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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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m) 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跨(且不小于3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跨。

3)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4 m×0.4m~0.6 m×0.6m(含0.4m×0.4m)时 ,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3m~3.2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3m~3.2m 。

4)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扫地杆的设置层水平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6.9.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6m,剪刀撑宽度应为3m~5m(图6.9.3-2) 。

图6.9.3-2加强型水平、竖向剪刀撑构造布置图

1--水平剪刀撑;2--竖向剪刀撑;3--扫地杆设置层

6.9.4 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为45o~60o,水平剪刀撑与支架纵(或横)向夹角应为45o~60o,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的规定。 6.9.5 剪刀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8.5条的规定。

6.9.6 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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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当满堂支撑架高宽比不满足本规范附录C表 C-2~表C-5 规定(高宽比大于2或2.5)时,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在有空间部位,满堂支撑架宜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3跨。支撑架高宽比不应大于3。

6.10 型钢悬挑脚手架

6.10.1 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

6.10.2 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图6.10.2)。

图6.10.2 型钢悬挑脚手架构造

1--钢丝绳或钢拉杆

6.10.3 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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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6.10.4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图6.10.2)。

6.10.5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图6.10.5-1、6.10.5-2、6.10.5-3)。

图6.10.5-1 悬挑钢梁U型螺栓固定构造

1--木楔侧向楔紧;2--两根1.5m长直径18mmHRB335钢筋

图6.10.5 -2 悬挑钢梁穿墙构造

1--木楔楔紧

图6.10.5-3 悬挑钢梁楼面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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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6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6.10.7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6.10.8 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6.10.9 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6.10.10 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6.2、6.6.5条的规定。

6.10.11 连墙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6.10.12 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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