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注(修订版) - 前言 - 杨伯峻 下载本文

简上,公、谷写在帛上;二则先秦书一般用简,汉代丝业较发达,大都用帛和纸,由此可以证明左氏古经是先秦物,公、谷是汉代才写定的。史记吴世家说,「予读古之春秋」云云,据下文,司马迁所读「古之春秋」就是中秘书所藏的古文写的春秋左氏传。

公羊、谷梁因为都写于汉代,自用汉代通行文字,所以称为今文。左传一则出于屋壁,二则传于民间,未得立学官。在西汉哀帝时,刘歆力争,而被「今文家」所否定。否定理由之一,是「左氏不传春秋」。

左传是否传春秋,只有就左传本身来考察。上文征引过桓谭新论的话,「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裹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户思之十年,不能知也」。反过来,若有传无经,也有许多费解处,还有更多史事阙文。先举费解的例子。

成十七年经云:「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传云:「公会尹武公、单襄公及诸侯伐郑,自戏童至于曲洧。」传仅云「诸侯」,若没有经所纪载的「晋侯、齐侯」等,离开经,不知道「诸侯」是哪些国君。同样,襄十年经云:「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襄十年传云:「春,会于柤,会吴子寿梦也。」(下略)若没有经文,谁知道哪些人在柤地相会。桓谭说,经不能离开左传,其实,左传也不能离开春秋经。不过左傅的解经,不像公羊和谷梁。据汉书艺文志,春秋家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现存董仲舒春秋繁露,也足以窥见公羊学说之一斑。何休公羊解诂和唐人徐彦的疏都曾采用或征引严彭祖、颜安乐的遗说,有所谓「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七缺」之义(详见公羊传「隐公第一」徐彦疏),现在看来,不是穿凿附会,便是迂腐迷信。试想,用春秋来判断诉讼,来救旱、止雨,难道不是愚蠢之至么?清代凌曙是通人,他着有公羊礼疏。他在公羊礼疏序中批评汉人讲公羊者说:「公羊至汉,始着竹帛。邹、夹无传,严、颜最盛。然是非不明,句读亦失。」无怪乎北史儒林传说:「其公羊、谷梁二传,儒者多不措怀。」隋书艺文志也讲过:「晋时公羊、谷梁,但试读文,而不能达其义。」谷梁传大多同于公羊,所以前人以两传并论。清人陈立作公羊义琉、钟文烝作谷梁补注,近人柯劭忞还专用「九旨」为全书纲领作春秋谷梁传注。这些书,我都读过,真是越读越胡涂。不是这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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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胡涂,我认为是公羊传、谷梁传本身胡涂。柯劭忞纵然费尽苦心,不惜改动原文,使他通顺,但究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

左传直接解释经文的话比较少,但基本上是必要的。如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左传不像公羊传,把「元年」、「春」、「王」、「正月」、先截成几段,加以无谓的解释,又综合起来,从词的顺序加以臆测。左传仅说:「不书卽位,摄也。」所以司马迁作史记,在鲁世家中,用左传,而不用公羊和谷梁。没有必要,左传不但对经文不加任何解释,而且连春秋经本文都不写。所以左传有不少的无传之经。杜预很懂得左传体例,假若经文和传文相类,如文公元年传「夏四月丁巳,葬僖公」,和春秋「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好像无所增加和说明,而杜预却注云:「传皆不虚载经文。」那么,为什么这里「虚载经文」呢?杜预认为后文「穆伯如齐始聘焉……」这条传文应在「葬僖公」下,就是孔颖达疏所说的「既葬除丧,卽成君之吉位也」。我则认为这是表示下一传文「王使毛伯卫来锡公命。叔孙得臣如周拜」。若不写僖公已葬,周王既不能使人锡命,文公也不得接受,并且使人答谢。正如宣十年经「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传仅云:「师伐邾,取绎。」实际为下文「冬,子家如齐,伐邾故也」作伏笔。因为最初春秋自春秋,左传自左传,各自为书,古人叫「别本单行」。把春秋经文和左传分年合并,杜预春秋序自认是他自己「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比其义类,各随而解之」。若在经、传未合并以前,作传者于与其他传文有关之经,不能不也写一笔。这不叫「虚载」。

左伟还有时把几条相关的经文,合并写成一传,如僖公三十二年「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癸巳,葬晋文公」,一共四条经文,左传写成一传,不过今本左传因三十二年和三十三年之间,插入经文,因而隔断,文气实际是相联的。这又是左传一种条例。

左传有更多的无经之传。因此鲁史官虽然未必记载那事入春秋,而左传作者却认为不能不写出来。读者随时可以发现,不再举例。这又是左传一种条例。

左传有和经矛盾的,一般是左传对经的纠正,如昭公八年左传说「夏四月辛亥,哀公(陈哀公)缢」,辛亥为四月二十日,而经文作「辛丑」,则为初十日,两者相差十天。孔琉说:「经、传异者,多是传实经虚。」就是传文实在,经文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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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又如一般日食,传文不述。可是襄公二十七年经「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传文却作「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按今法推算,这是当时公历十月十三日之日全蚀,丁亥朔日应在十一月,日食也应在十一月。经写成「十二月」是错误的。作左传者大概掌握了更可靠的史料,才写这一条传文,以纠正经文。但他自己并不懂历法,说什么「辰在申」等等外行话。但他所掌握的日食日期的资料是比春秋还可靠的。

总而言之,公羊传、谷梁传,不是空话,便是怪话,极少具体的有价值的历史数据。但偶然发现一两点全经体例,为汉人所重视,所抄袭,甚至加以附会。这种地方,还应该加以表彰和说明。

如公羊传宣公十八年说:

甲戌,楚子旅卒。何以不书葬?吴、楚之君不书葬,辟(避)其号也。

礼记坊记因而附会说:

子云:气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

郑玄注说:

楚、越之君僭号称王。不称其丧,谓不书葬也。春秋传曰:「吴、楚之君不书葬,辟(避)其僭号也。」

我对春秋全部经文作过各种统计,以书「葬」而论,除葬周王、鲁君、鲁国夫人、鲁国女公子以外,外国之君书「葬」的,一共八十四次,还不算定公四年经的「葬刘文公」,因为刘文公是周王室大臣,并非诸侯。当然也有不书葬的,如左传成公十年云,「冬,葬晋景公」,春秋经,卽鲁史官便不书。据左传的解释是鲁成公亲去送葬,而其他诸侯没有一人亲自去的,鲁人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不但不记载鲁成公去晋国,甚至连晋景公的葬也不写。可见非鲁国诸侯的葬,由于各种原因,鲁国太史不纪载的不少。吴、楚、越三国国君自称王,若写他们的葬,一定要出现「葬某某王」诸字,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书「葬楚康王」。这便违反坊记所说「土无二王」的原则了。春秋全经的确没有写过楚、吴、越君之葬,公羊加以总结,成为全经义例,还是有道理、有参考价值的。

谷梁传也总结一条经例,也为坊记所窃取、附会。谷梁哀公十二年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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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取同姓也。

坊记因而说: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

其实,这事论语述而篇有记载: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左传也有类似说明:

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

同姓不婚,虽是周礼,「犹秉周礼」的鲁国也不遵守,各国早不理会了。晋献公以骊姬为夫人,晋文公的母亲也姓姬,郑国叔詹公开地说:「晋公子,姬出也。」(僖二十三年传)正如齐国的卢蒲癸娶同宗女为妻,别人说他:「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卢蒲癸答说:「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坊记虽然窃取论语和谷梁传,并假托孔子的话来加说明,实是「孟子」之称,在她为昭公夫人时便已如此,鲁国国君先和宋国通婚,桓公以后,多和齐国通婚,到昭公才和吴国通婚。可能这是第一次和同姓女子通婚,鲁又是著名的遵守周礼的国家,才羞羞答答地不敢直称「吴姬」,改称「吴孟子」。鲁太史写其「卒」,连「吴」字都去掉,因为吴为太伯之后,自然也姓姬,存一「吴」字,还是表明同姓通婚,所以仅写「孟子卒」。谷梁传这一总结,并没有多少意义,只是表明鲁国一些人的保守观念而已。

除此之外,公羊、谷梁两传也偶有说得对的。如庄公七年经「夜中,星陨(公羊作「霣」,同。)如雨」,二传解「如」字便作像字解,和恒星雨天象符合。左传解「如」为「而」说成是「与雨偕」,便错解了。

然而左传以具体史实来说明或者补正以至订正经文。行文简劲流畅,自东汉以后更为盛行,自魏晋以后便压倒公羊、谷梁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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