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档----------------- 续上表 字段代码 2220 2230 2240 2250 2260 2270 2300 2310 2320 2330 3000 3100 3110 3120 3130 3200 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盐田 其他土地 水域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滩涂 自然保留地 字段名称 注:根据二调分类和实际需要,可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对规划用途分类进行细分。 (2)土地用途分区类型代码表 代码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修改说明 可编辑 -------------精选文档----------------- 代码 1070 1100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修改说明 修改 修改 (3)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类型代码表(新增) 代 码 010 020 030 管制边界类型 规模边界 扩展边界 禁建边界 (4)土地空间管制分区类型代码表 代码 1010 1020 1030 1040 土地管制分区类型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 修改说明 修改 修改 修改 修改 (5)建设用地控制类型代码 代码 50 建设用地控制类型 其他建设用地 修改说明 新增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修订内容为准。 可编辑 -------------精选文档----------------- 2、各空间要素层数据须保持一致,各非空间要素表数据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一致。 3、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以图斑地类面积进行核算。 4、规划数据库的行政区划代码应编写到行政村级,即保留二调数据库行政区代码的前十二位(县级以上代码6位+镇级代码3位+村级代码3位)数据。 5、已验收耕地数据须在验收耕地表(YSGD)填写完整,并在规划图、相关专题图及其数据上反映,如土地用途分区(TDYT)、基本农田保护(JBNT)。 6、围填海内容应按整理复垦开发表(ZLFKKF)要求填写字段属性。因其现状无对应的地类编码,不需填写对应的地类编码和规划分类编码;围填海区域用途明确的,规划期末的地类编码和规划分类编码须填写完整。 7、各空间要素表的地类编码字段(如DLBM、QMDLBM)长度为4位,即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地类编码(3位)的基础上末位增加可调整地类识别码(1位)。对可调整地类,其识别码为“1”;其余地类,其识别码为“0”。 8、各空间要素表的规划分类字段(如GHFLBM、QMGHFLBM)以及各非空间属性表中涉及地类编码的字段(如DLBM、TZHDLBM等)均应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编码填写,详见前述“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9、注记层各要素的几何特征为Annotation。 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