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公共经济学》复习整理 下载本文

第十章其他税收

一、名词解释

10.1

财产税: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征收的税。

10.1.1

一般财产税:对财产所有者某一时点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课征的税。

特别财产税:对特别选定的某些财产课征的税。

财产转移税:对财产所有权变更征收的税。 10.2

土地所得税:以土地收益额为课税标准征收的税。

土地转移增值税: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对土地买卖差价进行征收的税。

土地定期增值税:对在一定时期内土地价格的增加就其增加值征税的税。 10.3 10.3.1

赠与税:对财产所有者生前对人赠与所课征的税。

10.3.3

总遗产税: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净额课征的遗产税。

遗产净值:应税总遗产额减去各项扣除宽免后的余额。

分遗产税、继承税:对遗产继承人或遗产受赠人所分得的遗产净值课征的遗产税。

混合遗产税:先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被继承人所留遗产总价值扣除债务、丧葬费等项目后的净值课征一道总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对各继承人就其获得的继承份额课征一道继承税。 10.4

资源税类:以各种自然资源及其极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类。 10.5

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的税。

三、意义影响

财产税的优点 P234

财产税的缺点 P235

开征遗产税的原因 P239

资源消费课税的作用 P243

第十一章国有经济

一、名词解释

11.1 11.1.1

广义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狭义国有资产: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11.1.2

经营性资产: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资产。

非营利性资产: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

有形资产: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而有经济价值形态的资产。

11.1.3

国有资产收入:国家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国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新创造的,并且已经实现的,可在各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分配的收益。

国有资产收益:国家凭借资产所有者身份应获得的经营收入的总称。

11.1.4

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

租金:出租方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进行经营活动所得的一种收益。

股利:国有资产所有者凭借其股权在股份制企业中所占有的份额取得的利润。

股息:股份资产的利息。

红利:股票持有者参与股份公司管理而分得的利润。

资产占用费:企业对占用的国有资产按规定标准付费的责任制度。

国家投资借款归还收入:收回以前年度的国家投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而取得的收入。

三、意义影响

自然资源的特征 P253

公共性质的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 P262

第十三章政府预算

一、名词解释

13.1 13.1.1

预算:预先安排的基本收支计划。

政府预算:政府预先安排的基本收支计划。 13.2

单一预算、单式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将政府全部收支编入一个预算。

复式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预算收支按经济性质归类,分别汇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以特定的预算收入来源保证特定的预算支出。

13.2.2

项目预算:只反映项目用途和支出金额的预算形式。

绩效预算:根据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决定支出项目是否必要及其金额大小的预算形式。

13.2.3

增量预算:财政收支计划指标是在以前财政年度的基础上,按新的财政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之后确定的预算形式。

零基预算:对所有财政的收支,完全不考虑以前的水平,重新以零为起点而编制的预算形式。 13.3 13.3.1

收付实现制、现收现付制: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以款项是否已经收付为标准。

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以权利已经形成和义务已经发生为标准。

收付实现制、现收现付制预算:收付现金时就记录收入和支出。

权责发生制预算:在政府行为实现收入、耗费资源和增加负债的期间记录交易。

13.3.2

部门预算: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13.3.3

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使用、银行清算,直到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提供者账户的全过程直接控制。

13.3.4

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改变预算收入来源、支出用途以及收支规模。

13.3.5

政府决算: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对政府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

三、意义影响

政府预算的特点 P296

单一预算的利弊 P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