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总结(1) 下载本文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总结(1)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服务促发展,努力加快了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民营经济发展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xx年xx月xx日,我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总产值达xx万元,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xx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xx万元,均完成任务的xx%;个体工商户交纳税金大户20—30万xx户,30万以上xx户;私营企业发展到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总产值实现xx万元,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xx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xx万元,均完成任务的xx%;注册资本100—500万元的私营企业xx户,500—1000万元的xx户,1000万以上的xx户。其中新发展个体工商户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新发展私营企业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思路,抓住重点。我区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增长点来抓,及时制定了《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实施方案》,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了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

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全局和服务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扫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同时还将各项指标作为硬性任务进行重重分解,量化细化到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形成政府宏观指导、部门全力落实的工作格局,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宣传和表彰活动,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开展宣传月活动。今年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城区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活动紧紧围绕“抓服务、上水平、讲效能、促发展”的主题来进行,并邀请了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除主会场外,我们还出动宣传车在各乡镇进行了巡回宣传,各乡镇均悬挂了宣传横幅。宣传月期间,共悬挂宣传横幅xx条,出动宣传车xx车次,宣传人员xx多人次,使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二是表彰先进,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对获得xx年度先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荣获自治区级的xx户“重合同守信用”私营企业进行了表彰,通过表彰活动增强他们的

荣誉感,弘扬了诚实、做守信经营户的正气,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业主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之路,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防城做出新的贡献。

(三)强化效能建设,服务民营经济。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制度。为切实改变机关作风,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按照自治区、市的要求,我区在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了xx万元装修组建了政务服务中心,将所有属我区权限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入行政中心办理。从各审批单位选拔具在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熟悉业务的xx名业务骨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对进入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科学的整合,实行“集中、精简、高效、优质”的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示审批项目、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做法,做到“回答问题一口清、受理审批一纸清、手续齐备一次清”。实行ab岗制度,保证任何情况下人员都不缺位。组织窗口人员认真学习 “三项制度”以及相关的工作纪律,树立“一切为了企业,一切方便企业,一切服务企业”的观念。并发放《征求意见卡》,开展服务质量评议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全面推行限时办结,严格责任追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我区审批机关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一至认为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且“办

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政务服务中心自今年xx月xx日对外服务至今,共受理各类办理事项xx件,其中行政审批xx件,非行政审批xx件,平均办结用时xx天,较原办结用时提速xx%,办结率为xx%。

(四)放宽市场准入,落实优惠政策。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市场主体入场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在主体准入方面我们还采取了一些比较灵活的方法,如对于不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般行业采取特别政策,实行低门槛准入,简化办事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市场主体入场,有效地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全面发展。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放宽技术服务范围等。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所必须的条件外,其它前置审批手续一律取消。组织协调经贸、工商、建设、文化、国土、交通、农业、技监、卫生等部门对不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不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实行“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政务流程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快速进入市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收购兼并国有、集体企业。通过改制置换职工身份的形式逐步完成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为民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