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工程重点部位质量控制旁站流程:见图5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质监单 位 抄报 监理单位 旁站监理方案 送交 报送并征求意见 业 主 施工单位 需旁站的工序或部 位施工前24小时 书面报送 不符合 监理单位 要求整改 检查施工条件 符合 监理单位 批准施工,安排旁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异常 要求整改 旁站监理,及时记录 整改 整改完毕 施工正常 书面报告 达要求 监理单位 未达要求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继续施工 批准继续施工 检查整改情况
施工完毕 旁站资料归档
图5: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旁站监理程序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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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是“一条原则、两个重点、三个阶段、四种手段”是:
①、一条原则:
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②、两个重点:
a、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要的分部工程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工程。
重要的分项工程是钢筋、模板、砖砌体、砼、防水(屋面、浴厕间)、避雷针及接地装臵安装等分项工程。 b、关键部位:
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钢筋搭接、锚固长度、墙体。
③、三个阶段: a、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的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检验报告、以及砼、砂浆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 b、施工阶段: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和影响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c、成品验收阶段:
通过检测和验证各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④、四种手段: a、检查:
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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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料是否与批准的相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b、测量:
核对建筑物在定位、标高和布局方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 c、试验:
对各种材料、混合料、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等,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积极配合。 d、指令性文件:
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首先停止施工,责令施工单位分析原因,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处理方法,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部及各地区颁布的有关工程事故的处理规定,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工程质量的鉴定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按下列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a、返工:凡未达到规范标准的明显质量问题,又无法修正的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不能达到合格的,坚决返工重来。 b、采取经批准的加固或整修方法。
c、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以内无法解决的,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调查、研究加以处理。 6、原材料、构配件、设备、钢筋、砼、模板的预控: ①、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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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材料加工定货的质量控制:
材料加工定货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地和生产厂家,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经认可后按检查评定样品标准进行验收。 b、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i)材料进场后必须附有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合格证,对涉及到结构安全的,影响使用功能的材料经见证取样送检合格;
ii)材料进场后按规定样品进行验收,施工单位按规定提样复试;并将检测结果报监理审核;
iii)监理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检查或随机抽查。 ②、钢筋工程的质量预控:
a、检查钢筋标牌、出厂质量合格证、试验报告,并按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做化学成分分析。 i)无出厂证明书或钢筋型号不对的; ii)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
iii)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材料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c、试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上,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做处理,记录在案。 d、钢筋加工制作:
i)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翻样、加工料表、准备情况;
ii)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制,焊工、测量员、电工、起重工、信号工持证上岗;
iii)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带有颗粒或鳞片状老化锈蚀的钢筋不能用。需要代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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