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下载本文

1.4.8 申报提交

功能说明:将所做申报的未提交状态(草稿状态)转换为提交状态,以供社保经办机构处理。(未提交状态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不会处理)。

在【功能首页】上点击【数据提交】功能模块中的【提交申报】进入提交申报操作界面:

进入本功能后,页面中将显示所有尚未提交的申报,选中想要提交的行,点击【查询明细】按钮,将显示本条申报的详细信息。

点击【提交申报】按钮,本条申报将被提交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之后社保经办机构就可以进行审核处理。

1.4.9 撤销提交

功能说明:已提交的申报,如尚未被社保机构处理,可以撤销该笔申报。 在【功能首页】上点击【数据提交】功能模块中的【撤销提交】进入撤销提交申报操作界面:

1.4.10 单位信息查询

功能说明:查询单位的基本信息。

在【功能首页】上点击【查询统计】功能模块中的【单位信息查询】进入单位基本信息查询界面:

1.4.11 人员信息查询

功能说明:查询单位人员的基本信息。

在【功能首页】上点击【查询统计】功能模块中的【人员查询】进入人员基本信息查询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