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
18、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对掘进机进行日常和每周的检查及维护工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件须进行维护与保养。
19、应经常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工作。
五、收尾工作
1、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2、清理好机器表面,并将工具及技术资料整理好,放置在专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3、维修人员应将机器存在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章掘进钻眼工及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二、安全规定
(一)、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
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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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二)、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三)、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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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四)、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五)、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六)、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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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前准备工作
(一)、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并要完好无损。
压风管、供水管、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二)、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水针是否合格。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 4、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
5、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
6、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四、 操作顺序
(一)、掘进打眼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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