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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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团公司招聘录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人员招聘管理,保证公司人才需求和引进优秀人才,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合格的人员储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所属的分、子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需求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需求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分子公司行业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临时工、季节工及劳务派遣等人员。
(二)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聘用时需遵循三项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科学考评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择优录取的选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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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量才使用、合理配臵、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三) 管理权限
1、总公司对分子公司所管辖的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和监督的原则;
2、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使用权与决定权相分离,实行聘用人员留用审批制,由总公司对各用人部门聘用人员的最终留用进行审批。 (四) 审批程序
1、总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如需聘用人员,每年11月底前(特殊情况例外)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员的用工需求进行预判,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工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总公司综合办公室报送下年度本企业?年度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表?,计划表中应列明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拟聘任岗位、工种、专业、人数、部门、聘用形式、聘用期限等,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遇紧急工作任务或急需用工时,可增补人员需求计划,多种渠道吸纳本单位所需人才,并对应聘者进行甄别;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用人部门负责对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用人部门对聘用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要求、薪酬待遇、劳动条件及使用期限、条件,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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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子公司聘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写出考核鉴定,由考核小组提出考核意见,提交总公司领导小组,由总公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审批是否继续留用,分子公司行办根据总公司审批意见,办理留用或离职相关手续;
4、对于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或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及时解聘,并提前上报总公司审批,未经总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延长聘用人员使用期限或解聘人员。 (五) 奖惩规定
1、对大胆发现、招聘录用的专业技术人才、特殊人才等,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除对该技术人员、特殊人员进行奖励外,并给予推荐人适当的奖励(奖励金额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总公司本部每年12月底对分子公司的工资花名册进行审核,凡发现未经程序审批,擅自招聘录用人员的,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停发录用人员工资;已发放的工资由该单位主管自行承担;
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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