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需求方课税的税收归宿 P182
对买方课税的税收归宿P182
三、意义影响
税收的形式特征 P164
形成不同税制结构的原因 P170
四、定理证明推理
税负转嫁幅度 P183
弹性反比法则、逆弹性定理P185
科利特—黑格法则 P187
第八章商品税
一、名词解释
8.1 8.1.1
商品税:对商品的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课征的各税种的统称。
商品流转额:在商品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由于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货币金额。
非商品流转额:非商品交易的各种劳务而发生的货币金额。
周转税:对商品在生产的所有环节的流转总额课征的商品税。 8.2
增值税:以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商品税。
8.2.1
生产型增值税、毛收入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的总额和折旧额
不能扣除。
收入型增值税、净收入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总额不能扣除,可以抵扣折旧所对应的税额。
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总额可以扣除。
8.2.2
抵扣法:纳税人将当期收入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进货所交纳的税额,得到当期应纳税额。
8.2.3
缩减税基法:对某些生活必需品免税。
差别税率法:对某些生活必需品适用较低税率。
8.2.4
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
货物:有形动产。
有偿:从购买方取得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进口货物:由国外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将不属于销售范围或尚未实现的销售货物视同销售处理,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应税劳务。
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受托方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8.2.5
营业税: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税。
营业额: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8.2.6
消费税:对商品普遍课征增值税的基础之上,选择部分消费品的流转额课征的税。
8.3 8.3.1
关税: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边境、沿海口岸或指定的其他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关口,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税。
进口关税:向入境的货物征收的税。
出口关税:对从本国出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财政关税:关税开征的主要目标是筹集财政收入。
保护关税:关税的开征是以保护本国特定产业为目的。
滑准税、滑动税:对进口税则中的同一种商品按其市场价格标准分别确定不同价格档次的税率而征收的进口关税。
碳关税: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
三、意义影响
商品税的特点 P196
增值税的局限性 P200
第九章所得税 一、名词解释
9.1 9.1.1
所得税:政府对所得额课征的税。
来源说:要求只对资本带来的收益课税,而不对资本本身价值的增值课税。
黑格—西蒙综合所得税基:所得是在一定时期内,纳税人个人消费能力净增加值的货币价值,它等于在此期间的实际消费额加上财富净增加额。
9.1.3
分类所得税:将所得根据性质不同分门别类,不同类别的所得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综合所得税:纳税人的各类不同性质的所得加总后,再采用统一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所得税。
分类综合所得税:先按分类所得税课征,然后再对个人全年总所得超过规定数 额以上的部分进行综合加总,另按累进税率计税。
9.3.1
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所得为课税对象计征的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以公司所得为课税对象计征的所得税。 9.4 9.4.1
社会保障税:一种以工薪所得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并用于社会保障的专门用途税。
三、意义影响
所得税的特点 P215
企业所得税的利弊 P223
公司所得税的利弊 P223
公司所得税的经济效应 P225
社会保障税的特点 P229
四、定理推理证明
传统局部均衡中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转嫁P227
鲍莫尔局部均衡中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转嫁 P227
哈伯格一般均衡中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转嫁 P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