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事故责任的确定按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办理。
2.10.3 凡在制造质量保证期限内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时,须由配件制造单位承担制造质量保证责任,装用单位承担装用责任。制动装置在检修中因设计、制造原因,需改造的项目或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超过检修限度或产生裂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需更换的零部件由车辆制动装置组装或检修单位无偿更换,车辆制动装置组装或检修单位继续向配件生产单位进行质量追溯。实行寿命管理和有制造质量保证要求的零部件须有制造时间和制造厂代号标记,质量保证期时间统计精确到月。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见表2-2。
2.11 检测器具和检修、试验设备的配置及保养 2.11.1 制动室应设置必要的检修设备及试验台,试验设备使用的空气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有特殊要求除外)。
2.11.2试验设备与压缩空气风源之间须有除油、除水、除尘及空气干燥功能的空气净化装置,并定期排油、排水。
2.11.3 制动试验用设备及量具应按下列周期进行检
定。
2.11.3.1百分表、游标卡尺、试验器的砝码、力矩扳手等检定周期不超过六个月。精度1.6级压力表检定周期不超过三个月,其他精度等级压力表检定周期不超过六个月,单车试验时检测制动缸压力用压力表检定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压力传感器、流量计、压差计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
2.11.3.2 微控及集控单车试验器、微控货车空气制动阀试验台、空重车阀试验台等自动检测设备每日开工前须进行性能校验,按设备管理规定定期检修。 2.11.3.3 闸调器试验台每半年检定一次。
表2-2 制动装置配件制造质量保证期限和保证内容
质量保证期 序号 配件名称 质量保证内容 年 1 120/120-1型货车空气控制阀 12 阀体无裂损
2 作用不失效 12 阀体无裂损 2 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 2 作用不失效 3 闸调器 6 不失效(含大修后质量保证期) 12 缸体无裂损 4 旋压密封式制动缸 2 作用不失效 8 无裂损、磨耗不超限 5 NSW型手制动机 2 作用不失效
6 无裂损、磨耗不超限 6 脚踏式制动机、FSW型手制动机 2 作用不失效 7 不锈钢储风缸 12 焊缝不开裂、缸体无裂损 12 阀体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 8 不锈钢组合式集尘器、球芯塞门 2 作用不失效 12 阀体、阀盖和拉环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 9 脱轨自动制动阀 8 制动阀杆无漏泄 10 编织制动软管总成 6 不脱层、无裂损、漏泄不超限
11 组合式制动梁(不含滑块磨耗套) 12 无裂损 12 奥-贝球铁衬套 6 无裂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