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2)中第一式说明安全度具有积累效应。第二式表征系统中危险H与控制能力C二者的斗争。
B(K)>0,表征C占优势,S上升;B(K)=0,表征二者持平,S保持稳定; B(K)<0,表征C处劣势,S下降。
5.2.2控制效应有关指标
1.控制能力系数C
控制能力系数是三级控制能力评估的综合结果,取三者的加权平均。即:
C=0.3C厂+0.4C车间+0.3C班组 (3) 式中C厂、C车间、C班组为各级评估结果。 2.系统危险指数H
系统危险指数是系统中危险指数的综合结果,亦为一加权平均量,定义为: (4)
式中hi-第i个危险源危险指数;Ei-第i个危险源危险暴露时间;N-危险源数。
单个危险源危险指数定义为:
h=hs(1+k1)(1+k2)(1+k3)E (5) 式中hs—危险源本质安全化水平指数;
k1—设计、工程质量及设备、设施、工艺危险系数;
k2—环境危险系数; k3—物质危险系数; E—危险暴露时间。 hs、k1、k2值由各危险源辨识登记表记载的有关信息确定,其中:
*危险源本质安全化有危险隔离、故障安全、失误安全三种基本类型,经组合衍生而成,分类赋值如图5.1所示。
赋值 1 危险隔离A
2
失误安全
4
故障自调整
故障安全 操作室遥控 危5 或联锁保护 险 源6 单人现场作业 失误风险 本质 安3
多人协同作业
全5 化 水失误安全
6 平 故障自报警
操作室遥控 7
3.5 单人现场作业 失误风险
7
多人协同作业
8 失误安全 9
故障风险C 操作室遥控
i?1i?1H??hi/?EiNN 失误风险
21
单人现场作业 多人协同作业
图5.1 危险源本质安全化水平及赋值
*设计、工程质量、及设备设施工艺危险系数k1由以下危险因素确定:
a.设备、设施有缺陷;b.工具、附件不合要求;c.工艺条件存在危险; d.故障频繁; e.使用或产生有害物质; f.消防设施缺乏或有缺陷;g.其它。 并以每项5%计,如有N项,则k1=0.05N *环境危险系数k2 包括以下危险因素:
a.温度、湿度、噪声不合要求; b.照明、视线、能见度不合要求; c.作业空间狭窄; d.安全通道不合要求; e.通风及防尘条件不合要求; f.水文地质条件存在危险; g.工程地质条件存在危险。 k2赋值同k1。危险暴露时间E由危险暴露区域作业人员24小时内暴露工时确定。
物质危险系数k3的确定:
在生产及贮运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易燃、易爆物质的火灾危险特性直接影响可能发生事故的频度。为此,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有关“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所提出的物质,按表5.1确定了修正系数。
表5.1 物质危险系数赋值表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抗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的生产。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 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22
系数 甲 0.20 乙 0.15 丙 0.10 丁 0.05 戊
0.00
5.2.3安全度的分级标准
安全度计算结果为百分制,分级标准为:
不及格 临界 及格 优良
S1 60 S2 S2为及格上限值,S1为临界下限值。S1、S2根据给定伤亡率目标值P及系统人数M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1
S1=60-Gln[1+(1+1?4MP)]
2MP1
S2=60-Gln[1+(1-1?4MP)]
2MP5.3 安全度综合评定
5.3.1 系统危险指数计算
据危险源辨识登记表,各危险源危险指数有关参数如表5.2所示。
表5.2 危险源危险指数一览表 序号 危险源名称 本质安全化水平hs 5 6 6 4 5 5 5 6 5 5 5 6 6 6 6 8 6 暴露设备、设环境危物质危危险 时间 施等危险险系数险系数指数 E k2 k3 h 系数k1 56 0.15 0.15 0.2 444.36 15 8 55 21 43 22 8 14 38 21 9 14 22 22 17 7 0.1 0.15 0.25 0.1 0.15 0.15 0.1 0.2 0.1 0.1 0.1 0.1 0.35 0.3 0.15 0.1 0.1 0.05 0.05 0.05 0.1 0.05 0.05 0 0.05 0.1 0.1 0.1 0.1 0.1 0.05 0.05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130.68 69.55 346.5 145.53 326.37 159.39 66.53 100.8 263.34 152.46 78.41 121.97 235.22 226.51 197.06 58.21 1 裂解炉作业区 2 初馏及稀释蒸汽发生区域 3 水急冷及锅炉水脱氧作业区 4 裂解气压缩及碱洗作业区 5 乙烯、丙烯制冷作业区 6 冷分离区域 7 热分离区域 石脑油脱砷、废碱处理及排8 放作业区 9 A罐区 10 汽油加氢作业区 11 丁二烯抽提作业区 12 芳烃抽提区域 13 芳烃精馏作业区 14 乙苯作业区 15 苯乙烯作业区 16 中间贮罐区 17 催化剂区 23
续表5.2 危险源危险指数一览表
序号 危险源名称 本质安全化水平hs 5 6 5 6 5 6 7 7 6 8 8 8 8 9 8 8 5 暴露设备、设环境危物质危时间 施等危险险系数险系数E k2 k3 系数k1 29 14 31 7 27 14 3 6 28 13 45 31 31 68 10 30 35 0.35 0 0 0.1 0.15 0 0.1 0.05 0.25 0.15 0.2 0.2 0.15 0.1 0.05 0.05 0.25 0.2 0.15 0 0.05 0.15 0.15 0.1 0.05 0.05 0.2 0.1 0.05 0.05 0.05 0.05 0.05 0.2 0.2 0.1 0.1 0.2 0.2 0.1 0.15 0.15 0.1 0.2 0.2 0.2 0.2 0.05 危险 指数 h 281.88 106.26 170.50 58.21 214.25 106.26 29.22 53.25 157.87 570.24 374.98 359.35 848.23 92.61 18 聚合反应区 19 水洗造粒作业区 20 成品包装作业区 21 催化剂框架 22 聚合框架 23 造粒厂房 24 导热油区及罐区 25 制胶作业区 26 聚合生产区 27 造粒厂房 28 原料贮罐区 29 成品贮罐区 30 C4球罐区 31 汽车装卸作业区 32 酸碱站 33 空分空压厂 34 辅助锅炉 0.15 253.57 0.15 304.29 0.05 275.62 系统危险指数H=9.07 5.3.2 安全度计算
据前述评价模型,系统安全度计算如表5.3所示。
表5.3 系统安全度计算结果
初始安全度 系统危险指数 S(K-1) H 56.1 9.07 控制指数 C 75.3 控制效应指数 系统安全度 B(K) S(K) +0.19 56.29
5.3.3 系统安全度等级划分
按安全度分级计算公式,给定M=1366,P=0.4?(伤亡率目标值),则:
S1=50.29 S2=69.71
故其阈值范围为:
不及格 临界 及格 优良
50.29 60 69.71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