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下载本文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复习提要

第一章:

1、近代资产阶级学者的政治思想 启蒙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 ① 卢梭对启蒙运动的贡献主要是:社会契约理论和反思与忏悔精神。 主要著作有:《社会契约论》、《忏悔录》、《爱弥儿》等。 在其最重要的政治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卢梭系统地提出了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契约理论。

而在《忏悔录》中,卢梭以自传的形式,剖析了人性的诸多弱点,被认为是人性反思与忏悔的经典之作 ② 孟德斯鸠被称为现代化政治制度的设计师。 在《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等著作中他提出了完备可行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理论,从而为现代政治制度设计出了基本框架和蓝图。孟德斯鸠提出了社会演变论,指出社会的演变有其自身的原因,只能通过科学而非上帝的意志来加以揭示。他以理性论反对中世纪以来的神性论,抨击天主教会和宗教迷信,批判封建专制制度,从根本上动摇了“君权神授”的传统观念。 ③ 狄德罗与百科全书学派

这是以狄德罗、达朗贝尔、霍尔巴赫和爱尔维修等为代表的围绕《百科全书》的编撰而形成的思想学术流派

百科全书学派高举科学和理性的批判大旗,揭露和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教迷信,用科学知识点亮了人们的头脑。他们从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出发,宣扬唯物论和无神论,反对教会的神学说教;宣扬主权在民的思想,以民主思想反对封建专制;宣传文艺复兴以来自然科学的新成果,如牛顿力学和近代物理学,批判唯心论和宗教神学。

2、当代西方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 (1) 君主立宪制 ① 二元君主制

指国家的议会和君主分掌政权,国家拥有两个权力系统,但君主地位高于议会,君主权力超过宪法权力的一种政体。存在于封建势力强大,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相对软弱的国家如一战前的德意志帝国、二战结束前的日本,当代的摩洛哥、约旦等、尼泊尔、科威特 ②议会君主立宪制:

指国家的议会和君主分掌政权,但议会地位高于君主的一种政体。(简称议会君主制)是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不够彻底的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

当代有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典、挪威、丹麦、、西班牙、日本、泰国等国

(2)共和制

①议会共和制

指资本主义国家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不掌握实权(“虚位元首”)的一种政体。最主要的特征: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典型:德国、意大利、芬兰、希腊、奥地利、冰岛、印度、新加坡、以色列、葡萄牙等 ② 总统共和制

含义:指资本主义国家中,最高国家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政府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的政体

典型:美国 (最早)墨西哥、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尼加、委内瑞拉、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韩国、俄罗斯、乌克兰

特点:总统掌握国家的最高行政领导权;议会由选民选举产生,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并有监督政府行政,对总统及高级官员的违宪或渎职行为可予以弹劾;总统领导下的行政机构设有内阁,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③ 半总统共和制

含义:指资本主义国家中,在保留一定议会共和制政体形式基础上,大力强化总统职权的政体形式。 亦称 “半总统制政体” 或 “混合型的议会-总统制政体”。 政府与议会有一定的联系;加强了总统的行政职权 典型:法国 ④ 委员共和制(也称委员会制) 含义: 指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家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的一种政体,亦称“合议制” 政体。

特点:委员会的委员权限平等、重要决策通过合议裁决。典型: 瑞士

3、主要国家的国家结构和政体形式

1.含义:指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 2.类型: ① 单一制:

含义:指将国土按地域划分成若干行政单位、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

特点:国家具有单一的宪法、统一的法律体系、统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统一的行政机关体系、统一的国籍。

典型 如:日本 英国、意大利、挪威、瑞典、英国 ② 复合制

指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共和国、州、盟、邦)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 A、联邦制国家:是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统一国家。 多部宪法、多套政府体制、多套法律体系、公民有多重国籍、地方有一定国际独立性。 B、邦联制:是由两个以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基于某些共同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国家联盟。 单一制和联邦制的比较简表: 性质 法律体系 国家机构 公民国籍 单一制 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全国只有一个宪法 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 公民只有一种国籍 联邦制 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联盟国家 整个联邦的宪法、法律,各组成单位还有自己的宪法和 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除有联邦中央政府外,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中央政权 联邦公民同时也是联邦成员国公民 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各州或共和国的权力只能在各州或共和国内部行使 对外关系 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政府不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外交的权力 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政府不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外交的权力 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 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但有的联邦国家允许其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各州或共和国的权力只能在各州或共和国内部行使 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 权力来源 典型国家 第二章:

1、西方国家宪法思想与宪法原则 宪法思想:

宪法思想是指形成宪法或指导宪法制定与实施的思想文化基础。宪法是一国政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体现。任何宪法,都有其生成和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近代宪法形成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而宪法思想的萌芽早在古希腊、罗马以及中世纪就已存在。体现在西方国家宪法中的思想文化基础是根源于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理论,后在西方近代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中得以形成和完善,并在当代西方的政治思潮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概括而言,西方宪法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理论论述中: 1.人民主权论;2.法治论 ;其主要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官员应尽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被告有辩护的权利;保护公民自由的司法程序等等。3.分权论。分权思想最早源于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三权分立”论的代表人物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其分权思想,他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并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使三权互相平衡相互制约。4.道德法律化论。西方的多数自由民主思想家认为法律应包容着理性、正义等道德成分或道德要通过法律的保证才能实现,政治和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宪法原则:

(1)主权在民原则: 相对于主权在君的理论,人民主权又与民治政府结合起来。人民主权实在是民治政体的基础和目标。实现民治政府的理解:①是经过选民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构②建立政府对民众负责的政治机制③实现公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

政治意义: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奠定了现代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基础。 (2)法治主义原则:

一部好的宪法应体现法治主义的基本内涵: ①法治必须是良法之治②法治必须限制政府权力③法治必须保障公民权利④法治必须坚持司法独立

意义:极大地促进了政治民主化的发展,实现法治对一个道德体系的构建也是不容忽视的。 (3)分权制衡原则:

国家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部分,并规定由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及司法机构分别行使。

(4)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含义:所谓公民基本权利,就是指公民生存、发展所必需的基础性条件,是国家法律和政府行为应该提供保证的。 公民的基本权利内容:

①财产权(最根本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产生存在和产生的基础)、②平等权(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③自由权(宪法规定人的自由氛围人身自由、迁徙自由、和精神自由) ④受益权(指公民为了自身的利益要求国家爱采取某种措施,使之在经济、文化、社会服务、司法等方面获得自由 ,或使其得到帮助。收益权分为积极的收益权如公民的居住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权利,和消极的收益权,如: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等 ⑤ 政治参与权

是指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立法创制权、罢免权、全民公决权

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制度:

宪法规定权利保障制度是具体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条件。根据具体宪法规定来看,可分为“限制性保障”和“指导性保障”

限制性保障:有的宪法条款就其所规定的公民的具体权利内容,对可能出现的原则相悖的立法作出限制性规定 指导性保障:有的宪法条款在具体规范公民基本权利内容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相关立法作出原则性的指导。

2、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以宪法的表现形式来区分

成文宪法: 含义:即是以一个成文的法典形式出现的宪法,它集中、明确地表述和规定了

有关宪法规范的内容。

主要的内容结构有以下部分: 1.序言。 2.正文(最为重要的规范)。 3.宪法保障制度。

4.附则。

——美国于1787年颁布的宪法是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含义:不具有成文的法典,其宪法规范是通过在历史演进中形 一系列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表现出来的。

当代西方国家中只有英国、以色列实行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以创制和修改宪法程序的繁简来区分

3、民定宪法和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依据制宪者的主体身份来区分 4、联邦宪法和州宪法——以宪法适用的范围来区分 第三章:

1、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西方国家现代选举制度的建立是从议会选举开始的。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主要内容就是选举立法机构议员或选举政府行政首脑。 (1)普遍选举权原则:对于性别、年龄、收入、种族、等限制作出的规定 (2)平等选举权原则:

指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次投票权,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和效力是相同的;即 “一人一票,每票等值”

英国:英国选举制度中曾存在多种不平等的现象议会议员名额分配不均 。 ——人口众多的工业化城市无权选送议员,已经没落的传统选区依然占据大量义席 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