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机部分)
一、填空题
1、 新员工进厂或调动到新工作岗位的人员,在上岗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厂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本部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 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3、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移动平台工作面四周应有1.2 m高的护栏,升降机构牢固完好,升降灵活,液压机构无渗漏现象,有明显的荷重标志,严禁超载使用,禁止在不平整的地面上使用。使用时应采取制动措施,防止平台移动。
4、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5、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6、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 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 高的护板。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7、 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超过50℃。
1 / 53
8、 油管道不宜用法兰盘连接。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禁止使用塑料垫或胶皮垫。
9、 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 主控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1、 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
12、 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13、 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14、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和卡住的部分; 15、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燃场所作业,必须穿着专用的手套、防护工作服。
16、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 ,必须戴好安全帽。
17、 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 ,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18、 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应恢复防护装置,否则不准起动。 19、 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2 / 53
20、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
21、 厂房外墙、烟囱、冷水塔等处应设置固定爬梯,高出地面2.4 m以上部分应设有护圈。高百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22、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3、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24、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
25、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26、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7、 使用砂轮机时,禁止撞击,禁止用砂轮的侧面磨削,严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操作,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操作人员应戴合格的防护眼镜。
28、 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6个月测量一次绝缘,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不应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29、 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对机车发出停止的信号,要求立即停车。
30、 卸煤沟或卸煤孔上应盖有坚固的箅子,卸煤时不准拿掉。箅子的网眼一般应不大于200×200mm。
31、 桥式及龙门抓煤机停止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上好轨道夹。 32、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用钢丝绳加固。
3 / 53
33、 螺旋卸煤机卸完煤后,应随即将螺旋提升至最大高度。
34、 运煤皮带的两侧人行道均应装设防护栏杆和事故停机的拉线开关。 35、 禁止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
36、 燃油(气)区的一切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空调机、电话、门窗、电脑、手电筒、电铃、自起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当储存、使用油品为闪点不小于60℃的可燃油品时,配电间、控制操作间的电气、通讯设施可以不使用防爆型,但设施的选用应符合标准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37、 燃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 ,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
38、 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
39、 燃油(气)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热力管道尽可能布置在燃油(气)管道的上方。每年雷雨季节前应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40、 在结焦严重或有大块焦渣掉落可能时,应停炉除焦。
41、 出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穿防烫伤工作服和长筒靴,并将裤脚套在靴外面。
42、 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
43、 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 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44、 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
45、 燃烧室及烟道内的温度在60 ℃以上时,不准入内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
4 /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