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生态科技创新城
开发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0]138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6 【实施日期】2010.09.06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支持生态科技创新城开发建设有关政策
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生态科技创新城开发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13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支持生态科技创新城开发建设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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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支持生态科技创新城开发建设的若干政策
开发建设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是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战略举措。为加快推进生态科技创新城开发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大连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支持政策。
第一条 在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比照长兴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发展规划、土地开发、项目审批、人才引进、户籍管理等方面向生态科技创新城下放权力,使其拥有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第二条 支持生态科技创新城土地开发,其规划区域内形成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市区两级政府5年内全额补贴给生态科技创新城,在缴入上级国库后当月内经甘井子区财政划转至生态科技创新城帐户,专项用于生态科技创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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