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市区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泉建建?2011?1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高起点、高效能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确保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和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心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为基本手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适用范围和依据
泉州市区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和拆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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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大力推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三、各方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负总责。应确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现场负责人,并对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进行总协调;
2、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及招标文件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约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罚条款及创建增加费。
(二)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负监理责任。应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监督和协调;
2、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措施,对违反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有责任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因监理单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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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不力,导致工地管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将按不良行为记入监理单位的信用档案。
(三)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负直接责任,应分解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2、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须制定专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并提供该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及费用清单,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临时围挡前,应上报设计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同时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应同步完成。施工企业进场后,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施工平面布臵图必须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一)实行开工条件审查制度。工程开工前,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现场包括文明施工在内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现场勘验表详见附件二),审查情况应于次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备。市管工程开工条件审查由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经审查不达标的工程不得开工,复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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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前安全监督、安全备案手续和施工许可不予受理。
(二)实施动态考评制度。施工过程中,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考评,量化考核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状况。(考评实施细则详附件一)
(三)建立综合评价制度。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破损路面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同时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现场管理综合评价。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收到申请3日内,应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在7天内出具《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管理综合评价表》(附件四),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办理安全文明措施费竣工决算的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综合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
1、好:日常考评和抽查考评均达到优良标准的。 2、一般: 除1、3项外。
3、差:施工过程中同一问题同一部位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二次以上(含二次)的项目;受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政处罚的项目;动态考评两次以上不达标的项目;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
(四)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户管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动态考评及综合评价结果,采用阶段支付、竣工结算的方式进行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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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开工时,经开工条件审查达标,先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50﹪。
2、主体施工完毕,主体验收前,经日常考评达标的,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前,经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不同评价结果拨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综合评价结论为“好”及历次考评得分均在70分以上的,按照100%支付。历次考评得分均在85分以上或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现场考评被责令边施工、边整改的(得分在60-70分),扣除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用2%/次。现场考评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得分在60分以下),扣除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用5%/次。扣除的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用实行累加。监理企业监理费用与施工企业同等奖惩处理。
(五)实施奖优罚劣措施。
1、综合评价为好或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历次得分均在85分以上的,符合文明示范工地条件的可优先认定为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优先推荐参评省文明示范工地和优质工程,增加企业投标机会。凡未创建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不得评为市优质工程。
2、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建设工程现场考评首次得分在70分以上,责任主体应当积极整改尚未达标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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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得分60-70分的,责令边施工、边整改;不按时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暂停参加泉州地区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施工、监理承包商资格三个月。
4、综合评价为差或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责令停工整顿,按动态管理予以网上违规扣分,暂停参加泉州地区政府投资工程的预选承包商资格三个月。考评得分再次为60分以下的,暂停参加泉州地区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施工、监理承包商资格六个月,直至取消预选承包商资格。
5、凡现场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列为差异化管理对象,各级监督机构增加检查和考评频率。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总监、专监应参加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教育培训学习。
凡责任单位及执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除按本办法处理外,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五、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计划和措施,加强层级监管,整体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二)严格把关,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质量安全协会建筑安全专家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的作用,强化创建优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指导,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积极推行围墙文化、场地硬化和绿化,营造良好场容场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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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架、安全网、模板支撑、临边洞口、起重设备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整体提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要继续实施“两场联动”和“两站联动”督查,提高现场监管成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备案、安全措施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时要严格核查责任主体在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是否订立创建省、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管理目标,约定相应奖罚措施,并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结合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宣传普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常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借助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督导,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曝光“脏、乱、差”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四)定期考核、严格奖罚。市住建设局将结合城市建设战役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考评,定期对各级、各单位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情况进行考核。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作为评优评先和人员职务、职称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凡未能严格履行本通知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执法人员疏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知从2011年2月15日起实施,之前在建的工程按本通知规定实施现场考评。县(市)和泉港区参照执行,涉及的行政处理措施在全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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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二: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现场勘验表 附件三: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考评表 附件四: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管理综合评价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抄送:省住建厅,市委办、市府办、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市政
公用事业管理局、交警支队,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市委徐书记,市政府李市长,市委黄副书记,市纪委朱书记,市政府郑常务副市长、许副市长,郑副秘书长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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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动态考评实施细则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推广普及规范化、标准化、定型化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特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动态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组织
为加强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动态考评的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小组”,制定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标准,负责对中心市区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动态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考评小组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相关科(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考评内容
按照省、市标准图集、图例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重点考评岗位责任制、工地围墙、洗车台、场地硬化、绿化、材料堆放、建筑垃圾清理、临时设施搭设、脚手架、安全网、工地防火、模板支撑、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和塔吊等重大危险源防治情况。
(三)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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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动态考评每个工程项目应不少于三次,采取日常考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安全监督机构(市管工程由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实施,原则上按照基础、主体验收前、装修三个阶段进行考评,对各阶段日常考评达标的项目,施工单位放松管理,明显降低安全文明标准的可适当增加考评次数;
中心市区建设项目抽查考评由市考评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工程项目。县(市)工程项目抽查考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考评小组负责进行。
(四)日常考评: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考评可结合两场联动、两站联动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形式进行。 (五)抽查考评:
1、随机抽查确定抽查项目或现场暗访。
2、对照考评内容、考评表,依据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考评。 3、考评组汇总考评结果并告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对考评结果确认签收。
(六)考评标准
项目考评标准执行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标准(附件三)。得分85分及以上的予以通报表扬;得分70-85分的视为达标工程,可以继续施工;得分60-70分的,责令边施工边整改;得分60分以下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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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以上的均含该分值,下同)
(七)考评结果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级监督机构每月应将日常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在泉州建设信息网专栏进行发布;中心市区抽查考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考评结果,县(市)工程项目抽查考评由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结果。现场考评结果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综合评价依据。
(八)考评档案
在日常考评及抽查考评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考评工作档案,收集考评优良工地的先进经验和亮点,保管好责令整改通知、整改反馈、现场勘验表、考评表、综合评价、调查笔录及考评通报等执法文书及声像材料,保持考评工作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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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现场勘验表
建设单位: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踏勘项目 现场踏勘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备 注 围档材料: 附件二:
*工地四周是否连续设置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的围挡 工地围档 *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是否不低于2.5米,其他路段高度是否不低于1.8米 内、外墙面是否均应粉刷平整,外墙是否适当装饰 *出入口是否设置醒目的“企业形象标志”和“五牌一图” 工地出入口 现场出入口是否设置大门及门卫管理房,是否建立门卫制度 *工地出入口场地是否采用砼硬化,并设置洗车台排水沟与沉淀池、洗车设备 *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是否有明显的隔断措施 *办公生活设施搭设是否满足防火要求,且按要求配备合理的灭火器材 办公、生活区设施 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且设置稳固、美观 职工宿舍、食堂、餐厅等生活设施是否稳固、整洁、美观,炊事人员是否有体检合格证;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符合规范标准的工人厕所和淋浴室 *是否按要求设置配电室或总配电箱 *是否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使用五芯电缆),并符合“TN-S”接零保护施工用电 要求 是否使用标准配电箱、开关箱 主要配电线路架设(埋地)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人员现场踏勘意见 1、现场基本具备省标准图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开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 2、现场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应当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查。 □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1、以上项目中带有“*”的符号为保证项目,有一项为“否”项的,即可判定为不具备开工条件。 2、其他项目中有3项以上为“否”项的,可判定为不具备开工条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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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工程编号:
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
文明标准化施工现场考评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 项目 检查评分标准 施工合同中未单列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其主要细项金额的扣10分,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 未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提取、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内容的扣10分,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实行专户管理或管理混乱的扣2-5分,未按合同约定提取、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每项扣2分,费用支付或使用无记录可查的,每项扣2分; 未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扣5分,管理目标未落实的扣3分 未按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实施扣10分,方案没有针对性的扣5分; 工地未配足安全员、机管员等安全文明施工专职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职的,每少1人扣2分 在上级部门检查、督查中受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扣10分; 工地四周未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扣10分,围挡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围挡未做到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的,扣5-10分; 围挡未按规定使用加框彩色压型钢板、活动板墙等硬质、轻质材料的扣2分;使用砖砌围挡未进行专门设计扣5分; 围挡施工完毕未组织验收或无验收合格记录的扣2分,使用阶段无检查记录的扣2分; 利用工地围墙作为广告牌、挡土(水)墙、机械设备或其它临时设施支撑墙的,每处扣5分 主要出入口未设置常闭的大门和门卫的扣5-10分; 出入口大门门眉和门扇不完整或不美观的,每处扣2分; 出入口处未设置醒目、整齐的企业标志、“五牌一图”或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的每缺一项扣2分; 车辆出入口未设置符合要求的洗车台、沉淀池、洗车设备、水源和良好的排水系统的每项扣5分; 各出入口场地和主要安全通道路面未采用砼做硬化处理的每处扣5分,未保持清洁或有积水的每处扣1分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未有明显隔断措施的扣5分; 在建工程兼作职工集体宿舍的扣10分; 工地办公生活设施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或防火性能不合格的活动房的每处扣5分; 工地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餐厅、厕所、淋浴室等办公生活设施未做到美观、稳固、整洁的或设置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每项扣2分; 办公生活区场地未绿化处理的每处扣2分; 办公生活区卫生未实行专人管理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的扣5分; 职工宿舍内存在睡通铺或存放料具、使用“三炉”等现象的每处扣2分; 职工食堂未设置“一清、二洗、三消毒”设施的扣5分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目标管理10分 10 工地围档10分 10 出入口 10分 10 办公生活设施 20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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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建筑垃圾运输未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的扣5分; 施工场地 发生“滴、洒、漏”现象的每次扣10分; 场内材料、构件、料具等未按施工平面图分区、分类堆放整齐的每处10分 扣1分,未挂设醒目的标识牌的每处扣1分; 建筑废料、垃圾未及时清理、未做到工完料清的扣2分; 立杆、横杆等杆件表面未涂刷成黄色或色标不明显的扣2分; 剪刀撑和踢脚线未涂刷成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且按规定设置整齐、美观的扣2分; 立杆间距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转角处漏设立杆的每处扣2分; 密目式安全立网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挂设不整齐、不美观的每处扣2分; 施工电梯卸料平台及其安全门未设置稳固、整齐的每处扣2分; “四口五临边”等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的每处扣5分;防护栏杆色标不明显或设置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建筑起重机械装拆、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0分;方案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每项扣10分;重要工序、部位未按方案组织施工的每处扣10分、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或验收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扣5分; 现场危险部位、设备、电器或危险区域未设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告示牌或夜间未设置红色警示灯的每处扣2分;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扣10分;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装拆告知、使用登记的每项扣10分,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维修或相关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次扣5分 10 外架及临边防护 10分 10 重大危险源监控 20分 20 现场未设置畅通的消防通道的扣10分; 食堂、配电室、仓库、明火作业现场等各主要防火部位未配足匹配的现场防火 灭火器材的每处扣2分; 高层建筑未设置消防水源(包括加压泵、消防水管、楼层接水带)的10分 每处扣5分; 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或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的每处扣5分 10 检查评分合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100 说明: 1、扣分超过子项分值的,以子项分值为零计算,不采用负值。未施工项目不扣分。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主要细项包括:安全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档、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细项措施。 3、考评等级:检查评分合计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良; 70分以上(含70分)为达标,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达标。
4、装饰装修工程、拆除工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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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工程编号:
泉州市市政工程
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动态考评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 项目 检查评分标准 施工合同中未单列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其主要细项金额的扣10分,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 未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提取、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内容的扣10分,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实行专户管理或管理混乱的扣2-5分,未按合同约定提取、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每项扣2分,费用支付或使用无记录可查的,每项扣2分; 未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扣5分,管理目标未落实的扣3分 未按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实施扣10分,方案没有针对性的扣5分; 工地未配足安全员、机管员等安全文明施工专职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职的,每少1人扣2分 在上级部门检查、督查中受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扣10分; 办公生活区域和未完成施工作业的区段四周未设置连续、封闭围挡的每处扣5分,围挡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围挡未做到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的,扣5-10分; 围挡未按规定使用加框彩色压型钢板、活动板墙等硬质、轻质材料的每处扣2分;使用砖砌围档未进行专门设计扣5分; 围挡施工完毕未组织验收或无验收合格记录的扣2分,使用阶段无巡视检查记录的扣2分; 利用工地围墙作为广告牌、挡土(水)墙、机械设备或其它临时设施的支撑墙的,每处扣5分 主要出入口未设置常闭的大门和门卫的扣5-10分; 出入口大门门眉和门扇不完整或不美观的,每处扣2分; 出入口处未设置醒目、整齐的企业标志、 “五牌一图”或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的每缺一项扣2分; 各出入口场地和主要安全通道路面未采用砼硬化处理的每处扣5分,未保持清洁或有积水的每处扣1分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未有明显隔断措施的扣5分; 在建工程兼作职工集体宿舍的扣10分; 工地办公生活设施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或防火性能不合格的活动房的每处扣5分; 工地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餐厅、厕所、淋浴室等办公生活设施未做到美观、稳固、整洁的或设置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每处扣2分; 办公生活区场地未绿化处理的每处扣2分; 办公生活区卫生未实行专人管理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的扣5分; 职工宿舍内存在睡通铺或存放料具、使用“三炉”等现象的每处扣2分; 职工食堂未设置“一清、二洗、三消毒”设施的扣5分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目标管理10分 10 工地围档及出入口15分 15 办公生活设施 15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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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组织10分 无交通组织方案或交通组织方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扣10分;未按交通方案组织交通的扣5-10分;未设置安全通道的扣10分,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交通安全、导向标志、夜间红灯示警等设置不全,每处扣1分 10 土方、建筑垃圾运输未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的每次扣5分; 车辆出入发生严重“滴、洒、漏”现象的每次扣10分,有带泥现象施工场地 的每次扣5分; 场内材料、构件、料具等未按施工平面图分区、分类堆放整齐的每处10分 扣1分,未挂设醒目的标识牌的每处扣1分; 建筑废料、垃圾未及时清理、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2分; 有尘土飞扬、污水横流、场地泥泞的每处扣2分 立杆、横杆等杆件表面未涂刷成黄色或色标不明显的每处扣2分; 临边防护 防护栏杆和踢脚板未涂刷成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且按规定设置整齐、美观的每处扣2分; 10分 “四口五临边”等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的每处扣5分;防护栏杆色标不明显或设置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深基坑(槽)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装拆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每项扣20分,重要工序、部位未按方案组织施工的每处扣10分、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或验收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扣5分; 现场危险部位、设备、电器或危险区域未设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告示牌或夜间未设置红色警示灯的每处扣2分;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装拆告知、使用登记的每项次扣10分,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维修或相关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次扣5分 10 10 重大危险源监控 20分 20 现场未设置畅通的消防通道的扣10分; 食堂、配电室、仓库、明火作业现场等各主要防火部位未配足匹配的现场防火 灭火器材的每处扣2分; 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或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的每10分 处扣5分 密目式安全立网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0 检查评分合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100 说明: 1、扣分超过子项分值的,以子项分值为零计算,不采用负值。未施工项目不扣分。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主要细项包括:安全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挡、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细项措施。
3、考评等级:评分合计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良; 70分以上(含70分)为达标, 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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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工程编号:
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管理综合评价表
评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筑 面积 项(次) 1 历次现场考评情况 2 3 4 5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 结果 形象进度 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综合评价内容 综合评价结合 是否存在同一部位、同一 问题被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是否存在安全文明施工 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是否发生一般以上安全 责任事故 好□ 一般□ 差□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给予相应扣减,总额按 %支付 备注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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