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采 煤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基础管理
(1)有批准的采(盘)区设计,采(盘)区内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按规定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执行说明】采(盘)区内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2)持续提高采煤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3)采用“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生产模式; (4)有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健全。
【执行说明】煤矿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2.质量与安全
(1)工作面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工作面出口畅通,进、回风巷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巷道净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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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面通信、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4)工作面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符合规定。 【执行说明】1.工作面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百七十四条、第四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1)工作面转载机配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2)倾角在 25°以上的小眼、煤仓、溜煤(矸)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须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
(4)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 应当设置防护网;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
2.工作面安全措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1)采煤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
(2)工作面倾角大于 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3.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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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能力匹配,系统无制约因素; (2)设备完好,保护齐全;
【执行说明】“设备完好”是指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乳化液泵站、滚筒式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带式输送机完好,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保护齐全应包括以下要求:
(1)滚筒式采煤机、刨煤机、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保护应分别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2)采(刨)煤机、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控制设备电气保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一至四百五十三条和《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T 50417)第8.1条的规定。
(3)接地线安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八至四百八十条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3)乳化液泵站压力和乳化液浓度符合要求,并有现场检测手段。
【执行说明】 按照《煤炭工业矿井采掘设备配备标准》(GB/T 51169)的规定,泵站工作压力应满足支架(柱)初撑力要求;乳化液浓度应符合《液压支架用乳化油、浓缩液及其高含水液压液》(MT 76)的要求。
4.职工素质及岗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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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措施;
(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三违”行为,作业前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5.文明生产
(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符合规定;
(2)工具、材料等摆放整齐,管线吊挂规范,图牌板内容齐全、准确、清晰。
6.发展提升
推进智能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 二、评分方法
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 2.采煤工作面评分
按表8.3-1评分,总分为 100 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水力采煤、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台阶式采煤、房柱式采煤、充填开采等本部分未涉及的工艺方法,其评分参照工艺相近或相似工作面的评分标准执行。
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Ai?式中
Ai——采煤工作面实得分数;
4
100?Ci…………………………………(1) 100-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