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编制合同 下载本文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进度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其中初审会、终审会阶段提供规划成果,普通本10套;最终规划成果阶段提供精装本10套,超出打印部分由甲方负责有关印制费用,另外提交最终规划成果阶段包括有关设计资料及文件的电子稿件1套。

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规划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处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调研和规划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费的全部支付。

2、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规划成果,或规划成果未通过评审,乙方应继续修改完善直至通过验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规划费,或按时组织初审会、评审会,影响规划编制进度和质量,乙方不承担进度顺延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而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协商作出以下选择:顺延规划完成期限或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当事人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