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0 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冬雨季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对冬季、雨季的特殊施工季节,应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6.1.11 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表AQ-C1-17)
工程项目应将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作业内容汇总,并按照要求填写表AQ-C1-17,以备查验。
6.1.12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表AQ-C1-18)
项目经理部对新入场、转场及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被教育人员、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等基本情况进行记录。
6.1.13 安全资金投入记录
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以月度为单位对项目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6.1.14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登记表(表AQ-C1-19)
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应按照表AQ-C1-19的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加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
6.1.15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表AQ-C1-20)
电工、焊(割)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包括司机、信号指挥等)、场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
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项目经理部应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由项目部存档,并将情况汇总填入表AQ-C1-20,报项目经理部复核批准。
6.1.16 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流移交单(表AQ-C1-21)
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移交资料内容应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 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单位根据资料情况组织探查,并有探查记录。如探查有差异时,建设单位应报请相关管理部门予以确认。确认后,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后方可施工。项目监理部对探查程序进行核查。
6.1.17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记录表(表AQ-C1-22)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应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表AQ-C1-22,报项目监理部核查,项目监理部应签署书面意见。
6.1.18 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项目经理部对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临时用电电缆、配电
箱等)应认真审核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并予以存档。
6.1.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当编制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6.1.20 安全标识
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的采购、发放、使用情况应进行登记,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有效控制安全标识的使用。
6.1.21 违章处理记录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处理记录台帐。
6.2 工程项目生活区资料
6.2.1 现场、生活区卫生设施布置图
绘制施工现场、生活区的设置布置平面图,明确各个区域、设施的卫生责任人。
6.2.2 办公室、生活区、食堂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生活区、食堂等各类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
6.2.4 应急药品、器材的登记及使用记录
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并对药品、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6.2.5 项目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必须建立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能有效启动。
6.2.6 食堂及炊事人员的证件
施工现场设置食堂时,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的健
康合格证,并将相关证件在食堂明示,复印件存档备案。
6.3 工程项目现场、料具资料
6.3.1 居民来访记录
施工现场应设置居民来访接待室,对居民来访内容进行登记,并记录处理结果。
6.3.2 各阶段现场存放材料堆放平面图及责任划分
施工现场应绘制材料堆放平面图,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平面图统一布置,明确各责任区的划分,确定责任人。
6.3.3 材料保存、保管制度
应根据各种材料特性建立材料保存、保管制度和措施,制定材料保存、领取、使用的各项制度。
6.3.4 成品保护措施
应制定施工现场各类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并将措施落实到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
6.3.5 现场各种垃圾存放、销纳管理资料
施工现场垃圾、建筑渣土要按照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倾倒或处理,项目经理部应对垃圾、建筑渣土运输和处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