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试点分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3、省电大成立答辩委员会,须由本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3名以上,主任委员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各试点单位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仲裁。 4、试点分校成立的答辩小组,由3名以上(奇数)答辩教师组成,其中必须有1名答辩主持人,另配备1名秘书,全体成员须具有不低于论文指导教师的学术资格,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不少于2人。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即毕业论文的最后评定成绩。答辩小组成员对于本人指导的学生论文答辩,必须主动回避。
5、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为: (1)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 (2)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3)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论文工作概况及论文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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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答辩教师在答辩人所研究问题的范围内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以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和答辩人的研究水平;
(5)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经合议作出答辩评语,给出答辩成绩,记入《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评审表》。
(二)答辩主持人的职责和资格 1、答辩主持人的职责
(1)接受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答辩委员会的指导,全面负责答辩小组的工作;
(2)提出答辩小组成员建议名单,协调校外成员的工作;
(3)主持答辩活动全过程,协调指导教师的工作。
2、答辩主持人的资格
具有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含经历过本专业进修的师范类人文学科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与研究经验的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答辩主持人必须经中央电大师范部培训认证、取得答辩主持人资格后才能主持答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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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试点单位,必须保障答辩主持人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相应的工作报酬。
(三)答辩的组织实施
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的有关要求,对所属地(市)级试点电大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审核其报批的毕业论文成绩;地(市)级试点电大根据省电大的要求,具体组织各项工作。
1、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吴伟赋(省电大文法学院院长、教授) 委员:杨建华、朱友刚、高世前 2、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秋季班(9月入学):
10月,各试点单位成立毕业论文领导机构,部署本单位的毕业论文写作的组织准备工作。
次年1月初,各教学班审定参加本次写作毕业论文的学生资格,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方向。订立《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作为论文答辩材料之一)
1月底,学生基本完成材料收集工作,拟出初步的写作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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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学生完成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及时加以修改,如此反复两次以上。
4月底,论文定稿,准备参加答辩。 5月,论文答辩。
6月15日前,各试点单位将学员毕业论文与相关材料送省电大终审,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转为下学期受理;
春季班(3月入学):
7月初,各教学班审定参加本次写作毕业论文的学生资格,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方向。订立《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作为论文答辩材料之一)
8月底,学生基本完成材料收集工作,拟出初步的写作提纲。
9月底,学生完成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及时加以修改,如此反复两次以上。
10月底,论文定稿,准备参加答辩。 11月,论文答辩。
12月15日前,各试点单位将学员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送至省电大终审,过期视为自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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