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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的论述

刘海丽

关键词:周边国家 海洋 海洋权益 争端 解决方案

一、权益与争议

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不同的国家都有其各自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书籍和文件也有些各自不同的描述。如在郁志荣《浅谈对海洋权益》中的定义中所叙述的一种海洋权益的定义是:海洋权益是一个法律概念, 指国家在海洋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中国作为一个海陆兼备的大国,一方面有接近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2.2万千米的陆地国界,与14个国家接壤;一方面东面和南面有47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其中有300万的蓝色国土,海岸线长1.8万公里,岛岸线1.4万千米。正所谓幅员辽阔,但除了完全属于中国内海的渤海和琼州海峡,几乎所有中国领近的海域都存在着争议。在黄海与朝鲜、韩国;在东海与韩国、日本;在南

海,与菲律宾、越南、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国。争议面积达到了15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陆地面积的六分之一,一个新疆的面积,处理起来非常困难。进入2009年以来,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在南海,日本在钓鱼岛,韩国在苏岩礁先后挑起争端,企图将其实际占领的合法化,公然违背国际法,侵害中国海洋权益,确实值得国人深思。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二、具体争端与现状 (一)黄海——中VS朝韩

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

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二)东海——中VS日韩

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分事实化。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

(三)南海——中VS东南亚多国

南海,是一个半封闭的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

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从马来西亚到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南海的总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岛屿大都狭小, 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12平方公里,其他各岛面积要小得多。西沙最大的永兴岛

为1.85平方公里。南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渔业资源同时蕴藏着大量的油气资源,因此被周边国家觊觎。我国在南海的传统海疆线(既地图上的不连续线),是二次大战结束后,我国于1946年11 月—12月从日本手中接管西沙和南沙群岛时划定的。1947 年我国内政部公布了南海诸岛170多个岛、礁、沙、滩的名称。同年10月内政部还公布了“我国四至地点及其经纬度、我国与各邻国之境界线之名称与起迄地点”,同年12月内政部方域司绘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8年2 月出版)、西沙群岛图、中沙群岛图、南沙群岛图,在南海诸岛的周围明确标绘了断续国界线。当时南海的周边国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但是随着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明显扩大,南沙的周围邻国纷纷觊觎南沙群岛,悍然侵占南海海域。截至目前为止,越南已占据了21个岛礁,菲律宾占了8个, 马来西亚占了3个,文莱和印度尼西亚我国南海的岛礁也都提出领土要求。目前东南亚国家为了巩固“既成事实”,进一步扩大它们在南海的海洋权益,千方百计地使南沙问题“国际化”。而某些国家竟然提出用“南极模式”来解决南海问题,甚至要求对南海进行国际共管。这都是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 三、解决方案

(一)把问题交予国际法院进行仲裁,使得问题公平化解决

(二)实际控制是王道,如果交予国际法院进行仲裁无法进行,那就加强军事实际控制

(三)共同开发为原则。

(四)处理好与美国的关系。美国和东南亚各国有着很多利益关系,如果说服美国的不干预有利于和平解决争端

(五)做好军事准备,建设强大海军军事力量。用力量来解决问题。 四、小结

中国不仅有960万平方千米的陆地国土,还有300万平方千米的蔚蓝国土和海岸线。在21世纪一个波及全球的海洋经济时代来临之际,我们不能再漠视周边国家对我国海洋权益的侵犯。必须针对不同情况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本属于我们自己的资源。

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我国首先应该加强海防,因为有实力才有谈判,国家的利益只能靠实力获得。没有强大的海军,周边国家未必愿意让出已经侵占到手的海洋权益。其次,我国在处理争端时应当唯国家利益是问,以合作为主,适当强硬。因为国家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我国虽然需要一个安定的国际环境进行改革,但是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将海洋权益拱手让人。保卫国家领土完整,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