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纳税申报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操作手册 Version: <2.0> Date: <2007-04-3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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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纳税申报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操作手册
1.1功能描述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地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包括:当前已核定税种申报和非核定税种的申报。
1.2操作界面
登陆“广东省地税局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纳税申报”进入页面(如下图所示)。
2. 当前已核定税种申报
2.1功能描述
当前已核定税种申报,是指税务征收管理机关根据纳税人填写的《纳税人应缴税种登记表》结合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情况核定纳税人应缴纳的税种,纳税人则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税种进行申报。
2.2操作界面
登陆“广东省地税局网上办税大厅”,选择“纳税申报”下的“当前已核定税种申报”进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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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 Date: <2007-04-30> 纳税人通过综合申报模块,可以对税务机关已核定的征收项目进行申报。主要包括:营业税、非按年征收的房产税、非按年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印花税、带征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预征土地增值税、文化建设费、资源税、屠宰税等各项税种(广东省地税直属税务分局征收的上述税种也包含在内)。 2.2.1.2 操作步骤 2.2.1.2.1进入申报表
1)在纳税申报页面,选择“综合申报”,如下图所示。
2) 根据纳税人是否有跨区申报两种处理:
一、只有一个管理机关的:系统会默认本地申报,直接弹出申报表页面;
二、存在多个管理机关的:系统弹出“本区申报、跨区申报选择”页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好申报类型与对应的管理机关,点击进入申报表页面,或者点击
关闭退出。
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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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 填写申报表
在综合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申报数据。(填写规则与纸质报表完全相同)。
【填表说明】:
1. 纳税人名称: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2. 征收项目: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3. 征收品目: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4. 税费所属时期起: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重复申报时可修改为当期) 5. 税费所属时期止: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重复申报时可修改为当期) 6. 核定征收额: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7. 填开发票额: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8. 申报计税总额或总数量:纳税人填写。
9. 允许扣除金额或数量:纳税人填写(按照规定准予扣除的项目)。
10. 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系统计算后显示,不可修改。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 申报
计税总额或总数量 - 允许扣除金额或数量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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