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超低甲醛释放的脲醛树脂制造技术及应用”课题申请指南 下载本文

承 诺 书

本课题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课题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课题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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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课题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课题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课题预算编制原则。编制课题预算必须以课题研究任务为依据,课题预算应与课题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课题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课题任务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课题预算。平衡公式为:

课题经费支出预算合计=课题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课题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不编制不可预见经费,但课题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向科技部提出申请;课题立项前已经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得列入课题预算。

5、课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课题或课题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省市、银行名称以及分行、支行、分理处、营业厅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工商银行账号统一填写为19位。

◆签字盖章:课题预算申报书必须经课题承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课题负责人签字、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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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本人名章代替。

6、课题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编制经费预算时以课题为单元,按项目汇总。 课题预算申报书A4一式十份,主要包括课题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预算说明书和各种补充说明材料),其中,课题预算报表应包括:课题基本情况表B1、课题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B2、课题预算表B3~B8。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课题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财政资金等。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即其他财政拨款资金,必须有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8、对多家承担单位参与完成课题的编制说明。对于多家承担单位参与任务研究的课题,课题第一承担单位需填写课题预算表B8,并在预算说明文本中详细说明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其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并且承担单位名称、承担的任务及任务负责人等信息应与课题任务合同书保持一致。课题经费的所有转拨单位都必须在表B8中列示,违反规定转拨经费将会影响课题的财务验收。

二、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

1、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材料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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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而发生的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

◆管理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课题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2、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预算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3、经费来源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获得的各种渠道的经费,包括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和自筹经费来源。

自筹经费来源是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以外的各种资金,包括:其他财政拨款、从承担单位获得的资助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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