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对船舶以及对与之接触的其他物质的腐蚀损害作用。腐蚀性物质对人体的伤害又称化学烧伤或化学灼伤。(5)污染性。大部分危化品都会造成水体污染,影响居民饮水安全,并对水生物构成威胁。
四、结论
一)危化品运量大,载运船型小。南京港是我国内河危化品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高峰时期危化品年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以上,占港口吞吐总量的50%以上,近两年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占总量的30%。仅2008年,船舶载运危化品3027.8万吨,危化品船舶进出港47306艘次,过境南京长江水域的危化品船舶10余万艘次。巨大的运量势必需要相应的运能,目前,占运能绝大部分的是小型危化品船舶,占总数的70%以上。这些小型船舶多为个体所有,或者仅象征性挂靠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船舶技术状况不良,船员实际操作技能较低。
二)安全维护需求大,安全维护资源少。与巨大的危化品运量和船舶流量相适应,危化品运输安全维护的需求总量大。南京长江水域现有危险品码头和锚位67个,仅2008年,即有2.37万艘次船舶提出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审批申请,提出载运X/Y类物质审批申请137次,载运X/Y类物质船舶护航申请95艘次,液货过驳、洗舱、油污水接收和油污应急计划审批申请1091次。但目前,南京海事局仅有300余名执法人员,17艘海巡艇,分布在300公里长的南京长江水域监管一线,人力、艇力、检测设施设备严重不足,与巨大的安全维护需求比,现有的安全维护资源少,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三)发生事故可能性大,溢油应急处臵力量小。目前,南京长江水
域已建、在建桥梁6座,锚地10处,年均船舶流量在120万艘次以上,横江航行渡船近20万艘次,通航环境复杂。危化品船舶与航行船舶(特别是与横向航行的过江渡船)之间,与桥梁之间发生碰撞造成危化品泄露事故的可能性大,此外,危化品装卸作业中因操作失误发生泄露的可能性也很大,历史上就发生过油轮起火爆炸等重大事故。而南京长江水域还没有建成的溢油防控基地,辖区内没有专业的溢油清污船艇,没有集中的溢油器材储备库,目前,对溢油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还很弱,一旦发生较大的溢油事故,危害后果很难控制。
四)污染事故危害性大,肇事方赔付能力小。南京长江水域不仅是主通航水域,也是南京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源地,现分布有各类取水口43个,长江也是南京不可多得的旅游生态资源。一旦发生水上污染事故,极易引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势必严重威胁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和长江的生态环境安全。发生污染事故后,与动辄数百万,甚至过亿的污染损害赔偿金相比,肇事船舶(特别是小型危化品船舶)损害赔偿能力小,往往给事故后续处理带来极大困难。
综上所述,南京海事局辖区危险货物监管服务环境具有一定复杂性,通航环境复杂,船舶流量大,船载化工品种类多、运量大。如何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这就对海事监管手段、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对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跟踪学习、对监管服务对象加强有效监管服务、注重做好水上危化品事故应急能力的建设,才能规范危险货物运输和生产,保护辖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