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下载本文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补充条款、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海口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负 责 人】:

【代 理 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于 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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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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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分摊建筑面积及不属公共部位以及不属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部分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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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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