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
财库〔2011〕1号
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财政专户是有效管理财政性资金的重要载体,是国库单一账 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专户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资金运 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近年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 财政部统一部署,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目前地方财政专户管理中仍然存在专户过多、过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的管理,堵塞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漏 洞,财政部决定全面开展一次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依据、范围和任务
(一)清理整顿依椐。《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 户管理的通知》(财办[2006]12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
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6〕71号)、《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115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 通知》(财库[2009]12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 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等有关制度规定。
(二)清理整顿范围。2010年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保留的所 有财政专户。
(三)清理整顿任务。全面清理检查本地区财政专户情况, 对财政专户设置和资金管理中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并建立健全财政专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财政专户管理的精 简、统一、规范、高效。
二、清理整顿方法与步骤
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采取地方各级财政自查清理与省级 财政对下级财政核查、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 式。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自查清理阶段〈2011年1月- 5月〉。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照清理整顿工作任务对本级财政专户进 行全面自查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撤销无国务院、财政部、省 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有效文件依据的财政专户;撤并一年
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以及同类或相似性质资金开 设的多个财政专户;将财政专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足 额缴入国库;纠正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或采取?以拨作支?方式 转入财政专户的做法。要明确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工作方案和时间 表,请务必于2011年底前将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财政 专户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等等。
(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核查阶段〔2011年6月〕。省级财政 部门组织对所属地(市〉、县(区)级、乡(镇)级财政自查清 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组织 开展清查整顿财政专户的工作是否得力;是否存在漏报、隐瞒财 政专户情况;违规设置的财政专户是否全部予以撤并;财政专户 管理制度和专户资金运行内控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财政专户是否 按要求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管理,暂未转归的是否制定了转归时间
(三)财政部组织重点抽查阶段〔2011年7月〉。财政部组织 对部分省市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方案另行 通知。
(四)健全完善制度阶段(2011年8月-12月〉。地方各级财
政部门结合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 施,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基础性 工作规范,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 制。主要包括: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的审批管理程序, 财政专户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后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制 度,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资金调度管理制度,财政专户资金运行 内控管理,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管理制度,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财政专户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财政专户管理情况检查制度等。
三、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整 顿财政专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政国库部门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 具体牵头、财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周 密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全面清查、彻底整改的原则, 对财政部门内部每个职能部门管理的所有财政专户进行逐一清 理,对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管理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 角。对清查出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 场。
(三)抓好指导监督。县以上财政部门在做好本级财政专户 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对下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工 作,及时掌握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不积极,整改不力, 敷衍应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省级财政在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 检查当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督促整 章建制,完善制度。
(四)按时上报材料。2011年6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要将
全省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情况报告,连同填写完整的《财政专 户基本信息表》(附件1〉、《财政专户汇总统计表》(附件省 本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表》〖附件3〉、《财政专户 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 财政部(国库司、监督检查局》,同时通过财政部内网邮件系统 报送电子文档。2012年1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国库 司)报送财政专户管理年度报告时,需要一并报告财政专户归口 管理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冯源
电话:010- 68552264 传真:010- 68552226 邮箱:冯源/国库司/MOF@MOF
附件:1.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 2.财政专户汇总统计表
3.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表 4.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清理△ 整顿财政专户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30份 2011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1 :
单位、印章:
管理部门 (处、科、 股、所) 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
开户文件依据 银行账号 国务院 财政部 文省级人民 省级财政 部其他 文件 政府文件 门文件 件 资金余额 (万元〕 淸理整顿情况 序号 专户名称 核算内容 开户时间 开户银行 合计 其中:应 上撤并或保留 上缴或退回国 缴或退 回专户 库资金(万 国库的 资元) 金 1 2 3 1 4 5 6 1 1零參着 1 负责人: 审核人: 经办人: 年月日
注:1.本表由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财政部门分别填写。
1.本表填列范围是2010年底保留的所有财政专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不属于财政专户。
3丨相关财政专户中的资金用于定期存款的,定期存款作为相关财政专户存款余额的一部分,不反映为单独的财政专户。 1 ?管理部门?栏,锴级、地(市)级、县(区)级财政部门填写具体管理相关财政专户的处、科、股,乡(镇)级财政部门填写财政所的名称。 15. ?核算内容?栏,填写专户核算的资金性质,如粮食风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资金等。 ?幵户时间?栏,填写专户开立的年份。 ’ 、 1. ?开户文件依据?栏,填写幵立该账户所依据的文件及文号。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批准的,分别填入?国务院文件?、\财政部文件 ?、?省级人民政府文件?、?省级财政部门文件?栏: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填入?其他?栏;没有开户文件依据的,在?其他?栏中填写?无?。 队?资金余额?栏-填写2010年12月31日该专户的资金余额,包括定期存款资金.外币资金根据2010年12月31日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1 ?清理整顿情况?栏,2011年6月底该专户的处理情况。其中,?撤并或保留专户?栏填写?己撤户?或?保留?;?上缴或退回资金?栏填写己上缴或将违规调入到财政专户 的资金退回国库的金额。
单位(印章〉: 级次 专户数量 撤并专户 合计 数 保留专户总数 财政专户汇总统计表
保留专户数 按管理部门划分 按文件依据划分 其他 合计 资金余额(万元〉 其中:应上缴或退回国库 已上缴或 退未上缴或 退回国库 回国库 11 财政国库部 财政其他 部国务院文件 财政部文件 省级人民 政省级财政 部门管理 门管理 府文件 门文件 1次 合计 省级 地(市)级 县(区)级 乡(镇)级 1=2+3 2 3二4十5二6十7十 8+9+10 4 5 6 7 8 9 10 12 13 负贲人: 审核人: 经办人: 年月日 注:1.本表由省、市级财政部门填写。
2丨本表反映2010年底全窗各级财政部门的财政专户汇总情况.以及2011年1月一6月清理整顿情况。根据畨本级和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财政部门《财政专户基本 信息表》相关信息、进!7统I”卜。
3口-辖市所辖&&@、县填列在?地(市)级?,所辖县级区、县填列在?县(区)级?;计划单列市本级填列在?省级?,所辖区县填列在?县(区)级?:地级市所辖区填 列在?县(区)级?:相当于县级的市填列在?县区级?。 4丨?专户数量合计?栏.填写截至2010年底仍保留的财政专户数。
?撤并专户数?栏,填写截至2010年底仍保留的财政专户中,在2011年1月一6月被撤并的财政专户数,根据《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中?撤并或保留专户?栏相关信息进行统 计。 6 ?保留专户总数?栏,填写截至2010年底仍保留的财政专户中,尚未被撤并的财政专户数,根据《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中\撤并或保留专户?栏相关信息进行统计。?保留 、户总数?栏与?撤并专户数?栏之和应等于?专户数量合计?栏。
1. ?按管理部门划分?下的?财政国库部门管理?栏、?财政其他部门管理?栏,分别填写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财政部门截至2011年6月底保留的财政专户中己纳入 和未纳入各级财政国库处(科、股)管理的专户数,其合计数应等于?保留专户总数?栏。根据《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中?管理部门(处、科、股、所)?栏相关信息进行统 计。
按文件依据划分?下的?国务院文件?栏、?财政部文件?栏、?省级人民政府?栏、?省级财政部门?栏、?其他?栏.分别填写保留的财政专户中依据不同机构批准文 件开立的账户数量.其合计数应等于?保留专户总数?栏。裉据《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中?幵户文件依据?栏相关信息进行统计。
1 ?资金余额?下的?合计?栏.填写截至2010年底财政专户资金余额。?已上缴或退回国库?栏,填写应上缴或退回国库资金中,己于2011年6月底前上缴或退回国库的金额 。?未上缴或退回0库\栏,填写应上缴或退回国库资金中.在2011年6月底尚未上缴或退回国库的金额。根据《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中?资金余额?栏和?处理情况?栏相 关信息进行统计。
附件4 :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单位(印章〉 分 类 清理或整改事项 是或否 1 是否成立淸理整顿工作小组。 (?) 淸理 整顿 工作 组织 2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担任淸理 整 领导 顿工作小组组长。 方面 落实情况 详细说明 3 是否制定了淸理整顿工作的具体实 施 方案。 4 是否对下级财政专户淸理整顿工作 作 出统一部署。 5 是否组织对下级财政自查清理情况 进 行全面核査。 6 是否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淸理 整 顿工作开展情况,并按时提交淸 理整顿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 (二) 7 是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财政专户管 理 专户 制度。 管理 制度 建设 8 是否对财政专户的幵设依据作出了 符 方面 合国家要求的规定。 9 是否对财政专户幵立、撤销、变更 等 的审批管理程序作出了符合国家 要求的规定。 10 是否对财政专户归口统一管理作出 丁 规定。 11 是否对财政专户档案管理制度作出 了 规定。 12 是否建立了财政专户定期报告制度 13 是否建立丁财政专户定期检查制度 单位(印章〕 分 类 落实情况 附件4 :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是或否 14 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 府 或省级财政部门有效文件依据的 财政专户,是否全部撤销。 15 开立后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 务 的财政专户,是否己经撤销。 16 除?粮食风险基金财政专户?和? 消 化粮食挂账资金财政专户?夕卜, 其他粮食资金专户是否己归并为一 个?国家储备粮油资金财政专户? 清理或整改事项 详细说明 (三) 17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还 专户 贷准备金?财政专户是否己经撤销 清理 撤并 18 除外汇管理政策和协议要求外,是 否 方面 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专户 进行了归并。 19 为核算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 款 还本付息资金设立的多个还本付 息财政专户,是否实现按币种进行 归并。 20 是否实现将各类社保资金财政专户 归 并为一个?社会保障基金\财政 专户。 21 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是否实现在同一 家 商业银行只幵设一个财政专户。 22 其他厲于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资金 的 财政专户,是否进行广归并。 23 财政专户是否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 门 统一管理。 年 (四) 24 是否制定了将所有财政专户于2011 专户 底前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 管理归口 的工作汁划。 管理 方面 25 在财政专户的开设程序上,是否先 经财政国库部门核准^并由财政国 库部门报财政厅(局)领导批准后 办理。 26 是否对违规将应存放国库的预算资 金 调入财政专户进行投资理财的行 为进行了纠正。 (五) 27 是否对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 将 专户 财政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的行 为进资金 行了纠正。 规范 28 是否在规定明限及时将材政专户中 应 管理 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 库。 方面 29 是否对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的关 键 环节和风险点进行了排査^并采 取相应措施。 30 是否将财政专户资金气付纳入信息 系 统管理。 1 分 类 清理或整改事项 落实情况 附件4 :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是或否 详细说明 单位(印章〉 (六) 31 在选择财政专户幵户银行过程中, 是 幵户 否严格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银行 选择 方面 32 幵户前是否对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的 资 质条件进行了综合考量。 33 是否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规范 的委托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 、责、利等事项。 (七专定报和查理面 ) 34 是否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本级 财 户 政专户管理情况。 期 告 检 35 是否做到定期检查下级财政部门的 财 管 政专户管理情况。 方 (八) 36 是否做到对财政专户相关档案资料 进 专户 行妥者保管。 档案 管理 方面 37 是否做到将财政专户相关资料纳入 信 息系统管理。 负责人: 审核人: 经办人: 年月日
注:1.本表由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财政部门填写。
二.省本级的落实情况表要报送至财政部(国库司、监督检査局);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财政部门 的落实情况表要逐级报送至省级财政部门。
3’对于?潸理或整改事项?的每一件事项〔1 一37行),在?是或否?栏据实坝写?是?或?否\,在?详细说明 ?栏填写相关具体情况。填写?是\的,在?详细说明\栏填写依据,包括相关文件和制度办法(注明文号和具体 条款)、领导批示以及相关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等:填写?否?的,在?详细说明?栏填写哪些财政专户或哪些方面 未执行相关要求,没有执行相关要求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落实的措施。 ‘
4丨第26行和27行中?违规?的界定标准:一是相关财政专户设置是否违规;二是调入的资金是否属专户的核算管理 范围之内,是否符合预算、用款计划等。‘
附件4 :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分 类 清理或整改事项 单位(印章〉 已经落实清理整顿相关工作要求的地区数量 省 级 财政部门 地(市)级 财县(区)级 财乡(镇)级 財政部门 政部门 政部门 卜) 1 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小组。 清理 整顿 工作 组织 领导 方面 2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清理整顿 工 作小组组长。 3 制定了清理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4 对下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作出 了 统一部署。 5 对下级财政自査淸理情况进行了全 面 核査。 6 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淸理整顿 工 作开展情况^并按时提交清理整 顿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 (二) 专7 制定了统一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制 户 管理 度。 制度 建设 方面 8 对财政专户开设依据作出了符合国 家 要求的规定。 9 对财取专户开立、撤销、变更等的 审 批管理程序作出了符合国家要求 的规定。 10 对财政专户归口统一管理作出规定 11 建立了财政专户档案管理制度。 12 建立了财政专户定期报告制度。 13 建立了财政专户定期检查制度。 附件分 4 :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清理或整改事项 已经落实清理整顿相关工作要求的地区数量 类 省级 财政部门 地(市)级 财政部门 单位(印章〉 县(区)级 财政部门 乡(镇)级 财政部门 14 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 府 或省级财政部门有效文件依据的 财政专户,已经全部撤销。 15 开立后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 务 的财政专户,己经予以撤销。 16 除?粮食风险金财政专户?和?消 化 粮食挂账资金财政专户?外,其 他粮食资金专户己归并为一个?国 家储备粮油资金财政专户?。 (三) 17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还 贷 准备金?财政专户己经撤销。 专户 18 除外汇管理政策和协议要求外,己 将 清理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专 户进撤并 行了归并。 方面 19 为核算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 款 还本付息资金设立的多个还本付 息财政专户,己经实现按币种进行 归并。 20 已经实现将各类社保资金财政专户 归 并为一个?社会保障基金\财政 专户。 21 非税收;\\财政专户己经实现在同一 家 1 商业银行只幵设一个财政专户。 22 其他厲于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资金 的 财政专户己经进行/?归并。 23 财政专户己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 统 一管理。 (四) 24 制定了将所有财政专户于2011年底 前 专户 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的工归口 作计划。 管理 25 财政专户的开没按照规范化的审批 程 方面 序办理,即先经财政国库部门核 准,井由财政国库部门报财政厅 (局)领导批准后办理。 ‘ 26 对违规将应存放国库的预算资金调 入 财政专户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进 行了纠正。 (五) 专27 对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财 政 户 资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的行为边 行了金 规纠正。 范 管28 财政专户中应上缴国茚的非税收 入’ 理 都按规定期限及时足额缴入国 库4 方曲 29 对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 节 和风险点进行了排査,并采取相 应措施。 30 将财政专户资金支付纳入信息系统 管 理。 1
附件4 :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单位(印章〕 清理或整改事项 已经落实清理整顿相关工作要求的地法数量 附件‘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分 类 省 级 财政部门 严 (六) 31 在选择财政专户幵户银行过程中, 格厢行了规范的审枇程序。 幵户 银行 选择 方面 32 幵户前对财政专户幵户银行的资质 条 件进行了综合考量。 地(市)级 财县(区)级 财乡(镇)级 财政部门 政部门 政部门 33 与财敢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规范的 委 托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 责、利等事项。 (七专定报和査理面 ) 34 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本级财政 专 户 户管理情况。 期 告 检 35 定期检查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专户 管 管 理情况。 方 (八) 36 妥善保管财政专户相关档案资料。 专户 档案 方面 将财政专尸相关资料纳入信息系统 37 (九) 38 财政部门数1; 财政 部门 数量 1 负责人: 审核人: 经办人: 年月日 1.本表甶省、市级财政部门填写。
对于?清理或整改事项?的每一件事项(丨一37行)^分别塡写地方各级次财政部门中己完成整改落实相关 工作要求的地区数量,根据省本级情况以及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财政部门上报的《财政专 户淸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表》相关信息进行统计。 ?财政部门数蘆?〖38行)填写本地区分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滇)级实有的财政部门数 直辖市
注:
所辖地级区、县的财政部门统汁在?地(市〗级财政部门?,所辖县级区、县的财政部门统计在 ?县(区)级财政部门?:计划单列市本级财政部门统计在?省级财政部门?,所辖区县的财政部门统计在 ?县(区)级财政部门?:地级市所辖区的财政部门统计在?县(区)级财政部门?:县级市的财政部门统 汁在?县、区)级财政部
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