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检修设备试运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44、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工作票的生成→工作票的签发→工作票的送达→安全措施的执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人员变更→工作间断→工作延期→设备试运→工作票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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