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修订版) - 图文 下载本文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9月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参照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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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6779-201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6780-2010);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SY6781-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 《中国石化油气田钻井和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

环境安全隐患

本指南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各类不符合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缺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安全生产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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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隐患。 3.3

设备管理规范

本指南中的设备管理规范,是指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对各专业设备管理、质量控制提出的管理要求,包括:《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设备专业管理制度、油田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油田设备维护检修费定额标准、设备检查细则等。 3.4

特种设备

本指南中的特种设备特指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3.5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

本指南所指环境风险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附件1。 3.6

环境风险源

指相对独立、存在环境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基本单元。 3.7

环境风险受体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环境受体按照环境风险物质可能影响的环境要素,分别进行环境受体的敏感性判别。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风险物质或次生污染物为气态并可能仅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的,在判别环境受体敏感性时可不考虑水环境敏感受体。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风险物质或次生污染物为液态或固态并可能仅对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在判别环境受体敏感性时不考虑大气环境敏感受体,以及与该风险源可能污染的水域无关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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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 3.8

临水生产设施

本指南临水生产设施指油田位于河堤内(靠近河流一侧)滩涂的生产设施。 3.9

紧急关断措施

指事故状况下能够对环境风险源实施紧急关断,阻止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的措施。

3.10 事故污染物围控处置措施

指事故状况下防止环境风险物质溢出厂(场)界,进入周边环境的措施,如装置围堰、码头围堰、罐区防火堤、事故储存设施、厂(场)界内转输设施等固定措施,及围油栏、收油机、有毒有害气体捕消降解等应急设施。 4. 环境风险源识别范围

(1)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和钻井作业施工过程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油(气)井场、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集气站、净化站、油气集输管线、油库、船舶、车辆等;

(2)海洋(含滩海陆岸)开发和钻井作业施工过程和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平台、计量站、管线、码头、船舶、车辆等;

(3)炼油、化工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生产装置、油库、罐区、码头、厂际管线、船舶、车辆等;

(4)销售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油库、站场、加油(气)站、输油管道、码头、船舶、车辆等;

(5)管道储运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油库、站场、输油管道(含海底管道)、码头、船舶、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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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风险评估的原则与一般要求 5.1环境风险评估原则

环境风险等级按照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数量、可能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环境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

对同级别的重大、较大环境风险源,根据风险源环境受体敏感程度的大小、距敏感受体的距离、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及环境风险物质量进行综合比较,依次排序。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时,赋分因子(项目内容)存在交叉的,按高分值计分一次。 5.2环境风险的一般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划定或重新划定本企业环境风险等级,编制或修订本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环境风险未划定等级或环境风险等级划定已满三年的; 2)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或数量、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或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导致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变化的;

3)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环境污染的; 4)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

(2)新、改、扩建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内容(时效期内),可作为所属企业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组成内容。

6. 环境风险评估与表征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资料准备、环境风险源现场核查、环境风险识别与分析、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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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六个步骤实施。

环境风险源等级可表示为“级别(Q/R值代码+Q/R值+环境风险控制水平代码+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环境风险受体类型代码),”例如:Q值为5,范围为1≤Q<10,环境风险受体为类型1(E1),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值为50,M3类水平的环境风险源等级可表示为“重大(Q1(5)M3(50)E1)。 ”7.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7.1陆上油气田钻井作业施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估 7.1.1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具有环境敏感受体的钻井和井下作业过程环境风险隐患识别评估。 7.1.2 环境风险源识别

在同一敏感受体范围内,并且已经明确工程内容及施工作业单位的陆上油气田钻井施工和井下作业施工过程。 7.1.3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的最大量

按照相似工程条件下曾经发生的钻井或井下作业施工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事故中进入环境的有害物质最大量,或参考本区块油气测试的日最大无阻流量,分为三类各四种情况:

(1)含油混合液体

1)Q1≤1t;2)1t100t。 (2)天然气

1)Q1≤5t;2)5t500t。 (3)含H2S气体(按H2S质量计)

1)Q1≤0.25t;2)0.25t2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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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采用评分法对陆上油气田钻井和井下作业施工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7-1-1与表7-1-2。

表7-1-1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指标内容 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60分)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 设备质量管理 井控设备设施情况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 环境风险控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制(40分) 环境风险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表7-1-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15 15≤M<30 30≤M<50 M≥50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分值 20 20 20 20 10 10

(1)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按照表7-1-3对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表7-1-3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7

分值 评估指标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评估依据 分值 (1)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评价的; (2)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 20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20分) (3)安全现状评价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的; (4)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或A类)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 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现场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含限期整0-20 改问题),每一项记5分,记满20分为止。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质量检测、检验的; 20 (2)特种设备检验结果不满足质量要求的; (3)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 设备质量管理(20分)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10分,记满20分为止(不含特种设备): (1)设备设施超期使用且未经过评估的; (2)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级不满足要求的; (3)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备设施质量要求的; (4)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井控设备设施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20 情况(20分) (1)未按照规定要求安装井控设备设施的; 8

0 0-20 0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2)安装的井控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的; (3)测试不合格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分值 0

(3)环境风险控制

按照表7-1-4评估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表7-1-4 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10分,记满20分为止: (1)施工现场污水收集处理不符合规范的; (2)泥浆材料堆放不符合规范的; 环境风险防控措(3)含油固体废物(含污油)收集和处理处置不符合规范的; 施有效性(20分) (4)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监控池和清污分流系统的; (5)施工现场监测不符合规范的; (6)泥浆池设计、建设不符合规范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建设项目环保要(1)环评手续不完整的; 10 求落实情况(10(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分) (3)临水生产设施。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环境风险源事故

分值 0-20 0 0 0-10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9

现场处置方案(10分) (1)无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的或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无环保内容的; (2)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的; (3)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

7.1.5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判别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企业周边的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为E1、E2和E3。如果井场周边存在多种类型环境风险受体,则按照重要性和敏感度高的类型计。环境敏感受体类别见表7-1-5。

表7-1-5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施工井场汇水区域及相关流域内有下列情形的:乡镇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或地下水)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特殊生态系统;世界文化和类型1 自然遗产地; (E1) ●周边现状不满足环评及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要求的;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的社会人口、硫化氢浓度大于2%的风险源边界向外1.5k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或该区域内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保密区域; 类型2 ●施工井场汇水区域及相关流域内有下列情形的:井场半径5km区域内有如下(E2) 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基本农田保护区;富10

营养化水域;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类型1以外的III类地表水、城市景观水;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的社会人口、硫化氢浓度大于2%的风险源边界向外1.5k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 ●位于溶岩地貌、泄洪区、泥石流多发等地区。 类型3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的社会人口、硫化氢浓度大于2%的风险源边界向外(E3) 1.5k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

7.1.6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的最大量(Q)、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位于自然保护区内、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生产设施风险评估等级均为重大。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1时,按表7-1-6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1-6类型1(E1)——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可能进入风险受体的M1类水平 最大量Q Q1 Q2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11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Q3 Q4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2时,按7-1-7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1-7类型2(E2)——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可能进入风险受体的最大量Q Q1 Q2 Q3 Q4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1类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3时,按表7-1-8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1-8类型3(E3)——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可能进入风险受体的最大量Q Q1 Q2 Q3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12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Q4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7.2 海(水)上钻井、井下作业施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估 7.2.1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化海(水)上、滩海陆岸(人工岛)钻井及井下作业环境风险源识别评估。 7.2.2 环境风险源识别

一个海(水)上、滩海陆岸(人工岛)钻井及井下作业平台,可作为一个环境风险源。

7.2.3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量

按照相似工程条件下曾经发生的钻井或井下作业施工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事故中进入环境的有害物质最大量,或参考本区块油气测试的日最大无阻流量,分为两类各四种情况:

(1)含油混合液体

1)Q1≤1t;2)1t100t。 (2)含H2S气体(按H2S质量计)

1)Q1≤0.25t;2)0.25t25t。 7.2.4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采用评分法对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施工运行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7-2-1与表7-2-2。

表7-2-1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指标 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40分) 施工运行控制

分值 15 15 10 20 13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符合性 生产设备设施质量控制 井控设备设施情况 施工运行控制措施 (20分) 环境风险控制(40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 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环境风险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表7-2-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15 15≤M<30 30≤M<50 M≥50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20 10 10 (1)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情况按照表7-2-3进行评估。

表7-2-3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

评估指标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15分) (2)安全现状评价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的; (3)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或A类)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 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现场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含限期整改问题),每一项记5分,记满15分为止。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质量检测、检验的; 设备质量管理(15分) (2)特种设备检验结果不满足质量要求的; (3)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5分为止(不含特种设备): (1)设备设施超期使用且未经过评估的; (2)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级不满足要求的; 14

评估依据 分值 15 0-15 0 15 0-15 (3)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备设施质量要求的; (4)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5)缺少设备的维修、测试、更换、再次施工安装和故障记录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照海(水)上钻井、井下作业有关规定,配套、安装、操作井控装置的; (2)未按规定试压合格的; 井控设备设施情况(10分) (3)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1)未制定井控应急演练预案的; 0-10 (2)未按规定开展井控应急演练的; (3)无井控应急演练相关纪录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 10 0

(2)施工运行控制

按照表7-2-4评估风险源施工运行状况。

表7-2-4风险源施工运行情况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不符合下列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20分为止: (1)具有海上工作日志及作业记录的; 施工运行控制(20分) (2)具有海况、气象记录的; (3)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所有人员均应经过有资格单位的培训和相应的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作业海区要求的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 (4)从事电气、焊接、锅炉、起重、高空、水下等特殊工种15

分值 0-20 评估指标 关规定进行复审检验的; 评估依据 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应进行相应的特殊安全教育,并按国家有(5)对新、改、扩建的海上石油设施,在完成设计时,设计者应做出该设施的安全分析与功能评价(SAFE),并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或其委托机构审查认可的; (6)在海上进行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钻井的条件、一般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和资料、防火防爆、井控、用电管理、起重作业、钻井专用设备的安全、钻井作业安全、石油作业事故管理等,按《浅海钻井安全规程》执行的; (7)海上采油(气)、井下作业中的基本条件、安全管理、井控、井下作业专用设备的安全、井下作业安全等,按《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执行的; (8)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的管理,按《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执行的; (9)火灾与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投产后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试验,每年进行一次校验;便携式氧气、硫化氢、可燃气体检测仪器应按规范、标准要求配齐,每年进行一次校验、维护。应急关断系统,投产后每三个月进行一试验、每年进行一次校验的; (10)作业设备或工艺设备的安全装置有专人负责,并经常检查的。 分值

(3)环境风险控制

按照表7-2-5评估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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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5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20分为止: (1)无清污切换措施的或切换措施无法正常使用的; (2)无围堵措施或围堰有损坏的; 环境风险防控(3)未按照规定配置围油栏、消油剂等应急物资或应急物措施有效性(20资损坏失效的; 分) (4)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含油废物的; (5)违规使用钻井泥浆材料的; (6)不按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1)环评手续不完整的; (10分)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1)无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的或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无环环境风险源事保内容的; 故现场处置方(2)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的; 案(10分) (3)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10 0 10 0 0-20 分值 0

7.2.5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判别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以E1、E2和E3表示。

表7-2-6海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类型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钻井、作业平台半径15km范围内,具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特殊生态系统;滨海湿类型1 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一类、第二类区; ●钻井、作业平台半径15km范围内,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17

(E1) 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 保密区域。 类型2 (E2) 类型3 (E3) ●钻井、作业平台半径15km范围内,具有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三类区。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四类区。

表7-2-7水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类型 类别 类型1 类型2 类型3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施工平台所在河流下游15km范围内、所在湖泊以平台为中心半径7km范围内●施工平台所在河流下游15km范围内、所在湖泊以平台为中心半径7km范围内●施工平台所在河流下游15km范围内、所在湖泊以平台为中心半径7km范围内(E1) 存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Ⅰ类、Ⅱ类、Ⅲ类水体。 (E2) 存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Ⅳ类水体。 (E3) 存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Ⅴ类水体。 7.2.6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的最大量(Q)、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生产设施风险评估等级均为重大。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1时,按表7-2-8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2-8类型 1(E1)——环境风险风险源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M1类水平 量Q Q1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18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Q2 Q3 Q4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2时,按7-2-9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2-9类型2(E2)——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量Q Q1 Q2 Q3 Q4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1类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3时,按表7-2-10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2-10 类型3(E3)——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量Q Q1 Q2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1类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19

Q3 Q4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7.3 陆上油气田井场环境风险评估 7.3.1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环境敏感受体或处于汇水区域内的陆上油气田井场单井拉油、单井拉压缩气;使用中的油基泥浆以及井场、处理站废弃油基泥浆(岩屑)储存罐、池、槽等容器和处理设施的环境风险源识别评估(不含进流程的井场)。 7.3.2 环境风险源识别

陆上油气田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具有环境敏感受体或处于汇水区域内的,相对独立的油(气)井场、井组、井群、油基泥浆(岩屑)设施。

7.3.3 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

(1)油类物质

将井场采出液、油基泥浆(岩屑)最大存在量分为三种情况:1)Q1≤10t;2)10t50t。

(2)天然气

将井场压缩天然气最大存在量分为三种情况:1)Q1≤5t;2)5t50t。 7.3.4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采用评分法对陆上油气田井场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7-3-1与表7-3-2。

表7-3-1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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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安全生产及设备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 分值 30 质量管理(50分) 设备质量管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 环境风险控制(50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分) 环境风险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表7-3-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15 15≤M<30 30≤M<50 M≥50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20 30 10 10 (1)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按照表7-3-3对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表7-3-3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

评估指标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30分) (1)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 (2)安全现状评价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的; (3)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或A类)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 30 评估依据 分值 21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现场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含限期整分值 0-30 改问题),每一项记5分,记满30分为止。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质量检测、检验的; (2)特种设备检验结果不满足质量要求的; (3)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 设备质量管理(4)非标储罐。 (20分)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10分,记满20分为止(不含特种设备): (1)设备设施超期使用且未经过评估的; (2)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级不满足要求的; (3)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备设施质量要求的; (4)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 0-20 20 0

(2)环境风险控制

按照表7-3-4评估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表7-3-4 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风险源不具备有效的事故紧急关断措施的(符15 环境风险防控措事故紧急关断合紧急关断时效要求)。 分值 施有效性(30分) 措施(15分) 风险源具备有效的事故紧急关断措施的(符合0 紧急关断时效要求)。 22

事故污染物围控收集措施存在风险的,每一项记5分,记满15分为止: 事故污染物围控收集措施(15分) (1)没有事故状态污染物收集措施的; 0-15 (2)井场未按要求设排水监控池的; (3)井场未按要求设围堰的; (4)存在两个及以上雨水排放口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建设项目环保要(1)环评手续不完整的; 求落实情况(10(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分)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1)无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的或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无环保内环境风险源事故容的; 现场处置方案(10分) (2)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的; (3)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 0-10 0 10 0

7.3.5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判别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为E1、E2和E3。如果井场周边存在多种类型环境风险受体,则按照重要性和敏感度高的类型计。环境敏感受体类别见表7-3-5。

表7-3-5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23

●井场处于下列环境风险受体汇水区域内的:乡镇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或地下水)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特殊生态系统;世界文化和自然类型1 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E1) 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 ●周边现状不满足环评及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要求的; ●井场0.5km半径圆形区域内具有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或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保密区域。 ●井场处于下列环境风险受体汇水区域内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基本农田保护区;富营养化水域;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类型1以外的III类地类型2 表水、城市景观水体; (E2) ●井场0.5-1km半径圆形区域内具有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 ●位于溶岩地貌、泄洪区、泥石流多发等地区。 类型3 ●井场1-1.5km半径圆形区域内具有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E3) 政办公等机构。

7.3.6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环境风险物质可

24

能进入风险受体的最大量(Q)、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位于自然保护区内、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生产设施风险评估等级均为重大。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1时,按表7-3-6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3-6类型1(E1)——环境风险源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Q Q1 Q2 Q3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2时,按7-3-7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3-7类型2(E2)——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Q1 Q2 Q3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3时,按表7-3-8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3-8类型3(E3)——环境风险分级表

25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Q1 Q2 Q3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7.4海(水)上油气田系统环境风险评估 7.4.1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化海(水)上、滩海陆岸油气生产设施(不含油、气、水管线)的环境风险评估。 7.4.2 环境风险源识别

海上油气开发的中心平台、井组平台、单井平台;滩海陆岸油气开发的井台;水上油气开发的井台。

7.4.3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量

将采出液可能进入环境风险受体最大量分为四种情况:1)Q1≤10t;2)10t500t。

7.4.4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采用评分法对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7-4-1与表7-4-2。

表7-4-1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指标 生产工艺(10分) 生产工艺危险性 26

分值 10 安全生产及设备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符合性 20 质量管理(40分) 生产设备设施质量控制符合性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 环境风险控制(50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分) 环境风险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表7-4-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15 15≤M<30 30≤M<50 M≥50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20 30 10 10

(1)生产工艺

按照表7-4-3评估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情况。

表7-4-3 环境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评估

评估依据 海上油气开发中心平台 海上油气开发井组平台、滩海陆岸油气开发井台、水上油气开发井台 海上油气开发单井平台 分值(分) 10 5 0

(2)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情况按照表7-4-4进行评估。

27

表7-4-4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

评估指标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 (2)安全现状评价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的; 安全评价及专(3)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或A类)环境安全隐患未项检查符合性整改完成的。 (20分) 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现场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含限期0-20 整改问题),每一项记5分,记满20分为止。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质量检测、检验的; 20 (2)特种设备检验结果不满足质量要求的; 设备质量管理(20分) (3)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10分,记满20分为止(不含特种设备): (1)设备设施超期使用且未经过评估的; (2)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级不满足要求的; (3)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备设施质量要求的; (4)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 0-20 0 20 评估依据 分值

(3)环境风险控制

按照表7-4-5评估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28

表7-4-5 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评估 评估指标 事故紧急关断措施(10分) 评估依据 风险源不具备有效的事故紧急关断措施的(符合紧急关断时效要求)。 风险源具备有效的事故紧急关断措施的(符合紧急关断时效要求)。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10分,记满20分为止: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30分) 事故污染物处置措施(20) (1)无清污切换措施的或切换措施无法正常使用的; (2)无围堵措施或围堰有损坏的; (3)未按照规定配置围油栏、消油剂等应急物资或应急物资损坏失效的; (4)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含油废物的; (5)不按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10分)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1)无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的或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无环环境风险源事故现保内容的; 0-10 0 (1)环评手续不完整的; 10 0 0-20 分值 10 0 场处置方案(10分) (2)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的; (3)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

7.4.5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判别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 1、类型 2 和类型 3,分别以 E1、E2 和E3表示。

表7-4-6海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类型 类别 类型1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平台、井台半径15km范围内,具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29

(E1)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特殊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一类、第二类区; ●平台、井台半径15km范围内,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保密区域。 类型2 (E2) 类型3 (E3)

表7-4-7水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类型 类别 类型1 类型2 类型3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平台所在河流下游15km范围内、所在湖泊以平台为中心半径7km范围内存在●平台所在河流下游15km范围内、所在湖泊以平台为中心半径7km范围内存在●平台所在河流下游15km范围内、所在湖泊以平台为中心半径7km范围内存在●平台、井台半径15km范围内,具有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三类区。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四类区。 (E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Ⅰ类、Ⅱ类、Ⅲ类水体; (E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Ⅳ类水体; (E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Ⅴ类水体;

7.4.6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的最大量(Q)、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生产设施风险评估等级均为重大。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1时,按表7-4-8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4-8类型 1(E1)——环境风险风险源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M1类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30

量Q Q1 Q2 Q3 Q4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2时,按7-4-9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4-9类型2(E2)——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量Q Q1 Q2 Q3 Q4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1类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3时,按表7-4-10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4-10类型3(E3)——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可能进入风险受体最大量Q 31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Q1 Q2 Q3 Q4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7.5站场环境风险评估 7.5.1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化油气田联合站、接转站、计量站、集气站、净化厂(站)及各类油品、高浓度污水集中储存设施及其他风险物质储存设施的环境风险识别与等级评估。 7.5.2 环境风险源识别

站场内长期或临时生产、使用、储存、转输等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相对独立的一个(套)装置或设施,如原油处理单元、原油罐区、高浓度有机废液处理储存设施、高矿化度污水罐区、天然气(伴生气)处理单元、轻烃处理单元、采油气污水处理单元等。 7.5.3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1、设施(单元)

计算该风险源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如存在总量呈动态变化,则按公历年度内某一天最大存在总量计算)与其临界量的比值R:

(1)当风险源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R;

(2)风险源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R:

R=q1/Q1+q2/Q2 +……+qn/Qn

32

式中:q1, 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 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根据R值计算结果划分为:①R<1;②1≤R<10;③10≤R<100;④R≥100四种情况,分别以R0、R1、R2和R3表示。

2、罐组

(1)当罐组内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罐组内最大储罐环境风险物质存在量与其临界量比值为R;

(2)当罐组内涉及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分别计算每种物质最大储罐存在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取最大R计算;

根据R值计算结果划分为:①R<0.4;②0.4≤R<2;③2≤R<4;④R≥4四种情况,分别以R0、R1、R2和R3表示。 7.5.4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采用评分法对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7-5-1与表7-5-2。

表7-5-1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指标 生产工艺(10分) 生产工艺危险性 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40分)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 设备质量管理 消防验收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情况 环境风险控制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分值 10 8 8 8 8 8 30 33

指标 生产工艺(10分) 生产工艺危险性 (50分) 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表7-5-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15 15≤M<30 30≤M<50 M≥50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分值 10 10 10

(1)生产工艺危险性

按照表7-5-3评估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情况。

表7-5-3 环境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评估 评估依据 高硫气田开采工艺; 属于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艺过程; 不涉及以上危险工艺过程或国家规定的禁用工艺/设备。 分值(分) 10 5 0 注: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67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确定的化学34

物质。

(2)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按照表7-5-4对风险源安全生产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表7-5-4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8分) 可。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的; (2)未进行竣工安全验收的; 8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8分) (3)安全评价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的; (4)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或A类)环境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的。 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含限期整改0-8 问题),每一项记4分,记满8分为止;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设备质量管理(8分) (1)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备设施质量要求的; 8 (2)特种设备设施检验不满足要求的; (3)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 0 0 分值 8 35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4)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质量检测、检验的。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4分,记满8分为止: (1)设备设施超期使用的; (2)设备设施降等级使用的; (3)质量检测要求不明确的; (4)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分值 0-8 0 8 0 8 消防验收情况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消防设施验收未完成。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备案的。 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按要求备案的。 情况(8分) 0 (3)环境风险控制

按照表7-5-5评估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表7-5-5 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评估

评估指标 事故紧急关断措施(10环境风险防控措分) 施(30分) 事故污染物围控收集、泄漏监测措施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10分,记满20分为0-20 没有事故状态污染物收集措施。 20 风险源具备有效的紧急关断措施; 0 评估依据 风险源不具备有效的紧急关断措施。 分值 10 36

(20分) 止: (1)没有初期雨水收集措施; (2)未建设事故污水收集系统; (3)事故水储存能力不足; (4)转输能力不够; (5)无事故污染物处置措施; (6)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监测措施不符合要求。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0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建设项目环保要(1)环评手续不完整的; 10 求落实情况(10(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分) (3)临水生产设施。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环境风险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0分) (1)无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的或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无环保内容的; 0-10 (2)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的; (3)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

0 0 气田净化厂事故污染物围控收集措施完善性判别可参照炼化装置(设施)评估方法表7-6-5及附件2。

7.5.5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判别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风险源周边的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为E1、E2和E3,

37

具体如表7-5-6所示。如果风险源周边存在多种类型的环境风险受体,则按照重要性和敏感度高的类型计。

表7-5-6 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

类别 ?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风险源所在厂区雨水排口、污水排口下游10km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或处于下列环境风险受体的汇水区域内:乡镇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或地下水)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特殊生态系统;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类型1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 (E1) ? 以风险源所在厂区雨水排口(含泄洪渠)、废水总排口算起,排水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小时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或省界的; ? 风险源周边现状不满足环评及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要求的; ?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或硫化氢浓度大于2%的风险源边界1.5km范围内社会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或该区域内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保密区域; 类型2(E2) ? 风险源所在厂区雨水排口、污水排口下游10km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或处于下列环境风险受体的汇水区域内:水产养殖区;天然渔38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富营养化水域;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类型1以外的III类地表水、城市景观水体; ?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或硫化氢浓度大于2%的风险源边界1.5km范围内社会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 ? ? 风险源所在厂区位于溶岩地貌、泄洪区、泥石流多发等地区; 风险源所在厂区下游10km范围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环境风险受体;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或硫化氢浓度大于2%的风险源边界1.5km范围内社会人口总数小于500人。 类型3? (E3)

7.5.6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位于自然保护区内、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生产设施风险评估等级均为重大。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1时,按表7-5-7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5-7 类型1(E1)——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R0 R1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39

M3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R2 R3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2时,按表7-5-8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5-8 类型2(E2)——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R0 R1 R2 R3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3时,按表7-5-9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5-9 类型3(E3)——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R0 R1 R2 R3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40

7.6 炼化装置(设施)环境风险评估 7.6.1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化炼油、化工企业生产及辅助生产装置(设施),管道储运及销售企业站场,炼油、化工、销售、管道储运各类油品、化学品、高浓度污水集中储存设施的环境风险识别与等级评估。 7.6.2 环境风险源识别

环境风险源识别应遵循以下原则:

(1)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储存、转输等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相对独立的一个(套)装置、设施或场所;

(2)炼油、化工、销售、管道储运各类油品、化学品、高浓度污水集中储存设施的一个罐组作为一个风险源;

(3)管道储运、销售企业中间站场及所属储罐作为一个风险源。 7.6.3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1、装置设施

计算该风险源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如存在总量呈动态变化,则按公历年度内某一天最大存在总量计算)与其临界量的比值R:

(1)当风险源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R;

(2)风险源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R:

R=q1/Q1+q2/Q2 +……+qn/Qn

式中:q1, 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 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根据R值计算结果划分为:①R<1;②1≤R<10;③10≤R<100;④R≥100四种情况,分别以R0、R1、R2和R3表示。

2、罐组

41

(1)当罐组内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罐组内最大储罐环境风险物质存在量与其临界量比值为R;

(2)当罐组内涉及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分别计算每种物质最大储罐存在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取最大R计算;

根据R值计算结果划分为:①R<1;②1≤R<10;③10≤R<100;④R≥100四种情况,分别以R0、R1、R2和R3表示。 7.6.4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采用评分法对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7-6-1与表7-6-2。

表7-6-1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指标 生产工艺(10分) 生产工艺危险性 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40分)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 设备质量管理 消防验收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情况 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措施 环境风险控制 (50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表7-6-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分值 10 8 8 8 8 8 10 20 10 10 42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15 15≤M<30 30≤M<50 M≥50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1)生产工艺危险性

按照表7-6-3评估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情况。

表7-6-3 环境风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评估

评估依据 涉及(1)中规定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属于(2)中规定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艺过程; 不涉及以上危险工艺过程或国家规定的禁用工艺/设备。 分值(分) 10 5 0 (1)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规定的危险工艺; (2)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67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确定的化学物质。

(2)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按照表7-6-4对风险源安全生产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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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6-4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8分) 可。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 (2)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 8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情况(8分) (3)安全评价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的; (4)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或A类)环境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的。 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含限期整改0-8 问题),每一项记4分,记满8分为止;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备设施质量要求的; (2)特种设备设施检验不满足要求的; 设备质量管理(8分) (3)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 (4)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质量检测、检验的。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4分,记满8分为止: (1)设备设施超期使用的; (2)设备设施降等级使用的; 0-8 8 0 0 分值 8 44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3)质量检测要求不明确的; (4)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分值 0 8 0 8 消防验收情况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消防验收未进行、未完成。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备案的。 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按要求备案的。 情况(8分)

0 (3)环境风险控制

按照表7-6-5评估风险源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表7-6-5 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评估 评估指标 评估依据 未按规定设置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监测措施的。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计5分,记满为止: (1)安装不符合规范的; 环境风险预警(2)不按规定校验的; 措施(10分) (3)不能正常使用的; (4)监测因子缺项的(每项计5分) 按规定安装泄漏监测、监测措施的。 环境风险防控措事故紧急关风险源不具备有效的自动紧急关断措施。 0 5 0-10 分值 10 45

施(20分) 断措施(5分) 风险源具备有效的自动紧急关断措施; 没有事故状态污染物收集措施。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8分,记满15分为止: (1)未进行汇水区划分; 事故污染物(2)截流措施不完善; 围控收集处(3)事故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 置措施*(15(4)清净下水或雨水系统防控措施不完善; 分) (5)生产废水系统防控措施不完善; (6)事故污染物处置措施(围油栏、收油机、转输设备、毒性气体处置等)不完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0 15 0-15 0 建设项目环保要(1)环评手续不完整的; 求落实情况(10(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分)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环境风险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0分) (1)无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的或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无环保内容的; 0-10 (2)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的; (3)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 *

10 0 0 截流措施、事故污水收集系统、清净下水或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防控措施的完善性判别参照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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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判别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风险源周边的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为E1、E2和E3,具体如表7-6-6所示。如果风险源周边存在多种类型的环境风险受体,则按照重要性和敏感度高的类型计。

表7-6-6 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 类别 ?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风险源所在厂区雨水排口、污水排口下游10km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乡镇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或地下水)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特殊生态系统;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型1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 (E1) ? 以风险源所在厂区雨水排口(含泄洪渠)、废水总排口算起,排水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小时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或省界的; ? 风险源周边现状不满足环评及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要求的; ?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社会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或该区域内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保密区域。 类型2(E2) ? 风险源所在厂区雨水排口、污水排口下游10km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富营养化47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水域;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类型1以外的III类地表水; ? ?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的社会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 风险源所在厂区位于溶岩地貌、泄洪区、泥石流多发等地区。 风险源所在厂区下游10km范围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环境风险受体;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的厂外区域部分人口总数小于500人。 类型3(E3) ? ?

7.6.6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位于自然保护区内、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生产设施风险评估等级均为重大。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1时,按表7-6-7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6-7 类型1(E1)——环境风险源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R0 R1 R2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48

R3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2时,按7-6-8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6-8类型2(E2)——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R0 R1 R2 R3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3时,按表7-6-9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6-9类型3(E3)——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R R0 R1 R2 R3 M1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M2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M3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M4类水平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7.7 加油加气站环境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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