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4警惕应答按钮
第二节 基本操作
一、开机
打开主机电源开关(在主机后背板),主机自检,显示器启动。自检完毕后显示器进入降级显示状态,显示状态图如1.5所示。其中:
图1.5 显示屏显示状态
1.信号灯状态窗口:复示机车信号的当前显示状态; 2.当前速度窗口:显示机车当前的运行速度值; 3.限制速度窗口:显示机车当前的限速值; 4.日期和时间窗口:显示当前的系统日期及时间;
5.系统状态:〖降级〗或〖调车〗亮,〖A机〗或〖B机〗亮; 6. 显示屏中间窗口显示降级时的速度限制曲线。 二、选择操作权
1.在降级和调车状态下两端均有操作权,两端显示屏的〖有权〗指示标志均点亮。
2.操作显示器进入正常监控状态的一端,具有优先操作权,称有权端,另一端自动失去操作权,称无权端,无权端仅能进行“查询”功能的操作。
3.需要改变两端的操作权时,需进行“换室”操作。操作方法为:机车速度为“0”时,在有权端按压【调车】键,使装置进入“调车”状态,然后在需要得到操作权的显示器上按压【调车】键,退出“调车”状态即可。
注:在有权端未进行“换室”操作,无权端不能进行夺权操作。 三、显示屏亮度调整
装置显示屏亮度分为5级,正常监控状态下,按压【↑】键增加亮度,按压【↓】键减小亮度。 四、语音提示的音量调整
在显示屏不显示对话窗口的情况下,【→】、【←】键作为语音提示音量调整用。按压【←】键减小音量,按压【→】键增大音量。
五、参数设定
机车担当列车牵引前,须正确设置司机号、副司机号、区段号(交路号)、客货车次,以及牵引总重、牵引辆数、换长等参数。
参数设置操作分为手动按键输入或IC卡输入两种:
1.手动按键输入的方法:按压【设定】键,进入参数设定状态。显示屏设定窗口如图1.6所示:
图 1.6 显示屏设定窗口
通过【→】【←】【↑】【↓】键,移动光标到相应位置,按压【0】~【9】数字键,完成对具体项的设置,如果输入错误,可用【←】键取消光标左侧一个字符,每进行完一项设置,须按压【确认】键。
参数设置时应注意:
(1)进行参数输入的条件:当装置未发出卸载、常用、紧急制动指令且不处于防溜报警和警惕报警状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允许改变交路号、车站号、车次:
①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或按停车信号控制的信号,且列车处于停车状态; ②机车信号为UU灯,且列车速度<45km/h;
③机车信号为其他进行的信号,且列车速度<60km/h;
④机车信号为红黄灯(或按照停车信号处理的“灭灯”、“单红灯”),手信号引导、货车特殊前行、特定引导等解锁开口后,且列车处于停车状态;
⑤机车信号为“红黄闪”灯信号,前方信号机开口控制后,且列车处于停车状态;
⑥半自闭区间信号机的“红黄灯”(或按停车信号处理的“灭灯”、“单红灯”),且列车处于停车状态;
注意:改变本务/非本务状态、改变客货混用交路的客货状态,必须在停车状态下进行。
(2) 输入列车“计长”时,只需连续输入数字即可,装置自动将最后一位转换为小数位。如输入“435”,
装置默认为“43.5”,输入“410”,装置默认为“41.0”;
(3) 在输入“车种”等有下拉式菜单的项目时,按压【↓】键展开菜单,然后按压【↑】或【↓】键选择所要选择的项目,按压【确认】键选定;
(4) 所有参数修改完毕,将光标移到“确定”位置,按压【确认】键或直接按压【设定】键退出参数设置状态;
(5)各项参数输入完成,装置认为有效后,“开车”指示灯亮,并在显示屏的左上角显示始发站的名称。
2.利用IC卡输入方法
装置开机后,将写有司机号、副司机号、区段号、车站号、车次以及运行揭示等信息的IC卡正确插入显示屏显示器IC卡插槽内,显示屏右边“IC卡”指示灯点亮。如果“IC卡”指示灯不亮,需检查IC卡是否正确插入,IC卡是否良好。
“IC卡”指示灯已点亮,机车速度为“0”时,按压【设定】键,装置将卡内的各项信息读出,显示屏弹出参数设定对话框,其显示的参数为IC卡信息内容。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再次按压【设定】键,退出参数设定窗口,显示屏显示“发送揭示成功”,按压【确认】键退出。装置将IC卡内容存储,作为各项控制的基本参数条件。
若IC卡内的乘务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可按照手动输入方法修改,修改后按压【设定】键,退出参数设定状态。
注意:使用IC卡输入后,装置将刷新存储的揭示信息,因此,必须确认所使用的IC卡存储的揭示内容是最新和有效的,不得使用空白IC卡进行输入操作。
3.监控限速的输入
(1)当监控交路的限速和调车限速不能满足特殊列车限速需要时,可依据有关要求,在显示屏设定窗口中的“监控限速”栏中,人工输入特殊的限速值。
(2)允许输入的条件
停车状态下,且装置无控制指令输出且不处于防溜报警和警惕报警状态时才允许输入。 (3)输入的限速值
人工输入的监控限速值作为装置确定固定模式限速值的一个条件。如当前使用交路的固定模式限速值为120km/h,人工输入的监控限速值为80km/h,装置以80km/h确定固定模式限速值,显示屏显示的常用固定模式限速值为85km/h。当人工输入的监控限速值等于0或者高于当前使用交路的固定模式限速值时,本次列车的固定模式限速值仍取当前使用交路的固定模式限速值。
(4)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