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查经大纲
绪论:
1、罗马书的写作概况: (1)作者:保罗 (1:1)
(2)对象:在罗马的众圣徒(1:7)
(3)时间:主后57年—58年 (15:25) (4)地点:哥林多 2、罗马书的写作背景
(1)政治背景:罗马的治理、法律
(2)文化背景:希腊、罗马的传统(哲学传统、英雄传统) (3)宗教背景:民间宗教、犹太宗教 3、罗马书的主题:神的义(1:16~17)
4、罗马书写作的目的:(1)阐明基督福音的真谛(2)教导信徒生活的原则(3)反驳及预防犹太人错误的教训(4)鼓励信徒服事及传福音
神的义(1:16-17)
一、绪论(1:1~17)
1、保罗的职分——仆人(1:1)
2、保罗所传的福音——主耶稣基督(1:2~4) (1)来源:神 (2)时间:从前 (3)媒介:先知(申18:15、赛7:14、哈2:4) (4)地点:圣经 (5)根据:应许
(6)职分:基督(按肉体和按圣善的灵说,从神人二性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他的职分) 3、保罗的使命——宣教(1:5~6)
(1)受托——主耶稣基督 (2)职分——领受恩惠和使徒 (3)责任——叫世人信服真道 (4)范围——在万国中 (5)凭借——因主耶稣基督之名 (6)保罗与罗马人 4、保罗给罗马教会写信致意(1:7~15) (1)祝愿(1:7)
A、祝愿对象——在罗马的圣徒(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 B、祝愿内容——恩惠和平安(源头:父神和主耶稣基督) (2)感恩(1:8/9) A、感恩的原因
B、见证神在他们身上的恩典 (3)心愿(1:10/12)
A、保罗到罗马的心愿: a.祷告和神的旨意 b.对罗马教会的负担 B、真正的目的——分享属灵的恩赐;信心得以坚固 C、在患难中得到安慰 (4)拦阻(1:13)
A、保罗的意愿——得些果子 B、道路的阻隔
(5)欠债(1:14/15)
A、保罗对宣教的认识:a.宣教的对象——所有的人 b.基本的责任——欠债 B、对罗马人的宣教态度——尽力 5、保罗对福音的认识(1:16~17) (1)宣告(1:16)
A、福音是保罗最高的荣耀——我不以福音为耻 B、福音是神的大能
C、福音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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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福音拯救世人的次序——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原因(1:17) A、神的义藉福音显明
B、神的义借人的信表达:a.本于信;b.以致于信 (3)经训(1:17)——“义人必因信得生”(谷2:4) A、义人——指那些以信为本的人
B、因信——信是表达神的义,所以因信就是因神的旨意(指福音的本身) C、得生——得到拯救(或永生)
二、世人的罪恶(1:18~3:20)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1:18) 1、外邦人的罪(1:18~32)
(1)神的普遍启示,否认真神(1:19~20)
A、内在启示:人的心灵有认识神的本能(1:19)(诗19:1~4) a.道德律法;b.宗教性能;c.完美理念
B、外在启示:万物的受造证明神的存在(1:20)(诗19:1~4) a.宇宙定律;b.生命现象;c.人类历史 (2)外邦人的无知及神的忿怒(1:21~32) A、第一种情况(1:21~24)
a.人的无知:1)无知的原因:不荣耀神、不感谢神;2)无知的结果:思念→虚妄→无知;自
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神的荣耀变为偶像
b.神的忿怒:任凭(浪子的比喻) 1)淫乱;2)玷污自己的身体 B、第二种情况(1:25~27)
a.人的无知:不敬拜神反而拜偶像
b.神的忿怒:任凭1)同性恋;2)身上得到报应 C、第三种情况(1:28~32) a.人的无知:故意不认识神
b.神的忿怒:任凭1)存邪僻的心,行不合理的事;2)虽然知道神的审判是可怕的,但是,自
己还是去犯罪,且喜欢别人去犯罪。
2、神审判人的原则(2:1~16) A、一般原则(2:1~11)
a.原则——论断人的,必被论断,论断人的必定自己的罪(2:1) b.因由——自己所行的与别人一样
c.共识——我们知道神公义的审判,论断人的必受真理的判断(2:2)
d.保罗的责备:1)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2)或者是藐视神的恩慈、宽容、忍耐;神恩慈
的目的——领人悔改;3)责备他们的不悔改:刚硬的心
e.神的审判:1)积蓄忿怒;2)神显公义的日子;3)各人的行为;4)神必报应各人 f.基本方法:1)报赏永生;2)不义的报应忿怒;3)作恶的常加患难;4)加给平安 g.神的公平——神不偏待人
D、神审判的标准,有律法与没有律法的审判(2:12 ~16) a.基本原则——按律法审判世人
b.怎么处理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呢? 1)律法的意义不在于听而在于行;2)本性(良心)就是律法;
3)律法的功用是显然的;4)总结:外邦人也是在律法之下
c.福音的真意:1)福音所言——神公义的审判;2)神审判的日子——就是神藉基督耶稣审判
人隐秘事的日子;3)福音与律法
3、犹太人的罪(2:17~29)
(1)犹太人的夸口(2:17-20):a.犹太人;b.有律法;c.有独一神的信仰;d.明白神的旨意;
3
e.能分辨是非;f.在律法上有真理和知识的模范
(2)犹太人的罪是明知故犯的(2:21-24):a.教人不教己;b.偷窃;c.奸淫;d.亲近偶像;
e.玷污神;f.神名受损
(3)犹太人与割礼(2:25~29):a.若行割礼而犯律法有什么用处?(25)b.若未受割礼而遵守
律法岂不等于受了割礼?(26)c.若未受割礼的人守了全律法,岂不是要审判受割礼的人么?(27)d.真割礼的意义(28-29)
4、全人类的罪(3:1~20) (1)几个问题(3:1~8)
问一: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3:1~4)
答:1、凡事大有好处——神的圣言已经交托犹太人;2、人的不信实,不能废掉神的信实;3、这
一切只能证明神的真实性,人的虚妄性;4、圣经的见证
问二:人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那么神降怒于人是神不义吗?(3:5~6) 答:1、神是真实的(圣洁、公义、信实);2、神若不真实,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问三:这样,为什么我们还受审判好象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3:7~8) 答:1、这是毁谤我们的话;2、说这话的人是该受审判的 (2)关乎普世人都已犯罪的判断(3:9-20) A、全人类的堕落(3:9):a信徒也在堕落之内;b、前面的见证: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B、全人的堕落(3:10~18): a.人性的堕落(3:10~12):1)法性的堕落 2)理性的堕落 3)宗教性的堕落 4)德性的堕落 b.堕落之人光景(3:13~18)1)人内心的光景2)行动上的光景3)人生道路迷茫4)真信仰的丧失 (3)律法的意义(3:19~20)
A、律法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 a.好塞住各人的口 b.叫普世之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B、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a.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称义 b.律法是叫人知罪
三、神在基督里对信徒的怜恤:称义(3:21~8:39)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3:21/22)] 1、神称罪人为义(3:21~5:21) (1)神义的显明(3:21~31) A、神义的显明(3:21~24) a.显明的时间——如今 b.显明的内容——神的义 c.显明的地方——律法以外 d.显明的见证——律法和先知 e.显明的凭借——藉着基督的救赎 f.显明的对象——一切相信的人
g.显明的原因——人亏缺神的荣耀,即为犯罪没有义 h.显明的目的——称罪人为义 B、恩典举措(3:25~26)
a.方法——设立耶稣为挽回祭(耶稣的血和人的信) b.目的——显明神的义
c.过程——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显明他的义 →使人知道他的义 →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C、因信称义(3:27~31)
a.因信而得——不在乎遵行律法 b.信与律法——信是坚固律法 (2)称义的先例(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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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亚伯拉罕的称义(4:1~16) a.他的行为并无可夸(1~2) b.因信称义的论据(3~8) 1)(创:15:6) 2)作工的比喻 3)大卫的见证
C.因信称义的论证(9~12) 1)他的称义在割礼之前 2)他受割礼是称义的印证
3)他成为一切因信称义之人的父 d.因信称义的应许(4:13~16) 1)神的应许
2)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发 3)恩典成全律法
B、亚伯拉罕的信心(4:17~22) a.信神叫死人复活——生命的主 b.信神使无变有——万物的主 c.信心之父
C、我们的称义(4:23~25) a.耶稣的受死
b.耶稣的复活 (3)称义的真实(5:1~11) A、与神和好(5:1) B、进入恩典(5:2) C、欢喜盼望(5:2~8) a.盼望神的荣耀(2、) b.患难中的操练(3~4) c.盼望里的保证(5~8) 1)圣灵 2)神爱
D、免去忿怒(5:9) E、得到拯救(5:10) F、以神为乐(5:11)
为神而活,在苦难中仍然有喜乐(太5:) (4)称义的根据(5:12~21)
A、亚当的犯罪是众人定罪的根据(5:12~14) a.亚当犯罪=众人犯罪→犯罪=死亡→死临到众人 b.律法因亚当犯罪而定众人的罪 B、亚当与基督(5:14~17) a.亚当是基督的预像, b.过犯与恩赐
1)亚当过犯→众人死亡——神的恩典+基督的赏赐→众人得恩典和赏赐 2)亚当犯罪→众人定罪——神的恩赐(许多过犯)→众人被称义
3)亚当过犯→死权临到众人——神的洪恩、称义→基督在众人生命中作王 C、耶稣的恩赐是众人称义的根据(5:18~19) a.基督一次义行=众人义行→众人被称义得生命 (亚当一次过犯→众人都被定罪)
b.基督一人顺服=众人顺服→众人也就成为义 (亚当一人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D、律法的意义(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