。

答:(1)电导度:0.13~0.14 s/m;(2)pH:7.1~7.3;(3)渗透压:280~300 mmol/L;(4)血气分析:PCO2 5.3~8.0 kpa(40~60mmHg),HCO3 30~35mmol/L。 21. 水处理设备应包括哪些主要设备?

答:沉淀物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软化,单级或多级反渗透机,去离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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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血液透析用水细菌学检测标本采集要求有哪些 答:1) 从采样口取样。

2) 取样前,采样口应至少冲洗1 分钟。

3) 采样口一般不需要消毒。若要消毒,应使用酒精或火焰消毒。使用酒精时,应在完全干燥后采样。不应使用含氯消毒剂 或其它消毒剂消毒。

4) 血液透析用水细菌学检测标本采样口:

a) 非直供水系统透析用水离开反渗机进入储水桶之前。直供水系统透析用水离开反渗机进入透析治疗室之前。 b) 透析用水储水桶出水口。

c) 透析用水输送系统回路终点(直供水系统回到反渗机前或非直供水系统回到透析用水储水桶前)。

d) 若输水系统安装细菌过滤器,还应在过滤器前、后取样。 5) 透析用水输送环路与透析机连接处。

23. 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原水余氯监测要求有哪些?

答:1) 应于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15 分钟后从原水余氯检测标本采样口取样。

2) 原水余氯检测标本采样口:从活性炭过滤器出口处(进入反渗机前或进入软化器前)。

3) 检测方法:按YY0572 规定的方法进行。

4) 检测指标:同时检测活性炭过滤器出口处水中总氯和游离氯浓度两个指标;若仅检测一个指标,则应检测活性炭过滤器 出口处水中总氯浓度。

5) 检测结果:游离氯应小于0.5 mg/L。若仅检测总氯浓度,结果应小于0.1mg/L.

6) 检测频率和记录:水处理系统正常使用情况下,应至少每天检测一次,同时应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包括:检测日期、时 间、结果、检测者等),并做好检测试剂相关资料的登记和记录。 24. 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内容有哪些? 答: 1) 电导率正常值约10 μs/cm 。

2) 纯水的pH 值应维持在5 ~ 7 的正常范围。

3) 透析用水细菌培养应每月1 次,要求细菌数< 200 cfu/ml ,干预限度为50 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月1 次,要求内毒素<2 EU/ml,干预限度未1 EU/ml。采样部位:①非直供水系统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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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离开反渗机进入储水桶之前。直供水系统透析用水

离开反渗机进入透析治疗室之前。②透析用水储水桶出水口。③透析用水输送系统回路终点(直供水系统回到反渗机前或非直供水系统回到透析用水储水桶前)。④若输水系统安装细菌过滤器,还应在过滤器前、后取样。⑤透析用水输送环路与透析机连接处。 4) 透析液的细菌培养和内毒素监测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标准同上。采样口未透析液流入端口。 5) 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 次。

6) 软水硬度及总氯和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天进行1 次,硬度试验应小于1gpg 或17.5mg/L,游离氯小于0.5 mg/L,总氯应小于0.1mg/L。

25. 透析器和滤器复用原则有哪些? 答: 1) 复用的透析器和滤器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并明确标明为可复用的血液透析 器和滤器。

2) 需复用透析器或滤器下机后必须及时处理。

3) 透析器(滤器)是否复用由主管医师决定,医疗单位应对规范复用透析器和滤器行为负责。

4) 主管医师要告知患者复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患者签署《透析器(滤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5) 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以及艾滋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 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

6) 对复用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不能复用。 26. 哪些患者使用的透析器或滤器不得进行复用?

答: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其他可能通过血液传播传染病的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对复用过程所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

27. 复用人员的资格和培训内容有哪些?

答:复用人员的资格: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的人员必须是护士、技术员或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复用人员经过充分的培训及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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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能理解复用的每个环节及意义,能够按照每个程序进行操作,并符合复用技术资格要求。

培训内容:透析基本原理,血液透析器性能及评价,消毒剂的理化特性及贮存、使用方法、残存消毒剂导致的副作用,透析 用水标准及监测,透析充分性,复用对血液透析器的影响,以及评价血液透析器能否复用的标准。

培训资料档案:记录有关培训内容,包括题目,参加者姓名,培训的日期和时间以及考核结果。 28. 复用水质有哪些要求?

答:复用应使用反渗水。供复用的反渗水必须符合水质的生物学标准,有一定的压力和流速,必须满足高峰运行状态下的设备用水要求。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易于整个系统的清洁和消毒,消毒程序应包括冲洗系统的所有部分,以确保消毒剂残余量控制在安全标准

允许的范围内。水质要求:应定期检测复用用水细菌和内毒素的污染程度。应在血液透析器与复用系统连接处或尽可能接近此处进行

水质检测。细菌水平不得超过200 CFU/ml,干预限度为50 CFU/ml;内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 EU/ml,干预限度为1 EU/ml。当达到干 预限度时,继续使用水处理系统是可以接受的,但应采取措施(如消毒水处理系统),防止系统污染进一步加重。水质细菌学、内毒

素检测时间:最初应每周检测1 次,连续2 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细菌学检测应每月1 次,内毒素检测应每3 个月至少1 次。 29. 复用间环境的有哪些要求? 答: 1) 复用间环境:复用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通风排气设施,通风良好,排水能力充足。

2) 贮存区:已处理的血液透析器应在指定区域内存放,应与待处理的血液透析器分开放置,以防混淆导致污染甚至误

3) 个人防护:每一位可能接触患者血液的工作人员均应采取预防感染措施。在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手套和防护衣, 应遵守感染控制预防标准,从事已知或可疑毒性或污染物溅洒的操作步骤时,应戴面罩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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