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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推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融合发展的实践和思考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建工作是税务部门实现经济管理职能,完成为国聚财使命的组织保障。近年来,市税务局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建工作创新为抓手,以维护机关党建工作地位、统筹资源整合为载体,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融合、协调、可持续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

一、加强基层税务部门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党建工作是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的形势需求。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今后的税收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同时也为基层税务部门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必将带来我国经济社会新的大的发展。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努力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党建工作是带好队收好税的现实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税务部门肩负的任务既繁重又艰巨,要完成神圣而光荣的任务,必须要依靠基层税务部门党组织率领广大税收干部辛勤努力去完成。要实现既带好队伍,又完成任务的目标,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这是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保证。通过基层党组织抓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把税收干部培养成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强,思想作风过硬,能征善管的队伍,努力提高税务部门六种执政能力,即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

务大局的能力;依法治税,规范行政能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党组织战斗力强,哪个地方干部建设就好,税收工作任务就能圆满完成,否则,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做好税收工作也是一句空话。

(三)加强党建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需求。党员是党的基本组织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党的所有工作都要依靠党员去完成,党的建设的各方面要求都要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去落实。没有党员的先进性作为前提和保障,党的先进性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木之本。加强党建工作,是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的有力措施,着重对党员进行科学理论武装、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教育,牢记“两个务必”,做廉洁从税的教育阵地,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素质,使广大党员自觉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当前基层税务部门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缺少“设计”。从认识起点上看,部分领导“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等还没有深刻认识,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缺谋划、欠统筹。从关注焦点上看,单纯的业务观念仍起支配作用,认为税收机关的天职就是收税,部署、研讨机关党建工作含糊笼统、一带而过。从工作落点上看,党务干部成了责无旁贷的机关党建责任人,“关键少数”则成了形式上的责任人,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成为了“过路人”,机关党建工作难以满足党员干部价值多元、诉求多样、观念多变的客观现实,削弱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二)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缺少“建设”。从资源配置上看,机关党建工作自上而下被虚化、边缘化的情况较为严重,“一手软”的现象普遍存在,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党务工作者“不懂”、“不会”做党务工作问题制约着党建工作质效。从组织生活上看,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干部往往都是业务骨干,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工作效果上看,少数党组织“虚事虚做”、“实事虚做”,做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容易引起干部的反感和应付,难以激发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凝聚力。

(三)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缺少“培育”。从思想现状上看,有的党员“普通化”,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化;有的,身为党员缺失党心,对党史、党纪、党规知之甚少,不愿接受党的教育和指挥,习惯把自己装在“套子”里等同于一般群众。从激励效果上看,一些单位对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建设,对挖掘宣传党员干部典型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运用不多,各项工作缺乏相互衔接,导致党建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奖惩激励机制,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创造力未能有效激发。从意识形态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更加自由和多元化,各种思潮、言论、价值观、不良事件等充斥网络,加之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趁虚而入,种种不良、错误的世界观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影响不可低估。

三、加强基层税务部门党建工作的建议(弘利遴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基层税务部门党建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克服和纠正基层税务部门普遍存在的重税收行政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税收行政业务的关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

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第二,要建立完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既要明确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又要明确党组其他成员的具体责任,还要对党员行政领导实行与税收业务一样的“一岗双责”制度,在明确其领导业务工作的同时,明确抓分管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要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党组织的领导带头抓党建,行政领导重视支持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

(二)理顺关系,融合融入。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税务部门要畅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将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全部纳入系统管理,明确上级税收党组管理基层税收党建工作的职能,实现在双重领导下的党建和谐管理。基层税务部门要积极探索行政隶属与党组织隶属关系紧密结合、相互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同时,要与地方党组加强联系,多汇报、多请示,争取工作上更多的帮助与支持,以保证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二是处理好业务与党建的关系。基层税收党建工作不是包办代替行政业务工作,而是通过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为税收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起到保障作用。要把做好党建工作和做好税收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做到“两手抓”,做到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任务同步、目标同向、时限同期、表彰同奖、失误同咎,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确保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协调开展,着力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的针对性。

(三)创新办法,完善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党建工作行为,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的程序和要求,切实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